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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SL38—92

来源:六九路网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

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 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

SL38—92

关于颁发《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

等级评定标准(七)》SL38—92的通知

水建[199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流域机构,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各水利水电工程局、勘测设计院,水电指挥部,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搞好工程验收和评优等方面的工作,水利部和能源部委托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负责组织编写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七分册——碾压式土石坝工程和浆砌石坝工程部分,经审查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行业标准,其名称与编号为《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SL38—92,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发现问题,请函告水利部建设开发司和主编单位。

本标准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2年6月8日

说 明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SL38—92(以下简称《标准(七)》),是根据水利部建设开发司、能源部水电开发司建综[1990]1号文“关于组织制定《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的函”,由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编制的。

《标准(七)》是《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以下简称《标准(一)》)的配套文件之一,其内容分为碾压式土石坝与浆砌石坝工程两部分。

在《标准(一)》中,质量标准项目分为一般原则和要求、质量检查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三类。而《标准(七)》仿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订本,GBJ300~304、GB310),把质量标准项目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三类。在编制过程中,经多次讨论认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在《标准(一)》颁布之后制订的,而且其分类比较直观,现场易于掌握,所以认为采用其分类方式比较适宜。 和《标准(一)相比,《标准(七)》的另一个不同之处是把在《标准(一)》中作为附录的中间产品质量标准编入了正文中。主要理由是,中间产品应作为一个工序考虑,其质量标准也应经过检验评定,只有在检验合格后才能在单元工程中加以应用,并且在重要工程中的混凝土或混凝土预制块的产品,当单元工程评定为优良时,中间产品也必须优良。

单元工程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它是以有关设计、施工规范为依据的,其质量评定也一般不超越这些规范的范围,如逐条说明本标准,也只能指明其出处,颇为繁琐,也无多大意义,故《标准(七)》和《标准(一)》一样,也未写条文说明。

目前,一些先进的检测手段(如超声波、电子或激光探测等),在相应的有关技术规范均没有列入,而本标准是以有关技术规范为基础的,因此也不能列入。若需采用,其质量检测及评定方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标准(七)》的初稿于1990年5月完成,经主编单位与各参编单位的相互讨论和协商,于7月整理出征求意见稿,随后发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流域机构、各设计与施工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同年10月,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逐条加以研究,并据此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全面修改后,于1990年12月底提出送审稿。

1991年3月,水利部建设开发司主持在安徽省蚌埠市召开了送审稿审查会,认为《标准(七)》(送审稿)内容基本可行,可按审查意见修改整理后形成报批稿。 本标准(送审稿)审查组织长为纪云生同志,参加送审稿和报批稿修改及审定工作的有许红波、张严明等同志。

鉴于该标准为初次编制,全国的工程条件、技术水平等差别较大,有些技术标准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因此,本标准一定存在缺点和不足,望各使用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总 则

第0.0.1条 本标准第一部分碾压式土石坝工程适用于大中型(一、二、三等)水利水电碾压式土石坝工程;小型(四、五等)碾压式土石坝工程或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二部分浆砌石坝工程适用于大中型(二、三等)浆砌石坝工程,以及虽不属于大中型工程,但坝高在50m以上的浆砌石坝工程;其他浆砌石坝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0.0.2条 单元工程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把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层、块、段来确定的,通常是由若干工序完成的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第0.0.3条 本标准是评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统一尺度,包括组成单元工程各工序的质量标准、单元工程的质量标准,以及为评定单位工程质量所使用中间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0.0.4条 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第0.0.5条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由施工企业的专职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并定期将检查评定结果报建设(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属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施工企业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报送建设(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并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和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共同检查评定。建设(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有权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 第0.0.6条 碾压式土石坝与浆砌石坝单元工程主要质量检验标准和要求是根据《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以下简称《施工规范》)、《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士防渗墙施工规范(试行)》(SD220—87,以下简称《规范》)和《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试行)》(SD120—84,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有关规范与质量标准编制的。 第0.0.7条 本标准未涉及部分,应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DJ249—88,以下简称《标准(一)》]和现行有关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执行。 第0.0. 本标准中的“基本符合”,系指其质量标准虽与要求略有出入,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和设计效益。

第一部分 碾压式土石坝工程

第一章 土石坝坝基及岸坡处理

第1.0.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坝基与岸坡处理单元工程质量标准,由坝基及岸坡清理、防渗体坝基及岸坡开挖、坝基及岸坡地质构造处理、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等四个工序的质量标准组成。

第1.0.2条 坝基与岸坡开挖、处理按《标准(一)》第一章、第二章和第四章有关条文执行,在坝基及岸坡清理前应有地质、设计人员参加,实地进行地质测绘、编录,必要时进行摄影、录像、取样和试验。

第一节 坝基及岸坡清理

(Ⅰ)保证项目

第1.1.1条 坝基及岸坡清理,应将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坟墓以及各种建筑物全部清除,并按设计要求认真做好水井、泉眼、地道、洞穴等的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录像或摄影资料收集备查)。

第1.1.2条 坝基及岸坡的粉土、细砂、淤泥、腐植土、泥炭全部清除,对风化岩石、坡积物、残积物、滑坡体等均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第1.1.3条 坝区范围内的地质探孔、竖井、平洞、试坑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Ⅱ)允许偏差项目

第1.1.4条 坝基及岸坡清理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4的质量要求。

表1.1.4 允许偏差(cm) 项次 项目 人工施机械施工 工 检验方法及检测数量 1 2 长、宽边线清理 经纬仪与拉尺检查,所有边线均需量测。0~50 0~100 范围 每边线测点不少于5点 清理边坡 不陡于设计边坡 每10延米用坡度尺量测一个点;高边坡需测定断面,每20延米测一个断面 (Ⅲ)坝基及岸坡清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的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必须有≥90%的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

第二节 防渗体岩基及岸坡开挖

(Ⅰ)保证项目

第1.2.1条 防渗体岩基及岸坡开挖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水准仪、经纬仪、坡度尺、拉线测量及查看施工记录与地质报告。

第1.2.2条 爆破开挖应按《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1—83)第三章中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基础面必须无松动岩块、悬挂体、陡坎、尖角等,且无爆破影响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与查看施工记录。

第1.2.3条 开挖底部保护层的厚度宜不小于1.5m,开挖保护层时必须严格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控制炮孔深度和装药量,在接近设计岩面线时,应尽量避免爆破,宜使用机具或人工挖除。如减小或取消保护层,须有专门论证。岸坡开挖宜优先采用预裂爆破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1.2.4条 防渗部位的坝基,开挖后岩面应平顺,不应向下游方向倾斜过陡;防渗体与岩石岸坡接合,必须采用斜面连接,不得有台阶、急剧变坡及反坡。

合格:开挖面平顺,无反坡,开挖面如出现反坡及不平顺岩面,须用混凝土填平补齐,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优良:开挖面平整,无反坡及陡于设计要求的坡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仪器测量及查看施工记录。 第1.2.5条 基坑开挖边坡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开挖边坡稳定、无反坡、无松动岩石。

优良:开挖边坡稳定、无反坡、无松动岩石,且坡面平整。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1.2.6条 防渗体岩基与岸坡开挖实际轮廓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2.6的质量要求。

检测数量;总检测点数量,采用横断面控制;防渗体坝基部位间距不大于20m,岸坡部位间距不大于10m,各横断面点数不小于6点,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Ⅳ)防渗体岩基及岸坡开挖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的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除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其中必须有≥50%项目符合优良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须有≥90%的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表1.2.6 项次 1 2 3 项目 标高 坡面局部超欠挖,坡面斜长15m以内 坡面斜长15m以上 长、宽边线范围 允许偏差(cm) -10~+30 -20~+30 -30~+50 0~+50 检验方法 水准仪检查 拉线与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与拉线检查 注:负为欠挖,正为超挖。

第三节 坝基及岸坡地质构造处理

(Ⅰ)保证项目

第1.3.1条 防渗体坝基及岸坡的岩石节理、裂隙、断层或构造破碎带应按设计要求处理,不留后患。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第1.3.2条 坝基及岸坡地质构造处理的灌浆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和《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DJ210—83)中第三章规定进行。 (Ⅱ)基本项目

第1.3.3条 坝基及岸坡岩石裂隙与节理处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处理方法符合设计要求,岩体中节理、裂隙内的充填物冲洗干净,回填水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应饱满密实。

优良:处理方法符合设计要求,岩体中节理、裂隙内的充填物冲洗干净,回填水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应饱满密实,无干缩裂缝,裂隙周边无松动岩片,外观平整、周边整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第1.3.4条 坝基及岸坡断层或破碎带处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断层或破碎带开挖深度与宽度均应符含设计要求,且边坡隐定,回填混凝土密实,无深层裂缝,蜂窝麻面面积不大于5‰,蜂窝进行了处理。

优良:断层或破碎带开挖深度与宽度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且边坡稳定,回填混凝土饱满密实,无裂缝,无蜂窝麻面,无反坡,无浮石,基面清理干净,表面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Ⅲ)坝基及岸坡地质构造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其中必须有一项目符合优良质量标准。

第四节 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

(Ⅰ)保证项目

第1.4.1条 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无论排导、还是堵截,包括泉眼处理均须保证坝基回填土和基础混凝土不在水中施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1.4.2条 经过处理的坝基与岸坡渗水,应达到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在回填土或浇筑混凝土范围内水源基本切断,无积水,无明流。

优良:在回填土或浇筑混凝土范围内水源切断,无积水,无明流,岩石整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Ⅲ)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须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须符合相应的优良质量标准。

第五节 土石坝坝基及岸坡处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1.5.1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四个工序的质量评定均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坝基及岸坡清理、地质构造处理、渗水处理必须达质量评定优良标准,余项达合格标准(或优良)。

第二章 土石坝防渗体工程

第一节 土质防渗体

第2.1.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层划分;通常每一区、段的每一层即为一个单元工程。

土质防渗体填筑单元工程的质量标准由结合面处理、卸料及铺填、压实、接缝处理等四个工序的质量标准组成。 二、结合面处理 (Ⅰ)保证项目

第2.1.2条 防渗体的填筑必须在基础处理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 检验方法:查阅基础开挖及处理施工记录和验收报告。

第2.1.3条 防渗铺盖和均质坝地基应按规定和设计要求认真处理。对于粘性土、砾质土地基,在干燥地区可将其表层含水量调节至施工含水量上限范围,先用与防渗体碾压相同的机械、压实参数进行压实,然后刨毛1~2cm深,再铺土压实。对于无粘性上地基也应先行压实,然后再上第一层土;必要时应做好反滤过渡层。 检验方法:观察及检查施工记录。

第2.1.4条 上下层铺土之间的结合层面防止撒入砂砾、杂物;严禁车辆在层面上重复碾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2.1.5条 与土质防渗体接合的岩面和混凝土面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岩石表面的浮渣、污物、泥土等和混凝土表面的乳皮、粉尘、油毡等清除干净,渗水排干;并在与粘性土接触的岩面或混凝土面上保持湿润,涂刷浓泥浆或粘土水泥砂浆,回填及时,无风干现象。

优良:岩石和混凝土表面清理干净,回填面湿润均匀,无局部积水;浆液稠度一致,涂刷均匀,无空白;回填及时,无风干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1.6条 上下层铺土之间的结合层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表面松土,砂砾及其它杂物已清除干净;并保持湿润,根据需要刨毛,且深度、密度符合要求。

优良:表面松土,砂砾及其它杂物清除彻底,保证湿润均匀,无积水、无空白;刨毛深度、密度符合要求,并且均匀细致,无团块、无空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结合面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其中必须有一项符合优良质量标准。 二、卸料及铺填 (Ⅰ)保证项目

第2.1.7条 上坝土料的粘粒含量、含水量、土块直径、砾质粘土的粗粒含量、粗粒最大粒径,均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严禁冻土上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查阅试验记录。 第2.1. 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卸料,及时平料,力求均衡上升,保持施工面平整、层次清楚,以减少接缝;上下层分段位置应错开,当气候干燥蒸发较快时,铺料表面应保持湿润,符合施工含水量。如遇雨天应停止卸铺,表面压实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1.9条 均质坝铺土时,上下游坝坡应留有余量,以保证压实边坡的质量。防渗铺盖在坝体以内部分(与心墙或斜墙连结)应与心墙或斜墙同时铺筑,以防止防渗体在坝内出现纵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2.1.10条 土料铺填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经摊铺后的土料,厚度均匀,表面基本平整,无土块(或粗粒)集中。

优良:经摊铺后的土料,厚度均匀,表面平整,土块均打碎,无粗粒集中,边线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测量铺土厚度。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2.1.11条 铺填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11的质量要求。

表2.1.11 项次 1 项目 铺土厚度(平整后,压实前) 铺填边线 允许偏差(cm) 0~-5 检验方法及检测数量 尺量或水准测量或激光测量;采用网格控制;每100m2一个测点 2 人工施工-5~+10,机械施工-5~ 仪器测量及拉线;每10延长+30 米一个测点 (Ⅳ)卸料及铺填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必须符合优良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须有≥90%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内。 三、压实 (Ⅰ)保证项目

第2.1.12条 土质防渗体,必须在开工前进行碾压试验。如土料的含水量高于或低于施工含水量的上、下限值时,应进行含水量调整的工艺试验,施工碾压时必须严格控制压实参数和操作规程。

检验方法:查阅碾压试验记录及报告。

第2.1.13条 基槽填土应从低洼处开始,并应保持填土面始终高出地下水水面;靠近岸坡、结构物边角处的填土应以小型或轻型机具压实,当填土具有足够的长度、宽度和厚度时,方可使用大型压实机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2.1.14条 防渗体碾压后的干密度(干容量),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设计干密度试样合格率为总试样数的≥90%。不合格样不得集中,且不低

于设计干密度的0.98。

优良:达到设计干密试样合格率为总试样数的≥95%。不合格样不得集中,且不低于设计干密度的0.98。

检测数量:粘性土1次/(100~200m3); 砾质土1次/(200~400m3)。

注:如单元工程量较少,每单元(层)取样不到20次时,可多层累积统计,但每层不得少于5次。

第2.1.15条 土料碾压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无漏压,表面平整,个别弹簧、起皮、脱空和剪力破坏部分均得到妥善处理。 优良:无漏压,表面平整,无弹簧、起皮、脱空和剪力破坏现象。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及查阅施工记录。 (Ⅲ)压实工程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中第2.1.14条必须优良,另一项为合格(或优良)。 四、接缝处理 (Ⅰ)保证项目

第2.1.16条 斜墙和窄心墙内不得留有纵向接缝,所有接缝接合坡面不应陡于1∶3,其高差不超过15m,与岸坡接合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均质土坝纵向接缝应采用不同高度的斜坡和平台相间形式,坡度与平台宽度应满足稳定要求,平台间高差不大于15m。 检验方法:观察及测量检查。

第2.1.17条 防渗体内纵横接缝的坡面,必须严格进行削坡、润湿、刨毛等处理,以保证接合质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2.1.1 坡面接合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填土含水量在允许范围内,铺土均匀,表面平整,无团块集中,无风干,碾压层平整密实,无明显拉裂和起皮现象,压实合格率≥90%。

优良:填土含水量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的上限,铺土均匀、表面平整,无团块、无风干,碾压层平整密实、无拉裂和起皮现象,压实合格率≥95%。

检验方法与检测数量:观察及取样检验,取样每10延米取试样一个;如一层达不到20个试样,可多层累积统计合格率;但每层不得少于3个试样。 (Ⅲ)接缝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优良的质量标准。 五、土质防渗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2.1.19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各工序的质量评定均应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四项工序中,坝基处理与压实两项质量评定必须优良,余二项合格(或优良)。

第二节 混凝土面板

第2.2.1条 单元工程划分:混凝土面板包括面板及趾板两部分,每块面板或每块趾板为一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的质量标准由基面清理、模板、钢筋、止水及伸缩缝、混凝土浇筑等五个工序的质量标准组成。 一、基面清理 (Ⅰ)保证项目

第2.2.2条 趾板基础、垫层防护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面清理。 检验方法:对照施工图纸,查阅验收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2.2.3条 趾板基础清理质量要求。

合格:仓面无松动岩石,无浮渣,无杂物,无积水,岩面洁净。

优良:仓面无松动岩石,无浮渣,无杂物,无积水,岩体无爆破裂缝,岩面平整、无陡坎,且清洗干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2.4条 面板浇筑前垫层防护层清理质量要求。

合格:垫层防护层质量经过检验合格,表面较平整,浮渣、杂物清除干净,表面湿润。 优良:垫层防护层质量经过检验合格,表面平整、稳定,浮渣、杂物清除干净,表面湿润、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验施工记录。 (Ⅲ)基面清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第2.2.3条合格(或优良),第2.2.4条必须优良。 二、模板

第2.2.5条 面板侧模、趾板模板与普通混凝模板相同,应按《标准(一)》第五章第5.0.2条执行。滑模则按本标准执行。 (Ⅰ)保证项目

第2.2.6条 滑模结构及其牵引系统,必须牢固可靠,便于施工,并应设有安全装置;模板及其支架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试运行。 (Ⅱ)基本项目

第2.2.7条 浇筑混凝土前滑模的质量要求。 合格:表面清理比较干净,无附着物。

优良:表面清理干净,无任何附着物,并经细心擦拭,表面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2.2. 滑模制作及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8质量要求。

表2.2.8 项次 1 2 3 4 5 项目 外形尺寸 对角线长度 扭曲 表面局部不平度 滚轮及滑道间距 允许偏差 ±10mm ±6mm 4mm 3mm ±10mm 检验方法 尺量 尺量 挂线检查 1m靠尺量测 尺量 检测数量(点/100m2) 8 4 16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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