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六九路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

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

来源:六九路网


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

1.0 目的

为加强客运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提高驾驶人队伍整体素质,减少和防止驾驶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道路旅客运输驾驶人、公交客运驾驶人新聘上岗前的教育培训工作。

3.0 工作程序

3.1 符合录用资质的驾驶人,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客运车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安全部门组织培训不少于16学时,设备部门组织培训不少于3学时,经营部门组织培训不少于3学时,综合办组织培训不少于2学时。按照“谁培训,谁签字,谁负责”的机制,落实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责任。

3.2 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其中理论培训内容应当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技能、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交通事故法律责任规定、防御性驾驶技术、伤员急救常识等安全与应急处置知识、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实际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熟悉车辆性能、运行线路,驾驶操作、服务要求等。

3.3 公司各部门对客运驾驶人开展岗前培训的内容按以下规定执行:

a. 安全部门培训内容: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线路特点及安全行车注意事项、防御性驾驶、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及违法视频、应急安全装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知识。

b. 设备部门培训:车辆性能、车辆维护、车辆安全检视知识、操作规程。

c. 经营部门培训: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经营行为规范。

d. 综合办公室:劳动工伤管理、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等知识。

3.4 公司各部门在客运驾驶人接受教育培训后,应当组织对教育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驾驶人教育培训考核的有关资料应纳入驾驶员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或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4.0 跟车实习

4.1 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由公司经营部门或相关客运车队安排跟车实习,熟悉运行线路和车辆。

4.2 跟车实习期间,由监督驾驶员每天签注实习意见,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实习情况。

4.3 跟车实习结束后,由安全部门对跟车实习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实习监督驾驶员如实提供的思想和技能情况,作为招聘录用的重要依据。

5.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其它专项生产经营范围内公司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应遵照其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