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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中做到赏识有度 惩戒得法

来源:六九路网


在教学中做到赏识有度 惩戒得法

边芳芳

赏识在词典里的解释为:给人表扬或赞扬,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它能使作用对象的生理和心理产生快感,做起事来心情愉快。赏识教育正是抓住了学生渴望被关注、被重视的心理,让学生在“我能行”、“我是好学生”的感觉中走向成功。实践证明赏识教育的效果是明显的,但也要防止走入误区,不应把赏识的目标定位于狭隘的成功,诸如考100分、得第一名、上名牌大学等。赏识教育所追求的成功是全面的成功,即人生的和谐、圆满、幸福,是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充满自信、有爱心、心智发展健全的人。怎样将赏识教育落实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呢?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抓住在校教育主阵地

学校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作为一名老师,我始终把赏识教育贯穿到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落实到我的一言一行中。首先我非常注重语言的策略性。当我的学生取得成绩时,往往会把激动、喜悦的心情毫无保留地流露出来。我们常听到这样的教育方式:“这次考得好不等于以后都能考得好。”“虽然这次有了进步,但离更高的目标还差得远呢。”这种教育方法事实上造成了学生强烈的压抑感。如果改成:“这次考得不错,继续努力,下次你一定考得更好。老师相信你有这种能力。”效果就不一样,不仅能保持学生的积极性,还能起到更好的鼓励作用。所以在教育中我们教师要多用肯定性语言和鼓励性语言,如:“你真棒!”“你能行。”“再试一次,一定会比刚才更好。”也许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其次我非常注重行动的鼓励性。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师生之间也许不适合用语言来交流,或者用语言达不到效果,这时老师的一个动作或一个表情也许就能达到所需的作用。例如:我们也会遇到这样一类学生,每当他们完成一件事,他们总会用一种渴望的眼神想得到老师的评判。这时我们就投去一个赞许的眼光,或一个满意的微笑,一个竖起的大拇指,便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二、重视家庭教育的大后方

家庭是人才成长的源头,又是人之初学习生活的第一环境。在家庭中,父母和子女之间既有天然的血缘关系,又形成了教育者和受教者之间双向的、互动的特点。可以这么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又是一所永远不能毕业的学校,家庭教育将伴随人的一生,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互相联系、互相补充,共同形成了完整的教育体系。因此,赏识教育离不开家庭这方沃土。实施赏识教育要求老师要多了解学生,到学生生活中去,随时捕捉学生的一些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鼓励。同时对学生要进行连续性的观察、了解、帮助,认真发现他的每一点进步。每周我都会认真的评选星级少年,从第8周开始,组织学生找出自己本周的闪光点,认真地为他们写好“喜报”,让他们与家长一起分享进步的喜悦;积极地争取家长的配合,以达到家长、老师教育的一致性,共同搞好教育工作。

三、注重教育过程的艺术性。

首先,赏识教育要有度、有针对性。适度的赏识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如果无原则地一味赏识也会造成负面效应,挫伤学生的自尊心,降低学生的自我评价,并对自信心的形成产生不良影响。所以,赏识教育首先要把握一定的分寸,赏识要恰到好处,不能滥用、过度。赏识要正确客观地分析,要了解学生的身心需要,要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根据真实需要进行表扬、鼓励。而不能为达到某种目的就牵强地赏识。同时赏识要注重个性特征。

其次,赏识教育并不排斥批评。赏识教育不仅可以批评,而且可以更大胆地批评,奥秘在于“士可杀不可辱”,应该在“看得起,够朋友”的前提下批评。好朋友的提醒是生命的珍贵礼物,学生会以感激的心态乐于接受这礼物的。有人之所以发现“表扬加鼓励”在学生面前找不到战无不胜的感觉,就是因为他们的表扬与鼓励是肤浅的、充满功利色彩的。“唉呀,进步了,考了80几分。”怎么听都像是“狼外婆”的表现。肤浅的表扬与鼓励伴随着的往往是对孩子的迁就,忍下的火越积越多,忍无可忍时便终于爆发了,于是,裂痕更大。遭受了挫折的教育者由此得出了一个结论:赏识教育不能批评孩子。事实上,要让孩子健康成长,惩戒是必不可少的。毕竟孩子犯错误的过程也是他们不断成长的过程,好多规则,好多道理,在该坚持的时候一定要坚持,否则,孩子便不会有正确的对待人生的态度。

那该怎么做到惩戒得法呢?现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尤其是新闻媒体对教师体罚学生的报道屡见不鲜。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休罚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侵权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取其他间接手段,对其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讽刺挖苦、谩骂等。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别强调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问题,教师针对学生说:你笨死了,你简直就是个废物。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还有对学生施行殴打、罚站、下蹲、打嘴巴等体罚行为;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讽刺挖苦、谩骂等这些变向体罚学生行为,按照法律规定,都属违法行为。也就是说,教师的行为只要是体罚和变向体罚的行为,那么教师的行为一定就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1、 班里两个男同学,上课时候说话,结果被老师发现了,老师要求这两个同学站到教室外面去,就在这两个同学快走出教室的时候,这个老师说话了:快过年了,你们两个长的高高大大的,还不如一头猪,肥猪过年时杀了还能卖很多钱,你们两个能干什么?本案中,教师的行为有三点违法:一是罚站;二是谩骂并侮辱学生的人格;三是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例2、 河南省洛阳市某校,一名女同学上数学课的时候连做了几道错题,老师就说:我看你长的挺漂亮的,可做题就一直出错啊,我看你倒是适合做酒吧小姐。结果这个同学因不堪忍受教师当着全班同学面的侮辱,回家后就喝药自杀了。

例3、 山东某校一个案例,在放寒假前,老师规定错一道题,假期每天罚一百遍,张猛同学错了5道题,每天做500道题,一个月要做15000道题,最后这个学生自杀了,按照法律规定,学生校外自杀,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在河南、山东这两起案例中,因为是教师的侮辱和变相体罚行为导致了学生的自杀,因此,学校是要承担事故责任的。例4、山东吕县,王小平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发现三个女生在笑,就问:你们笑什么?女生说段雨军在做鬼脸,老师用板子打段雨军手心三下,问有没有?段不语。老师又

在段的背后打了三下。结果晚上回家后段雨军死亡,经法医鉴定为“背部脊柱膜破裂,死亡。”王小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这几个案例都很典型,引起的后果是严重的,应引起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在履行职务行为时的高度重视。

二、如何把握惩戒与体罚的尺度

根据多年的教育督导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认为教师在履行职务行为时应时刻把握好以下三点:

1、理清惩戒与体罚的区别。体罚与惩戒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伤害了学生的身体和心理,惩戒虽然表现为以惩罚为手段,但以尊重为前提;惩戒的目的是让学生心悦诚服的不愿再犯错误;而体罚的目的是学生不敢再犯类似的错误。比如:惩罚学生抄作业,抄一遍叫更正,两遍叫巩固,这是惩戒。而抄十遍二十遍就是体罚,学生违反课堂纪律,叫到教室外面去解决问题叫惩戒,而在教室外罚站30分钟就是体罚。

2、讲求惩戒艺术。学生犯了错误后,比如说同样是打扫教室这件事,不说罚你扫一天教室,而是说:那你就做件好事吧!净化一下教室环境,保持教室一天的整洁。这既能避免体罚之嫌,而且学生也乐意接受。

3、采取鼓励方式。比如说,今天早上上学的时候,我们班只有一个同学迟到,明天我们班同学都能按时到的话,那我们班的同学都是最棒的。

三、如何避免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要避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作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首先要从法律的角度认识体罚学生的危害性,应在履职时做好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的相关条款,做

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2、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以《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为准则,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提高文明从教水平。

3、建立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工作中多换位思考,“假如我是孩子”、“假如是我的孩子”,让爱渗透到教育教学的每个环节。

4、要爱岗敬业,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时刻注意提高自己,要把自己的每一节课都要上的有魅力,以较高的课堂教学艺术来吸引学生、凝聚学生。在教学艺术上向教育家看齐,力争成为学生终生崇拜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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