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人事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与主管部门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企业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企业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3、人事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人事行政主管负责。
二、录用
1、本企业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或因企业发展规划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向综合部人事主管提出申请,经综合部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安排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①计件员工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②非计件员工(门卫、厨师除外)的聘用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凭。③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主任除应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聘用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用人部门和综合部人事主管考核或面试合格后,由综合部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三个月,主任及以上员工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期间进行两次试用考核。计件员工试用期一个月,其中前七天位试工期。
4、新录用员工综合部、品管部、采购部、销售部应在45岁以下,生产部应在50岁以下,
门卫65岁以下。
5、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综合部送交以下证件,签订以下协议: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必要的证件、证书。
(5) 签订试用期合同,签订保密协议。
7、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酗酒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其它经本企业认定不适合者。
8、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9、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10、录用员工每年12月底之前续签下年劳动合同。班长(包括班长)以上员工另行签订聘用合同。综合部、品管部、采购部、销售部、生产部员工年龄达到60岁,生产部计件员工年龄达到55岁,门卫年龄达到65岁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三、福利待遇
1、本企业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每年安排员工体检和旅游。
2、员工的基本待遇根据岗位不同有计件工资、基本工资、奖金、岗位补贴、职务补贴、销量提成等,按月计发。工资在次月10日发放, 具体标准按《员工工资标准》执行。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不够整月的按日计发。
6、本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本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及员工绩效考核成绩确定。
7、在生产淡季或盈利不佳期间,企业对于绩效考核成绩处于本部门前60%者可发放最低保底工资和最低奖金保障,绩效考核成绩处于本部门后40%者可以不予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假日:每星期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丧假:3天;产假:
90天。
2、由于业务需要,本企业实行轮休制,员工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调休,员工于法定假日照常上班的本企业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规定发放补贴。
3、春节期间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5、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准假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使本企业人力资源能适应本企业发展的需要,本企业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本企业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安全培训、专业培训,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总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内容由各部门根据岗位的情况安排,并在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培训结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培训期间均按基本工资或计件保底工资发放。生产部员工有生产部和品管部共同组织进行,其它部门由本部门自行组织。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本企业对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或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在本企业外接受教育和自学予以鼓
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或学习资料费用。由本企业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两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本企业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各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学习考核,形式自定,成绩计入绩效考核。
6、本企业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综合部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本企业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综合部书面批准。
3、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辞职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综合部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并视需要由综合部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本企业制度或不能继续胜任本职工作而被辞退者,在赔偿本企业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离职。
八、保密
1、员工所掌握的有关本企业薪资、技术、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不得向除本人之外其他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拍照、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本企业机密的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综合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考核,考核成绩90分以上可提前结束试用,60-90分继续试用,60分以下结束试用合同,不予聘用。
2、绩效考核:每月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成绩,根据绩效考核成绩发放奖金。绩效考核由综合部组织进行。
3、末位淘汰:企业员工应保持适度流动与淘汰,每半年进行一次末位淘汰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对在本部门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一到两名员工予以调岗、降职、降薪或不予续签劳动合同。末位淘汰考核由综合部组织进行。
4、各种考核的考核内容应根据企业考核需要不断完善,以更好的服务于员工和企业的发展。
5、各项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通知给本部门负责人。
绩效考核制度(试行)
绩效考核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企业员工的品德、工作绩效、能力和态度进行综合的检查和评定,以确定其工作业绩和潜力的管理方法。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绩效管理,绩效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是绩效考核。为激发员工活力,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方法,充分把员工工作能力与实际岗位相结合,实现合理的员工进退机制,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与发展空间,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的目的、用途和范围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发展目标。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位调整和末位淘汰。
3、范围:所有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员工。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半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级别或部门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部门经理要知道本部门员工考评结果,所以员工可以查询自己的考评分数与名次。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员工考评的内容:根据部门和工种不同具体内容见考核表。
2、班长及班长以上员工的考评:具体内容见考核表。
3、被考评人通过自我评分、上级评分、同级评分、下级评分,最后乘以系数得出总分,具体见考评表。
四、考评的程序
1、综合部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各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实施考评。
3、每位员工要对自己、上级、同级、下级评分,考评每月进行一次,每月4日前由综合部考评负责人将考评表发给相关评分人,并于6日前收回汇总结束。
附1:
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与完善原则
绩效考核,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企业员工的品德、工作绩效、能力和态度进行综合的检查和评定,以确定其工作业绩和潜力的管理方法。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绩效管理,绩效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是绩效评价,绩效评价通过考核绩效指标来体现。
一、绩效考核指标设定的原则
(1)绩效考核指标应遵循同质性原则、关键特征原则、独立性原则。
(2)考核指标应该是具体的且可以衡量。
(3)考核指标是基于工作而非工作者。
(4)考核指标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根据企业内外的情况而变动,经常是“缺什么,考什么”,“要什么,考什么”。
(5)考核指标是大家所熟知的,必须要让绝大多数人理解。
(6)绩效考核指标应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7)绩效考核指标应突出重点。
(8)绩效考核指标应素质和业绩并重。
二、绩效考核的变化与调整
绩效考核指标是根植在企业本身“土壤”中的,是非常个性化的,不可照搬其它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战略时期,绩效考核的目的、手段、结果运用应各不相同。绩效考核指标要收到绩效,不在于考核方案多么高深精准,而在乎一个“适”字。现在的“适”,不等于将来永远“适”,必须视企业的发展,视企业的战略规划要求和本企业的特点适时做出相应调整。
三、营销人员的绩效考核
营销人员的不良状态:不愿学习提高、不思进取、不能与时俱进、意志消沉、安于现状等会影响团队的整体士气,应注意设定相关考核内容。
营销人员只负责销量不负责利润,许多企业认为这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利润的形成受到
太多因素的影响,企业的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都不是营销部门所能左右的。而实际上,营销人员虽然不能决定企业净利润,但对由销售带来多少毛利润却负有直接责任。当缺少利润考核指标时,营销人员会以加大费用投入、增加赠品数量,甚至直接要求企业降价的方式,来换取销售额指标的达成。这些做法往往能摆出堂而皇之的理由,不觉中诱使企业得到了“没有利润的销量”。这显然违背了企业的真实意愿。所以,可以不考核净利润,但考核销售费用和毛利润是必要的。从这个角度来讲,绩效考核不能缺项, “销售质量”和“销售量”一样不可或缺。
员工工资标准
一、工资标准及休假:
1、试用期:非计件员工1000元/月。计件员工7天试工期每天60元,7天后按计件工资。
2、基本工资:非计件1200元/月。生产部计件员工实行工资,平均保底80元/天,休假除外。
3、职务津贴:班长200元/月、主任400元/月、部门经理600元/月、副总经理800元/月、总经理1000元/月。生产部职务津贴参照本标准。
4、岗位补贴: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每月100-800元,夜间值班10元。生产部岗位补贴参照本标准。
5、休假:非计件工资员工每周休假一天,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天数休假,因工作未休可以调休。生产部员工根据生产需要安排生产与休假,可休假总天数与非计件员工每月休假天数一致。
6、协议工资:协议工资协商执行。春节值班150元每天,白天80元,夜间70元。
7、工龄工资:所有非计件工资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加100元,第二年增加5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25元。
二、奖金:
1、销量奖:每月2000吨以下的销量,每吨提取4元发放奖金;2000-3000吨的销量,每吨提取3元发放奖金; 3000吨以上的销量,每吨提取2元发放奖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2、绩效奖:每月根据实际效益提取一定数量的奖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计件员工的绩效奖需要根据班组的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调整。
三、执行时间:2015年01月0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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