您好,欢迎来到六九路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来源:六九路网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集体领导制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制定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校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落实会议工作制度,切忌个人专断、组织虚设。

三、校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每个校委会成员必须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做到各抒已见,集思广益。凡有不统一的问题,必须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四、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了的事情,要按照校委会成员的分工分头去办,各司其责,决不能互相推诿,拖着不办。如有失职必须追究其责任。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

五、校委会成员必须加强团结,齐心协力,坚决维护校委会集体领导的权威。做到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配合。坚决反对拉帮结派,会上不说,会后乱说,闹不团结等不良行为。严格有关事项的保密制度。

中堡镇初级中学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