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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院二O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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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述 二、执行标准 三、监测设备及人员 四、监测技术方案 五、监测预警值 六、监测资料及报告提交
一、工程概述
受委托我院对基坑及建筑物进行沉降、位移监测
1.1工程概况:基坑周边长约230m,基坑大部分区段深4.0~4.5米,局部深约7.30米;建筑物层高12层。
1.2 监测目的:通过对基坑支护、人工边坡的监测,及时掌握基坑开挖及基坑施工期间的支护结构、人工边坡的动态走势,分析基坑支护结构与周围环境的稳定性,便于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 通过对建筑物沉降监测,使建筑物在施工期间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以便引导正确的施工。
1.3监测内容:
1.3.1基坑沉降、位移监测。 1.3.2建筑物沉降监测。
1.4 监测期限:基坑从开挖前至地下室施工到±0.00结束。建筑物从±0.00到建筑物封顶至竣工验收后一年。 二、执行标准
2.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2.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7-91) 2.4《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 2.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95) 2.6《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 2.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2.8业主及勘察院提供的图纸及监测要求。
三、监测设备及人员
3.1水平位移使用SOKKIA1130型 1〃仪器。
3.2沉降监测使用徕卡DSZ2水准仪加FS1测微器和因瓦水准尺。 3.3观测人员:本基坑按勘察院的设计属于Ⅲ级基坑,固定专职的监测人员及仪器设备,保证成果的可靠性。 四、监测技术方案
4.1沉降基准点的布置:布设三个水准点BM1、BM2、BM3,水准点的布设根据现场应远离基坑50m的外的地方,便于长期保存且稳定位置。水准基点标石应按图A.0.1的型式埋设:
4.2基坑沉降、位移点的布置和埋设:根据勘察院设计的基坑支护监测系统图。基坑沉降监测点位设计7个,基坑位移监测点位共设计7个。具体在基坑边缘50cm左右的地方采用18mm,长
约1.2m的钢筋打入地下,地面露出20cm左右并用水泥加固,使钢筋头露出水泥面1cm~1.5cm写好观测点点号。沉降观测点按CJ1~CJ7为编号。位移观测点按SP1~SP7为编号。基坑沉降、位移点按图A.0.2的型式埋设:
A.0.2
4.3基坑位移观测方法:仪器使用经检验合格的SOKKIA1130型1秒全站仪。位移点采用极坐标法进行监测,确保位移观测数据之可靠。具体观测指标如下:
a、水平位移的点位中误差≤±6.0mm
b、测回数不小于2测回取中数,同一方向测回较差小于6〃 c、基准点距位移点的距离≤100m
4.4建筑物沉降点的埋设:建筑物基础沉降共计8个观测点。观测点按JZ1~JZ8为编号。具体沉降点见布置图。观测点的布设方案以委托方提供的平面位置图为参考,具体点位的布设情况以及现场勘察布点为准。点位的布设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a、以设计的平面位置图为参考 b 、布设在大转角或柱基上
c 、点位的布设应易于保存、观测且不影响施工建设 d、不影响建筑物功能使用和美观效果
具体采用“七字形”标志,钢筋材质,布设完毕之后在顶部涂上防锈漆。建筑物上观测点按图A.0.3的型式埋设:
A.0.3
4.5沉降观测方法:采用Ⅱ等精度施测。仪器使用DSZ2型水准仪加测微器和线状式因瓦合金水准仪。根据8个观测点的分布情况,结合实地施工情况严格制定观测水准路线,并在以后的每一次观测中严格执行该路线。在每一次的沉降观测工作中,由其中一个基准点出发,采用后、前、前、后的读数方法,沿各观测点测量一遍附合至另一基准点或闭合回原基准点。根据三基准点的高差对观测数据进行严格平差,从而计算得出各观测点的高程,每次观测使用“单程双测”取两次观测值的平均值作为最后的高程值。通过计算前后两次的观测高程值,从而计算得该点的沉降量。具体观测指标要求如下:
a、测站的高差中误差为±0.35mm
b、水准环线闭合差允许为±4n(n为公里) c、基本分划与辅助分划读数应小于0.5mm
d、基本分划与辅助分划所测得高差之较差不得大于0.7mm e、前后视距累计差不大于3m f、视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0.5m g、仪器到标尺的距离最长不超过30m
4.6观测数据处理:基坑及建筑物的外业数据监测结束后内业使用专业的测量平差软件进行计算,计算出各观测点的高程、沉降量、位移量并进行各项数据分析,比较该点的沉降及位移量的累
计。并将观测数据报送业主及监理,以便指导施工或采取应急措施。
4.7观测频率:
4.7.1基坑监测按以下周期观测:
基坑开挖预计1个月,每3天观测1次,预计10次; 基坑底板浇筑期间,每7天1次,预计2次;
地下室施工至回填到±0.00结束,每15天1次,预计3次。 基坑施工期间共监测15次。
4.7.2建筑物监测按以下周期观测:
建筑物±0.00米开始观测初始值1次,共1次; 建筑物施工期间,每2层1次,共6次;
建筑物装修期间至竣工验收,每2月1次,预计8个月时间,
共4次;
竣工验收后第1月,每15天1次,共2次,
竣工验收后第2月开始,每月1次,共3次。 建筑物期间共监测16次。
有险情及大雨应跟踪监测,根据基坑及建筑物的稳定情况调节观测时间,若遇施工延误时间,增加监测次数应增加相应费用。 五、监测预警值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设计对该工程监测项目提出了以下警戒值及控制值要求。
项 目 设计允许报警值 预警值 备注 基坑边坡位移 基坑沉降 建筑物沉降 43mm 12mm 30mm 34mm 10mm 5mm/d 3mm/d
六、监测资料及报告提交 1、观测分析总结报告 2、沉降及位移观测成果表 3、“时间——沉降量”总曲线图
4、观测点平面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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