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休及加班补休等管理制度
根据酒店经营管理需要,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的公平原则,特对员工的工休及加班管理制度进行如下规定:
一、 法定假日:
全体员工享有年法定节假日1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元旦1天).
二、 月工休天数:
酒店员工的工休日为每月四天,员工当月正常出勤满7天可享有工休1天;当月正常出勤满14天可享有工休2天;当月正常出勤满19天可享有工休3天,当月正常出勤满25天可享有公休4天。
三、 工休管理办法:
1、酒店员工的工休日由部门主管人员安排休息,或员工也可在不影响部门工作的前提下要求休息,或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主管安排,休息以各部自行消化为原则.累休期限为半年(以公历元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两个半年截止计算)。半年内确实因岗位需要没办法补休的,根据剩余实际天数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天来计算公休补薪。
2、为了方便部门营业空闲时间排休,员工的工休时数可以小时计算。(例:当日某员工要到十二点下班才算正常出勤,而部门到十点钟营业空闲,可安排其提前下班,计算两个小时工休时间)。
3、在部门确实严重缺编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计算加班费。原则上,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需要加班加点完成不计算加班费。
四、 加班的确认和相关补偿办法:
1、本部门因经营或管理需要安排人员加班加点的,全部按补休办法执行。除营业旺季(农历腊月十五至正月十五期间),加班累计计算加班费。
2、若因酒店经营或管理需要安排非上班人员跨部门加班加点的,经部门申请,人部审核后安排加班人员,跨部门加班计算加班费。
五、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天÷8小时=时工资额+1元=加班工资时工资额(时薪取整数,四舍五入)人力资源部对加班费每月统计,核算一次,随当月工资发放。
六、 申请/确认程序:
1、加班前:用人部门申请,报人事协调/安排。
2、加班中:执行签到签退制度,用人部门负责监督员工纪律,加班凭条由用人部门管理人员签出,报人事部审核。
3、加班后:及时报送加班凭条到人事部,人事部据以核对,计算加班费。
七、 管理控制:
(1) 事前控制:
1、酒店员工跨部门加班加点,仅限于中餐厅宴会接待任务可协调安排其他部门人员协助配合。
2、中餐厅安排其他部门人员加班加点的前提条件:当天宴会接待任务安排本部门员工之后,可向人事部实报需求人数,申请安排其他部门人员加班加点。 3、本部门人员缺编较多的情况下,可向人事部申请安排其他部门人员加班加点。 (2) 事中控制: 1、定编:用人部门不得借故超额备员,酒店允许部门根据营业情况和淡旺季节情况上下浮动10%,如部门无故超员运转的,追究该部门管理人员经济责任。 (3) 事后控制:
1、酒店以部门为单位,各部门需根据实际要求安排人员上岗,跨部门加班人员的加班费用计入用人部门费用。
八、 其他:
1、酒店员工工休未休天数(时数)因其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酒店规章制度被酒店劝退或辞退的,其未休天数(时数),酒店给予计发时工资额.
2、若员工自行辞职,其工休未休天数(时数)自动取消,酒店不给予计发工资.
九、 执行日期
本管理办法自2012-2—16起执行。
附:酒店员工加班加点、补休凭条(样):
荣辉商务酒店员工加班登记表
加班部门: 日期 部门 姓名 到岗时间 离岗时间 员工签名 制表人 : 审核: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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