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雪莹
作者机构:华东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上海201620 出版物刊名:北方金融 页码:6-14页
年卷期:2017年 第2期
主题词:股权众筹实证分析 监管模式 投资者保护
摘要:中国语境下的股权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本质上是公开募集证券.一方面,股权众筹试点工作已开展近两年,其合法地位仍未得到确认,监管思路也未明晰,实践中乱象频出呼吁监管的出台.另一方面,草根投资者较低的专业程度和较弱的风险承担能力与融资端初创企业的高夭折率相叠加,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向监管者提出了挑战.制度设计应以行业现状为依据,实证研究表明现有众筹项目投资风险高,投资者保护制度缺位,有碍行业未来发展.因此,为鼓励创新、扶持行业发展,股权众筹的合法地位有待官方认可,而投资者保护制度设计则可以从设定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事前)、对投资额设限(事中)以及完善投资者退出机制(事后)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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