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目 录
1. 地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2.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碎石)地基工程施工监理 3. 锤夯实地基工程施工监理 4. 强夯地基工程施工监理
1. 地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程序(见下图所示)
现场检查 现场监理工程师 现场抽样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填报地基处理质量验收签证 承包单位 地基处理施工 承包单位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自检合格,并报有关资料 检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 返工 合格
检查结果 监理工程师签字 不合格 承包单位 图1 地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2.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碎石)地基工程施工监理
(1) 监量人员复查基槽断面尺寸、轴线和标高。基底土质应由设计
人员验槽合格后,办理验槽签证。若基底土质不符合设计要求,应请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监理人员监督执行。
(2) 刚夯打完的灰土,若突然遇雨,应将受水浸泡过的灰土松软层
挖除,重新补填夯实,受浸湿的灰土,应在晾干后再夯打密实。夯打完的三合土,如突然遇雨水冲淋,表面灰浆被冲刷,可在排除积水后,再重新浇灰浆夯打坚实。
(3)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碎石)地基应配料正确,拌合均匀,
材料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碎石级配必须良好且质地坚硬,严禁只用道碴或无级配的碎石铺筑。分层虚铺厚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且必须夯压密实。
(4)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碎石)分段施工时,其留槎和接槎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分层留槎位置应正确,接槎密实。 (5)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碎石)的干土质量密度或贯入度,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必要时进行取样或贯入测定检查。
(6)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碎石)地基工程质量监理汇总,见
表2-1。
(7) 地基竣工验收时,承包单位应提供下述资料。 1) 配合比通知单和材料试验记录。 2) 密度和贯入度测定分层试(检)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和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4) 基底土质验槽签证单。
表2-1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碎石)地基工程质量监理汇总 主要项目 复查基底土质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浮土应清除,基槽、基坑保持无积水,如被水浸泡应处理 土料粒径不大于15mm;碎砖粒径为2~6cm,砂、石颗粒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石子粒径不大于5cm。配合比按设计规定 配料正确,拌合均匀,虚铺厚度符合规定,夯压密实,灰土与三合土表面无松散和起皮 柱坑按总数抽查10%,不少于5个;基坑、槽沟每10m抽查1处,但不少于52允许误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及认可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尺量,查验槽签证 认可程序 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普通检查 查材料和配合比 分层虚铺厚度及夯压程度 观察、查试验报 经常抽查 告和配合比通知单 观察和用尺量 处 留搓和接搓 顶面标高 分层留搓位置、方法正确,接挫密实、平整 如图样所示 — 不少于5个接搓处 观察和用尺量 用水准仪或拉线和尺量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5 秽土15、砂 用2m尺检查,用楔形塞尺测量 砂、砂石、柱坑按总数抽查10%,三合土20 设计要求。测定其于容重,以不不少于5个;基坑、槽沟每10m2抽查1处,但不少于5处。 — 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之前,应得到 小于通过试验所确定的干容重数值为合格。用贯入仪、钢叉或钢筋等测贯入度以不大 观察检查和检监理工程师查分层试(检)的书面认可,记录 否则不得施工。 3、锤夯实地基工程
(1)重锤夯实施工程序 场地平整一测量放线一挖基坑或基槽试夯一检测试夯效果一按试夯确定的技术性能参数去夯击加固地基。 (2)重锤夯实法主要用于处理非饱和粘性土或杂填土。一般采用国产Q,—8型汽车式起重机(锤重≥2t、锤底直径≥1.5m,落距3.5m左右)。通过重锤的反复夯击,能把地基表层夯实,提高强度,如杂填土地基的容许承载力[R]值可达100—150kpa。 (3)重锤夯实施工前的质量监理。
1)研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对重锤夯实的效果要求。 2)对基坑、基槽测量放线进行验线。
3)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着重审核试夯的技术性能。 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及检验方法:
1)重锤夯实地基试夯的密实度和夯实深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2)重锤夯实地基的最后下沉量和总下沉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
施工规范的规定。
3)按设计要求的基槽(坑)底下的检测深度、检测密实度和地基容许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值。
4)重锤夯实地基工程质量监理汇总见表3-1
(5)重锤夯实地基验工验收时,承包单位应提供下述资料: 1)重锤夯实地基的施工记录。
2)重锤夯实试夯报告和试夯过程的记录。 3)隐蔽验收签证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表3-1 重锤夯实地基工程质量监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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