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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关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来源:六九路网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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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通过查验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财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江铃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1993年10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由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四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为江铃汽车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办公场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苏圃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朱毅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47H23601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0003177 税务登记证号码:36010115

注册资本:5亿元整,其中,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出资4.3726638亿元,占87.452%;江西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55亿元,占11%;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车厢内饰件厂出资0.0437亿元,占0.874%;南昌齿轮厂出资0.0337亿元,占0.674%。

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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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一)经营情况

经核实,至2013 年12月31 日,江铃财司总资产309,880.17万元,存放同业款项71,964.03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6,029.02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190,268.41万元,吸收存款191,319.96万元,营业收入11,057.99万元,实现利润6,666.39万元。

截至2014 年10 月31 日,江铃财司总资产325,604.69万元,存放同业款项69,998.79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836.72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204,766.19万元,吸收存款216,917.70万元,营业收入10,919.91万元,实现利润7,630.93万元。 (二)管理情况

据江铃财司相关负责人核实,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 监管要求

经核实江铃财司的2013年底以及2014年前三季度的数据,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规定要求:

2013年底 20.87% 83.31% 51.58% 11.17% 16.72% 3.65%

201420142014年一季年二季年三季度 度 度 23.03% 95.60% 47.96% 5.96% 17.83% 3.51%

18.42% 52.53% 46.45% 26.83% 19.11% 3.62%

22.64% 85.55% 38.43% 9.19% 20.24% 3.44%

序号 指标 标准

1 2 3 4 5 6 资本充足率 拆入资金比例 担保余额比例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 长期投资比例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10% ≤100% ≤100% ≤40% ≤30% ≤20%

注:指标具体公式参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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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江铃汽车集团已出具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由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增加相应资本金”,此承诺已在《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确认。

江铃股份与江铃财司签订的《财务公司货款结算服务协议》中,含有效担保的条款。条款明确江铃财司发生违约时,江铃集团及其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存贷情况

2013年12月31日,江铃股份在江铃财司的存款总额为18,138.69万元,江铃财司吸收存款余额191,319.96万元,江铃股份在江铃财司存款余额占江铃财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例为9.48%。

截至2014 年10月31日,江铃股份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额为18,880.210万元, 江铃财司吸收存款余额216,917.70万元,江铃股份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占江铃财司吸收存款的比例为8.70%。

三、企业风险管理现状

依据美国《COSO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中国国资委《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我方通过访谈江铃财司负责人,审阅公司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风险管理评价表”等材料,从内部控制五要素构成的评价维度,对公司风险管理现状进行分析。 (一)内部环境 发展战略

江铃财司的愿景是围绕集团发展目标,全面构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向企业提供最贴身的金融服务,成为企业发展中受尊敬的可信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商。

围绕集团产品价值链构建财务公司业务链,构建江铃财司的四大业务体系集团金融、汽车金融、投行运作、中间业务。以集团内金融服务为基础、汽车金融业务为龙头、投行市场运作为支撑,中间业务为补充,将财务公司打造成为集团的金融服务、业务孵化和市场运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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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江铃财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组织架构。

公司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明确界定各层级机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相应职责,制定各岗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组织结构体系。

江铃财司建立并完善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委员会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

董事会: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保证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公司的经营的合规性负最终的责任。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商业银行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对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合规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配备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资质、经验、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的人员,保证风险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董事会下设合规风险管理委会,总经理下设贷款审查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

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下设的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政策。负责在董事会既定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框架下,审批涉及公司整体业务经营与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基本策略与基础政策;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审批重大风险事件或风险信息解决方案或处置措施;负责监督和评价风险控制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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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程序和效果;负责公司重大授权事项以及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贷款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审查批准;负责信贷资产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查、批准或否决每笔信贷授信业务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策略和投资方案的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证券投资方案内批准或否决投资建议。

江铃财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及经营实际情况,设置了“九部一室”即财务结算部、计划管理部、内审部、信息管理部、资金信贷部、买方信贷部、国际业务部、投资银行部、物业经营部、办公室。

江铃财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企业文化

江铃财司围绕“受尊敬的,可信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商”企业愿景, “合规、守信、稳健、创新、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和 “诚心、诚信、成长、成功”的企业价值观,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以培训、考核、拓展及文体活动等方式向员工传达企业发展愿景、核心价值观、合规经营的理念及团队合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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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员工的风险合规和团队合作意识得到了不断的增强,为江铃财司合规稳健经营,实现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二)风险评估

江铃财司目前已建立了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围绕公司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坚持以预防为主,保证公司制度与新政策、法律法规相一致,不定期对公司各部门进行风险检查,并出具相应的风险简报。

江铃财司管理层须根据风险合规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各机构落实。有效防范风险,堵塞漏洞,防止与制止业务风险,保障资产质量安全。 (三)控制措施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江铃财司注重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及时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文件和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情况,对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

2013年,公司新增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8个,修改51次;新增行政管理制度2个,修改6次;新增记录样张40份,修改25次,新增和修改的各项制度、操作规程及样张均已得到有效实施,确保了每项业务合法合规操作。

据负责人介绍,中国银监会对江铃财司2013年度风险管理评价中,认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有效控制各类风险,经营状况良好,风险评级为优良,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处行业上游领先水平。

制定重大风险控制措施

1. 财务结算风险应对

在结算业务控制方面,江铃财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出纳业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存款管理办法》、《内部转账结算管理办法》、《协定存款管理办法》、《单位通知存款管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同城清算系统业务处理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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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业务办理,由成员单位填写《开户申请表》,公司根据成员单位申请,客户资料符合制度要求经审核后,为成员单位开设结算账户以及各类存款账户,用以存放各成员单位资金。

成员单位可通过公司网上结算平台提交划款指令实现资金划转,公司网上结算平台设定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并提供了及时详尽的对账服务。

2. 信用风险应对

江铃财司信贷业务采取集体决策原则,建立了职责分工明确、审贷分离、前后台相互监督制约的信贷管理体制。

公司在对市场进行细分的基础上,优化信贷结构。对每笔信贷业务,首先由信贷业务部门根据客户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对企业进行综合分析提交报告,再由风险控制部门对客户贷款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再由贷款审查委员会根据风控部门的意见对信贷业务综合考量风险进行集体审议;总经理对信贷业务审批有“一票否决”权。

贷后信贷部门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用途监控,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据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对信贷业务安全性和可回收性进行贷后检查,最后由内审部对信贷业务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层层风险把控,有效地防范信贷业务风险。

3. 投资风险应对

江铃财司建立了集体决策、分级管理、相互制约、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机制。公司对每个投资项目严格按制度的要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实行投资前、中、后台严格分开;严格按董事会对投资业务授权,做好投资品种配置和总量控制;按银监会要求,严格控制长期投资和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长、短期投资总额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 流动性风险应对

为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江铃财司多渠道收集市场信息,每季度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压力测试,为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提供有用数据支持。公司各项流动性比率指标值均高于银监会标准值。

5. 利率风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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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财司每季度对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分析,根据对市场预测和外融资金成本变化,适时调整利率合理定价,有效化解了利率变动带来的利率风险,保证了公司收益稳定性。

6. 信息系统风险应对

江铃财司设有专门的信息部,风险管理对标商业银行的建设标准。截止目前已投入使用的系统有财务核算系统、消费信贷系统、资金结算系统、票据业务系统、经销商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等,基本实现了公司主体业务全过程的信息采集、传递、分析系统的建设。

制定了《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障公司运营的 IT 支撑。对网络安全、系统设备管理与维护、重要数据的灾难备份及信息系统应急处理、用户及权限管理、密钥管理、异常状况处理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对各部门各岗位的系统权限逐一进行了明确,信息系统各关键控制环节均设置多级审批以控制操作风险,信息系统管理人员与业务操作人员等不相容岗位权限严格分离。 (四)信息和交流

江铃财司建立健全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优化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流转程序,以实现信息的及时有效沟通。 内部信息与沟通

江铃财司管理层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管理评审会会、业务办公会、非现场交流会等会议方式沟通公司重大事项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完善了各项业务单据的传递流程,进一步优化了九恒星信息管理系统、内部局域网、OA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打造了高效的信息化平台。

公司搭建了合理化建议渠道,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外部信息与沟通

公司利用多种渠道和机制,与社会、媒体、监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和联络。公司定期及不定期通过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发布相关信息,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公司管理及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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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控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设立专门的内审部,内审部直接对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促进和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日常监督

江铃财司内审部每月对各部门及员工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结果显示,各部门严格按公司内控制度规定开展业务,公司员工都自觉地按照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避免了业务风险;公司员工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及违反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专项监督

江铃财司内审部以防控风险、规范管理为重点,不定期开展物业经营收入专项检查、消费贷款业务专项检查、固定资产专项检查、委托贷款专项检查等专项监督工作。

四、风险评估意见

(一)江铃财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本次评估没有发现江铃财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江铃财司参照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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