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类假酒案件接二连三地曝光,打击力度虽大,却无法从根本上彻底根治假酒制造行业的存在,可谓“年年打假酒,假酒年年有”。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暴利驱使。利益驱动本应该是推动社会经济向前发展的动力,然而一部分人不愿意通过诚实劳动、守法经营创造财富。总希望以低廉的成本加极少的劳动投入获取暴利,投入与产出比例的极大不对称诱使一些投机者走上了以身试法的道路,他们不惜铤而走险,通过制假售假的方式满足膨胀的私欲。一瓶普通白酒经不法人员更换商标和包装,转瞬间就变成了茅台等名酒,身价陡增,在暴利驱使下,假酒屡打不尽。
消费者知假买假。如史满国所说,他在销售假酒的过程中已经明确告知了买主他生产的是假酒,尽管如此,还是有人知假买假。隐藏在背后的是不少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虽然是假酒,但是其价格却比真酒便宜许多。“我们卖的假五粮液酒是500至700元一箱,假茅台酒是600元一箱。”消费者对便宜假酒源源不断的需求不仅助长了造假者的胆量,也给假酒的生产和销售创造了潜滋暗长的市场。
监管不力。酒类的生产从购进原料到加工生产再到运输销售环环相扣,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假酒在市场上屡禁不绝正是由于以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监管不力。一方面,酒类市场的管理需要各管理部门分工协作、有力配合;另一方面,需要建立经常性的全面的监督管理工作。现阶段酒类市场的管理大多还停留在出现问题一起上、事情过后无人管的简单模式中,这种亡羊补牢的方式对假酒的打击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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