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国家行政村是开展民主法制工作最基层的单元,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农民在民主与法制工作中承担着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项重要任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则要按照“着眼大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基本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调解员和信息员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防止矛盾激化,避免集体上访。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依法治理基础的人民调解事业应当如何加强,如何有效调处农村民间矛盾?
1.人民调解的工作方法
一、宣传法制,以德调解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照合法性的原则,严格依法律调解,对纠纷的解决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可循时,依照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处理。二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的时候,应当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即一方面应当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的要求,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应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这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要求。全面落实“以德调解”原则提供了丰富的适用调解渊源,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了强大的动力。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使农村许多纠纷化解在民主法制、村民自治的过程中。
二、分类调解,注重实效。
人民调解的对象主要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民间纠纷,这些纠纷实际上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体现。纠纷的种类不同,产生纠纷的背景原因各异,要想顺利解决它们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一般而言,调解工作主要是依靠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这对多数当事人是有效的,但有些时候耐心的说教并不能触动当事人,这往往是因为调解员不能准确的把握当事人的思想问题而造成的。常言道“一人智短,二人智长”,“一个好汉三个帮”。同样,一个调解员或某一个调解组织的能力和水平总是有限的,但只要善于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共同解决当事人的思想问题,纠纷就会由难变易,迎刃而解了。
三、抓住主要矛盾,把握调解重点
民间纠纷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千头万绪。这就要求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要能够全面了解纠纷的情况,掌握纠纷发展变化的规律,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从而牢固把握调解工作的重点。一般而言,要顺利解决纠纷,特别是复杂的纠纷,就必须学会抓主要矛盾,突出调解工作重点的方法。
四、换位思考,合理合法
换位思考,指在解决纠纷时,要从不同的人、角度、高度、层次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做到考虑周全,问题解决得圆满彻底,不留后遗症。换位思考的方法我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调解员应当站在当事人双方的立场和角度,寻找全面解决纠纷的适当方法。另一方面是调解员在提出调解方案或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时,也应当注意换位思考的方法。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去思考矛盾产生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关键和所能接受的向对方让步的底线,有利于提出合情合理解决纠纷的方案。同时换位思考的方法的运用,会让当事人感觉到调解员是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从而消除对调解员的抗拒心理,听取调解员的合理建议,便于调解的顺利进行。
按照“着眼大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员和信息员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防止矛盾激化,避免集体上访。一起纠纷的解决,往往需要我们综合地使用多种调解方法来解决,只有深入地调查纠纷的具体情况,详细地掌握好纠纷当事人的个性特征和社会关系,并灵活地运用好各种调解方法,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2.法制宣传教育
我村紧紧围绕全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村形成了党总支领导,村民监督,村委实施,社会各界全员参与的普法依法治村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第一、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学法、维法、遵法、护法、用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的宣传法律法规。第二、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从整治治安环境入手,围绕村镇、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发放法制宣传教育册,利用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村委每月出一期普法教育专栏,通过生动形象的图片、文字的说明让村民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第三、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提高公民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各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文明单位、洁美家庭创建等工作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同时继续坚持办好各类普法培训班、法制讲座和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效果。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村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五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弘扬法治教育,倡导学法用法。从而推动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3.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
不同矫正对象应采取不同措施,分类管理,做到平时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我村在实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注重加强指导和管理,对矫正对象做好衔接登记工作,严把“进口关”,对前来报到的入矫人员做到开展一次交流谈话,确定一个帮教组织,制定一个矫正方案,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并与公安派出所、镇司法所进行一次通报。对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做到定期参加义务劳动,村委定期对矫正工作者走访。2009年以来,全村共解矫2名,目前有矫正对象1名,村委矫正工作步入规范化。
在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村委以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探索新方式,不断拓宽安置渠道,狠抓责任制落实,做好衔接、分类帮教、重点安置的思路,使帮教工作基本步入了工作制度化、措施规范化、帮教日常化的轨道。逐步健全完善衔接制度、系统帮教制度、排查清理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在宣传发动方面,充分调动了方方面面积极性,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发挥村组织、村企业单位的积极性。镇与村、村与组、组与帮教对象逐级签订帮教工作责任书,年底检查考评。截至目前,全村共有5年内刑释人员7人,3年内解教人员3人,计10人,村共健全和完善帮教组织2个,帮教工作人员达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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