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统一由项目经理总负责,项目经理应确定工地安全员主管现场的安保消防工作。
二、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相关事宜,做好现场需要协调的有关工作。
三、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规模,配置相应的保卫及消防设备器材。 四、项目部负责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及消防知识的教育,每周不少于半小时。
五、施工现场的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明确严格的划分。 六、如果发生各类事故,要立即报告领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机关开展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
七、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消防工作。
八、在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培训义务消防员,做好培训记录。
九、现场消防车道不许乱堆乱放物料占用车道,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十、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门至少配有4具灭火器,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按规定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使用。
十一、消防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十二、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十三、动用明火,必须书面申领动火证,动火证由安全员批准限当日有效。动用明火时旁边必须配备灭火器和配有看火人员。
十四、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用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有灭火器材。
十六、库房应采用非可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七、工程内进入的可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气材料应及时清除。
十八、现场使用的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时必须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使用。
十九、现场内严禁吸烟,不得在工程内设置宿舍。
二十、现场内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二十一、油漆和防水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二十二、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二十三、生活区的用水、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用电工作
二十四、专业电工负责现场所有用电工作。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十五、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加工场所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二十六、各级分电箱、用电箱必须安全可靠,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产品。
二十七、电动工具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严禁有漏电现象的机具参与作业。严禁违章使用机具。
二十八、作业区内用电电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电线、电缆不准随意乱架。
二十九、电焊工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三十、打孔剔槽作业时,必须清楚作业面内有无电线、电缆等预埋管线,防止破线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 保卫工作
三十一、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佩带出入证。安保人员佩带值勤标志。重点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三十二、项目部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及时了解现场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分析化解工作,必要时报领导,以防事态扩大。
三十三、严禁、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三十四、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被盗,破坏等事故的发生。 三十五、对重点项目,应加强要害部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人重点管理。
标项目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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