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于婷婷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摘要】目前我国民间金融对经济的发展既有正面、积极的作用, 但也有负面、消极的影响。因此,如何规范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 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意 义。本文在分析我国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和现状的基础,指出其 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民间金融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民间金融;民间借贷;金融监管 一、引言 国外多将民间金融民间金融(Irrbrmal Finance)界定为“非正规 金融(Informal ̄inanee)”,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 (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 民间金融是为了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 活动。从历史渊源来看,民间金融在中国经济发展历史上占据着 主流,而官办金融则是现代以来才出现的,因此,民间金融是源,官 办金融是流。1978年开始的中国的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的经济 体制逐渐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随着改革的深 入,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民间经济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一些传统的 民间金融形式又重新活跃起来,各种民间金融形式,包括友情借 贷、合会、私人钱庄和典当等,都具有了新时代的色彩。同时一些 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民间金融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互助储 金会、金融服务公司等也被创新出来。 二、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 中国人民分行广州分行课题组曾按照组织化与专业化程度, 将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分为无组织的民间借贷(具体形式包括私 人问借贷、集资和企业问借贷)和有组织民营金融(包括各种民间 金融中介的信用活动)两种形式,前者是民问金融的初级形式,后 者属于民间金融的高级形式。 (一)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一般是指没有民间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使用者与资金 供应者之间的中介,借贷双方直接发生一对一的金融交易关系,资 金供应者要直接承担资金使用者违约风险和项目失败风险的借贷 行为。一般来说,这类金融活动都是无组织且分散的,缺乏连续 性,规模也较小。民间借贷有两种不同的分类方式:根据利率高 低,可以分为白色借贷(又称亲朋借贷,低息甚至无息)、黑色借贷 (高利贷)、灰色借贷(利率介于前两者之间)。 (二)民营金融 民营金融是以金融机构形式进行的有组织民间金融交易,只 是这种组织没有经过监管当局的审批,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 民营金融和民间借贷相比,运行机制大致相同,但交易活动的组织 性、专业性和连续性更强,交易量更大,风险管理能力也更强。其 具体组织形式包括:合会、钱庄、当铺等。 三、民间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及规范其发展的必要性 对于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不同层面加以分析:① 作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物,民间金融活动缺乏法律、政策依据; ②民间金融组织不规范中的注册问题、办公场所问题、组织成员问 题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一旦经营行为出现问题,资不抵债,局中 人常常选择逃跑的方式规避法律的制裁,不利于存款人利益的保 护和剩余资产的处理。③利率管制,信贷风险高。④监管难度大、 成本高。 首先民间金融缺乏监管可能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影响国家宏 观调控的效果,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而且会对正规金融 3O 机构的业务造成冲击。民间金融缺乏制度保障,存在制度风险,抵 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加之民间金融存在的组织结构不健全、管理 落后等问题,导致民间金融具有较大风险性。另外,还可能引致矛 盾和纠纷,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 另外,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为巨大的民间资 本寻找出路,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 中小企业发展非常迅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但由于 其本身的局限性民间融资不可能完全适应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它会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国家利率 政策实施,截流信贷资金来源等,还可能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 至酿成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妨碍中央银行现金管理,造成金融风险 防范与监管的盲区。 四、引导民间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当前,农村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阻碍 了其自身的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其监管力度,规范其组织和 活动,使农村民间金融健康而有序地沿着正确道路发展。 首先,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建立健全外部监管并将其纳入国 家宏观金融管理体系。其次,构建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公平竞争 的制度环境。民间金融的存在,打破国有金融的垄断地位,促进整 个金融体系的竞争,它是一个健全和完善的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再次,规范民间金融组织。目前农村的民间金融机构还存 在着产权不明现象、没有严格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混 乱、缺乏有效的审计审核监管体制等问题。同时经营活动也不规 范,业务扩张,向赌博、非法经营、违法活动等关系人放款。并且也 缺乏市场退出保障机制,缺乏存款保险制度,抗风险能力差。最 后,推动民间金融的合法化,通过制度手段对民间进行规范。对民 间金融实施合法化改革能有效解决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中小企 业融资困难的问题,特别是能规范民间金融市场,防止非法集资、 高利贷等行为的出现,从而在整体上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郭长虹,齐俊英.民间金融现状分析及改进对策——基于对正规金 融的影响[J].财会通讯,2012,(8) [2]杜晓洋.在金融危机时代发展民间金融的探究[J].经营管理者, 2012,(5) [3]任国强,刘刚,桂玉帅.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研究评述[J].经济问 题探索,2012,(3) [4]郭芳,程祥.吴英案的启示:给民间金融一缕阳光[J].中国经济周 刊;2012. [5]文超,汪文成.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途径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 2012,(1) [6]曹素梅,赵日泰.浅析我国民间金融问题[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 校学报,2011,(5) [7]贺琛,宁洋洋.对我国民间金融发展问题的思考[J].金融与经济, 201l,(7) [8]张文涛.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分析[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 科学版),2011,(6) 9]李琰,魏翔,李红霞.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现状与对策研究[J].安徽农 业学,2011,(31) 作者简介: 于婷婷(1991一),女,安徽蒙城人,安徽大学2013级产业经济学硕士, 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