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支票管理,使支票领用、结算和保管程序化、规范化,根据财务制度和银行结算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支票的购买
(一)医院的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由财务科根据用量到开户银行购买。
(二)会计人员将购买的支票按账户类别、序号登记。 二、支票的领用
(一)支票的领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而造成经济损失。
(二)会计人员在领用支票时,必须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登记,认真填写支票领用时间、支票号码并签字确认。
(三)应将签发的支票存根连同原始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会计人员据此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登记账簿。
(四)会计人员应认真检查支票是否完整无损,仔细填写支票要件,按照支付账户选择印鉴给予盖章,保证支票内容的清晰正确。
(五)签发支票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不准签发远期和过期支票;
3.不准将支票抵押、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4.不准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
5.不准签发与原始凭证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支票。
(六)签发支票的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应分开由两人管理,财务人员因公带银行印鉴外出必须向财务负责人汇报,不得私自将印鉴带出。
(七)收取外单位支票时,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有效期,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符合银行要求,拒绝接收非正规支票。
三、支票的保管
(一)支票的保管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二)如签发错误或更换支票,不得将作废支票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支票头与作废支票粘好一并交由票据管理员保管,按支票类别和序号登记。
四、支票清查
财务科定期组织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查明原因,并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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