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住建房〔2011〕9号
关于确定2011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苏州高新区房产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现行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量计量标准及江苏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对2011年度各种等级房屋基本重置价格进行了测算、调整。现将2011年度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公布如下:
一、城镇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
钢结构 937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一等 高层写字楼 1829元/平方米
高层住宅 1623元/平方米 大型公共建筑 1560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二等 1282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三等 953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一等 922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二等 750 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三等 582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一等 875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二等 70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三等 526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一等 326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二等 195元/平方米 车库(多层住宅底层) 479元/平方米 阁楼(多层住宅顶层) 535元/平方米
二、农村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未列出结构等级的农村房屋基本重置价格按照城镇价格确定)
混合结构二等 637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三等 494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一等 744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二等 595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三等 447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一等 277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二等 166元/平方米 本通知自2011年7月20日起执行。各县级市可结合当地情况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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