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式运输单据签发人是多式运输经营人,或承运人,或船长,或其代理人。海运提单签发人是承运人,或船长,或其代理人。 (2)多式运输单据是在多式运输经营人收到货物时发给单据,故单据印明“收妥(货物)”字样。海运提单强调海运贸易必须船上交货,故提单应该印明“on board”,或者加上“on board”批注。
(3)多式运输单据经常用到六个运输项目(前段运输、收货地、装货地、卸货港、交货地、船名),海运提单只用三个运输项目(装货港、卸货港、船名)。
11、何谓不可转让海运单?它与海运提单有哪些区别?
答:“不可转让海运单”又称“海上货运单”简称“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付给单据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据。
区别:不可转让海运单不是特权凭证,不可转让;海运提单是特权凭证,可以转让。 (1) 提单具有三项作用而海运单仅有其中的二项作用。
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货物的收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契约的证明;是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作为物权凭证,海运提单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运输单据。但是,海运单,它具有海运提单的第一、第二两项作用,但它不是凭以提货的物权凭证,不是一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
(2) 提单背面有各种条款而海运单仅有正面内容,没有任何背面条款保护和制约。提单的背面一般印有各种条款受国际法制约。但是不可转让海运单不是运输合同的契约人,无权对承运人提出任何主张。
17、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与海运提单有哪些异同?
答:一是特权不同:前面三种是非特权凭证,后面一种是特权凭证。二是提货方式不同
19、一个集装箱的体积为8’×8’×20’/35.32=36.24立方米 总运费=(870+120)×36.24=35877.67美元
P138
8、我出口CIF合同规定按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如出口金额为15000美元,一切险费率为0.6%,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 试问,投保金额是多少?应付保险费若干?
保险金额=15000×110%=16500
保险费=16500×(0.6%+0.03%)=103.95
答:投保金额为16500美元,应付保险费为103.95美元。
10、某公司对外出售一批,单价为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按合同规定,卖方按CIF发
票金额的110%投保,保险险别为水渍险和受潮受热险,两者费率合计为0.9%. 现客户要求改报CFR价。试计算在不影响我收汇前提下的CFR伦敦价。 CFR=CIF[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
=1000[1-0.9%×110%] =1000-1.1×9 =990.1
答:CFR伦敦价为990.1英镑。
案例2、
某轮载货后,在航行途中不慎发生搁浅,事后又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仓,造成盘货部分损失。该船行使至邻近的一港口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了十天时间,增加支出各项费用,包括船工工资。当船修复后装上原货启航后不久,A舱起火,船长下令对该舱灌水灭火。A舱原载有文具用品、茶叶等,灭火后发现文具用品一部分被焚毁,别一部分文具用品和全部茶叶被水浸湿。试分别说明以上各项损失的性质,并指出在投保CIC(1981.1.1条款)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答:船货部分损失是单独海损,增加支出各项费用是救援费用,灭火浸湿的属于共同海损,由于搁浅以及轮机受损致使海水渗入属海水,以及后来的灭火的水是淡水,所以应该投保平安险、渗漏险、淡水雨淋险,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从我国大连运往国外某港口一批货物,计收运费标准为W/M共200箱,每箱毛重25公斤,每箱体积为49×32×19厘米,基本运费率为每运费吨60美元,特别燃油附加费率5% 港口拥挤费率为10%,试计算200箱应付多少运费?
该货物每运费吨的运价为:60+60×5%+60×10%=69美元/吨 比较W&M
200×25×0.001=5公斤
200×49×32×19×0.000001=5.9584立方米 总运费=69×5.9584=411.1296美元
P79
我某公司出售一批瓷器至加拿大,出口总价为US$35000CIF温哥华,其中运费1700美元、保险费217美元。进价合计¥245700(含17%),费用定额率8%,出口退税率13%。当时银行美元买入价为7.612元。试计算这笔出口交易的换汇成本和盈亏额。 瓷器换汇成本=[245700+24570013%]/(35000-1700-217)=238056/33083=7.196 盈亏额=33083×7.612-238056=13771.796 答:换汇成本为7.196,盈利额为1377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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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5700
÷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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