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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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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手架监理细则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审 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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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监理细则 1.

工程概况

(略)

2.编制依据

(1)工程施工图纸; (2)主要规范、规程: 序号 1 2 3 规范、规程名称 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编号 JGJ130-2011 JGJ80-2009 JGJ59—2011 (3)工程脚手架施工方案;

(4)主要法规 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令第393号)

3.脚手架设计总体方案

(1)脚手架立杆与横杆均采用φ48×3.5钢管;

(2)柱梁采用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脚手架立杆与横杆均采用φ48×3.5钢管。 (3)模架采用扣件钢管脚手架。 (4)脚手架强条: 1.钢管上严禁打孔。

2.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3.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a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

4.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设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5.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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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监理细则 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6.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处,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和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7.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8.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9.(1)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的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3)一字型、开口型

4.脚手架监理要点

4.1 总体要求

(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3)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5)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6)脚手架工程施工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2 脚手架搭设控制要点 4.2.1对脚手架材料的要求:

(1)钢管: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2793)中规定的3号普通φ48×3.5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其规格尺寸、表面质量和外形应分别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钢管上严禁打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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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监理细则 (2)扣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现场进行抽样检测;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脚手板:采用松木制作的木脚手板,其厚度为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4.2.2 立杆基础:

(1)用回填土分层夯实,密实度采用环刀取样进行试验,满足承载力要求;基础表面必须平整,做到不积水、不沉陷。

(2)在立杆下设置松木垫板,其厚度为50mm,宽度不小于100mm,布设必须平稳,不得悬空。

(3)在脚手架外立杆50cm处设置一道浅排水沟,保持排水畅通。 4.2.3 扫地杆的设置:

(1)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2)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3)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并对此立杆采取双向斜拉加固措施。

4.2.4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设置:

(1)从基础底到±0.00m的落地式扣件双排钢管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从±0.00m到屋面的悬挑式扣件双排钢管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2)±0.00m到屋面的悬挑式扣件双排钢管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3)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5~7根,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4)剪刀撑的杆件连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100cm,并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的距离≥10cm。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5)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6)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4.2.5 连墙件的设置:

(1)连墙件采用刚性连接,垂直间距一般为3.6m,与框架柱相连;水平间距在层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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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监理细则 按框架柱的距离每根均设,在每层的框架梁上一般为4~5m设一道。连墙杆用φ48×3.5的钢管用扣件与脚手架、建筑物连接。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在每一外框架柱设连墙件处,用一组双杆箍式拉杆与框架柱拉结。在顶板上两框架柱间中点处,距结构外皮1.5m处预埋HRB355钢筋(加工尺寸与悬挑架预埋件相同),用φ48×3.5的钢管与脚手架可靠拉结。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于框架柱上双向设置上述箍柱式拉杆。在建筑物的首层设置两道连墙件。

(4)连墙件横竖向顺序排列、均匀布置、与架体和结构立面垂直,并尽量靠近主节点(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30cm)。连墙杆伸出扣件的距离应大于10cm。

4.2.6 立杆的搭设:

(1)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处,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作用。

(2)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4.3 脚手架使用控制要点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脚手架每支搭一次,经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3)结构施工时不允许多层同时作业,装修施工时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两层,临时性用的悬挑架的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1层。

(4)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3.6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5)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栅栏,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6)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4.4 脚手架拆除控制要点

(1)拆架前,全面检查待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拟订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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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监理细则 行技术交底后才准工作。

(2)架体拆除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缆风绳、连墙杆及被拆架体各吊点、附件、电气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3)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做到上下呼应、动作协调。

(4)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②连墙件。

(5)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遵循“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拆小杆、大横杆、立杆等(一般的拆除顺序为:安全网→栏杆→脚手板→剪刀撑→小横杆→大横杆→立杆)。

(6)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不准分立面拆架或在上下两步同时进行拆架,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8)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钢管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抛撑加固,后拆连墙件。

(9)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6.监理工作方法与程序

6.1 审查方案与验收

6.1.1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脚手架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6.1.2 脚手架工程每次完成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2 安全检查

6.2.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预知隐患,消除隐患。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教育培训、查整改等。

6.2.2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按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巡视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6.2.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6.2.4 参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6.3 整改或停工

6.3.1在检查时发现严重违规作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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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监理细则 签署复查意见。

6.3.2 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应跟踪检查,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并签署复工意见。

6.4 向主管部门汇报

6.4.1当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整改通知和暂停令拒不执行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4.2 报告可以电话形式,但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项目监理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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