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林业生态文明示范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林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提升林业在构建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的贡献率,全面拓宽、创新林业发展模式,深化林业改革,强化示范带动,充分体现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小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实施农村治污保洁、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城乡生态良性循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条件
(一)基础设施好:制定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规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村组管理制度及机构健全;农业、交通、水利、环保设施基本完善;文体娱乐设施基本齐备;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林业产业兴:主导产业明晰、无农产品安全事故;土地整治及利用率高;有机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良好,花卉、药材、经果林基地和林下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三)生态环境美:村域内、田园、庭院清洁,村容、村貌整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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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饮用水源得到很好保护;近三年无较大森林火灾和环境污染事件,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杆现象,村旁、道旁、庭院绿化美化;森林景观优美,河塘、沟渠得到综合治理,湿地及水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无黑臭水体等污染现象;森林分类经营效果明显,林业改革活力迸发,森林资源“双增”明显。
(四)生活条件优: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住房、饮水、电力、道路、通讯等生活服务设施齐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
(五)文明程度高: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勤俭节约、治安良好、无迷信、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事件及上访事件发生;村级组织健全,领导得力;村民文化教育水平高;村务公开,管理民主。 三、规划建设现状
本次规划建设区为瓮安县猴场镇草塘社区,包括32个村民组,3275户,共13403人,面积15900亩,包含旱地2575亩,水田3148亩,商品林3098.4亩,其他7079亩,其中林权证发证面积2645亩。
(一)基础设施方面
自然村寨间道路硬化率为98%,垃圾池建设率为95%,基本农田自灌率80%,自来水到户率达到100%,建有篮球场(或乒乓球桌)1个,村级图书馆1个。
(二)林业产业方面
耕地种植率为90%,有经果林示范基地(50亩以上)2个,农膜回收率达到90%,农家肥使用率80%,每千人有花卉苗木基地1个,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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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0元,有林下经济示范户6个,林业专业合作组织2个。
(三)生态环境方面
规划区森林覆盖率为61%,农作物秸秆回收或综合利用率91%,河塘、沟渠整治率为92%,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无害化处理率90%,引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村民对环境满意率为97%。
(四)生活条件方面
农民人均纯收入5120元/年,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比例为80%,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5%,机动交通工具普及率(按户计算)为70%。
(五)文明程度方面
村务公开制度执行率达到100%,遵守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农户比例为99%,森林火灾发生0起,偷砍盗伐林木案件为0起,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录取率为75%,村民扫盲率90%,村支两委大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高达100%。 四、规划建设目标
(一)基础设施好
1、自然村寨间道路硬化率99%; 2、自然村寨垃圾池建设率97%; 3、基本农田自灌率85%; 4、自来水到户率100%; 5、篮球场(或乒乓球桌)2个; 6、村级图书馆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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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业产业兴 1、耕地种植率92%;
2、经果林示范基地(50亩以上)3个; 3、农膜回收率93%; 4、农家肥使用率82%; 5、每千人有花卉苗木基地2个; 6、涉林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23元; 7、林下经济示范户8个; 8、林业专业合作组织3个。 (三)生态环境美 1、森林覆盖率63%;
2、农作物秸秆回收或综合利用率94%; 3、河塘、沟渠整治率94%;
4、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无害化处理率92%; 5、引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6、村民对环境满意率98%。 (四)生活条件优
1、农民人均纯收入5140元/年; 2、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比例83%; 3、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97%;
4、机动交通工具普及率(按户计算)74%。 (五)文明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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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务公开制度执行率100%;
2、遵守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农户比例99%; 3、森林火灾发生起数0起; 4、偷砍盗伐林木案件数0起; 5、治安案件发生率0起;
6、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录取率76%; 7、村民扫盲率93%;
8、村支两委大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100%。 五、规划建设期
在2015年到2020年期间逐步建设完成规划指标。 六、规划建设内容
1、管护和经营好现有林地面积
对现有3098.4亩林地进行抚育、管护、经营,安排人员看护,保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
2、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
现有经济林示范基地2个,约1000亩,在管理和支持好这2个基地的同时再发展500亩精品水果林。
3、新增用材林建设
在管理好现有3098.4亩商品林的同时新增柳杉造林500亩。 4、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绿化 新增四旁绿化2000m²。 七、资金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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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建设内容包括林地管护、经济林建设、商品林建设、四旁绿化,预算资金132.97万元,其中:
1、林地管护费单价200元/亩,现有林地3098.4亩,共计61.97万元;
2、经济林建设单价800元/亩,规划建设500亩,共计40万元; 3、用材林建设单价500元/亩,规划建设500亩,共计25万元; 4、四旁绿化单价30元/ m²,规划建设2000 m²,共计6万元。 八、组织领导
成立瓮安县创建林业生态示范村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住建局、农工局、卫生局、城管管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其中,林业局负责统筹开展创建林业生态文明示范村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卫生局负责指导农村环境卫生的建设;农业局负责指导农业及养殖业的发展;财政局负责县级财政资金的落实。 九、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
省、州下发文件指导,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涉及部门、单位分工明确、重点突出、通力合作、全力支持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
(二)资金保障
林业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资金由涉及各单位分别申请分管项目资金配套,林业局将申请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等落实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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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农户对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不理解,存在合作上的困难; 2、涉及单位和部门间沟通不及时,影响建设效率; 3、出现资金不到位或超出预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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