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3 申请单位 姓名 经办人信息 学号 申请何场地 活动内容 联系方式 所在院(系) 活动日期 备 注 时间段 院(系)或部门意见 院(系)或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受理人: ★ 说明:1. “申请单位”务必注明院(系)、校团委直属学生社团的全称,“活动内容“请
相关负责老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请如实填写经办人的各项信息。
3. 韵苑体育馆的管理、租借审批已全部移交给校团委,租借韵苑体育馆向校
团委办公室提交申请。
4. 活动当天,音控员提前一个小时到活动场地调试音响及灯光设备,协助做
好活动前各项准备,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请在申请表中明确提出。
5. 活动若因故取消,须至少提前两天通知学生工作处办公室,否则,暂停受
理该单位各类场地申请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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