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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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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MYTC -HT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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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编:

乙 方 :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详细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试用期的考核情况,缩短或者延长试用期限。 (二) 经双方书面同意、签署及盖章,本合同可以续订。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和条

款以有关书面协议为据。为免产生疑问或争议,如本合同期限届满,又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续订合同,乙方在甲方公司继续正常工作,且未违反甲方任何规章制度和本合同规定,在未续订合同期间,视为原合同期限自动延长,直至甲乙双方续订新合同为止。

二、 工作内容及职责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在甲方公司担任_________一职。乙方应在职责范围内完成公司指派的工作,行使公司授予的权力。甲方可以根据业务和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且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待遇。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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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理范围内的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指示完成其指派的工作并不得超越其被赋予的权利。乙方应尽心尽力,诚恳勤谨地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尽最大努力以甲方最大利益行事。同时,乙方应避免与甲方有任何利益冲突,并将可能的利益冲突及已有的利益冲突情况向甲方报告。如有任何利益冲突而未向公司汇报,或汇报后未征得公司管理层的同意,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三、 工作时间、地点和休假

第四条 根据职位、岗位不同,甲方采取固定工时制度。

第五条 乙方应在甲方的业务场所或其他甲方因业务及工作需要所合理指定的地方上班并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期内,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出任其他服务、劳务、雇佣职位,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其他经济经营活动。如果违反本条规定,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七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及可公开获悉的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假期。

四、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 甲方按可公开获悉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五、 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十条 甲方每月 2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几部分构成(税前),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甲方有权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根据乙方的出勤、工作表现、履行工作职责是否适当等多项要素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甲方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扣去乙方相应数额工资、其他报酬及报销费用,以充抵乙方所欠甲方的任何款项以及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法律法规和规定应由员工负担的项目、缺勤、失职、违纪处罚等以及其他员工应支付的项目。

六、 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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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郑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等待遇,为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郑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应及时办理其社会保险转移及接续手续,由于乙方不配合办理其社会保险缴交手续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及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将被视为是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此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七、 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现有的和甲方在将来制定和修改的;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及其它集体活动,不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员工手册》和其他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 乙方在任职期间,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如果甲乙双方未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而无须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负任何责任:

(一)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和虚件的(包括但不限

于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及担保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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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隐瞒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或者传染疾病的; 3、 未达到工作目标或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 4、 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劳动的;

5、 甲方部门负责人或甲方考核委员会认为乙方工作表现能力不足,经讨论后认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6、 因其他事项被甲方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造成甲方声誉受到任何影响,或造

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的即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该款规定数额与甲方其他规章制度规定金额存在差异时,以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造成甲方声誉受到任

何影响,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或对甲方声誉造成任何损害的即视为重大损害;(该款规定数额与甲方其他规章制度规定金额存在差异时,以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四) 被依法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

事责任的; (五)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出任其他服务、劳务、雇佣职位以及从事其他经济经营

活动的; (六) 未能严格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执行者,未能服从甲方安排者,甲方有权对其

降级、降薪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七) 严重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及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提前三十日向员工说明情况,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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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乙方离职前需完成工作移交。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 甲方无故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

件的。 第二十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顺延至劳动合同期满方可解除合同: (一) 任职重要岗位或参与重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财务、业务等部门

的主管人员或核心人员),离职无人接替的; (二) 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乙方应做好交接工作。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当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新的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旧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出现法定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必须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移交、文件资料移交、客户信息情况说明及移交、工作联系人信息移交、本年度已经完成的工作情况说明、正在进行的工作情况说明及下一步的安排、列入计划未开展的工作说明及其他甲方认为应该交接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乙方完成工作交接,甲方为乙方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在乙方离职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相关事项的转移手续。乙方拒绝进行工作交接或故意拖延工作交接的时间,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于一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工作交接,否则甲方可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为由,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乙方还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资、报销款或补偿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完成工作交接后,甲方应在工资结算日,一次性结清乙方工资。

九、 保密协议和竞业条款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有可能接触、了解、知悉、掌握甲方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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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以下内容构成甲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一) 有关甲方产品或服务的技术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数据、图纸、

图表、技术公式、软件、源代码、专有技术、专利、数据信息等; (二) 有关甲方产品或服务的经营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成本费用、利润、收入等财务信息;

2、 甲方经营计划、市场调查及营销方案、广告策略或方案;

3、 甲方客户名单、客户信息、与客户有关的所有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

他商业秘密等;

4、 甲方所收集、整理、制作完成的数据库信息,包括客户数据库、产品数据库、供应商数据库信息等;

5、 甲方客户及其合作伙伴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6、 甲方享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 7、 有关甲方员工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人数、专长、技能水平、工资福利等;

8、 甲方其他未被公知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第三十五条 甲方和乙方就保密方面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严守甲方的机密与信息,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与许可,

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个人、经济组织或其他机构泄露公司任何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二) 乙方承诺,在没有得到其他单位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没有不正当使用

或泄露任何其他单位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商业机密,乙方也没有将其他任何保密资料带入甲方的工作中。 (三) 如甲方与第三方在有合同约定或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合法使用或将要使用

第三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将严格履行甲方与第

三方的有关协议,未经许可,不可对其进行私自使用或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个人、经济组织或其他机构。

(四) 在《劳动合同》签定之前,乙方拥有发明、发现、著作等知识产权的,应

在本合同所载清单中列明。如果乙方未列出相应清单,则表明本人不拥有前述知识产权。 (五)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甲方报告由其单独完成或与他人合作完成于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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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期间的与甲方相关的各类成果,其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的申请权都归甲方所有。在此情况下,乙方将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备案手续。

(六) 《劳动合同》解除时,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将掌握的所有属于甲方的设计、记录、数据、文件、报告、方案、名单、说明书、图表、原始资料、设备及发明、发现、著作等技术资料、经营资料、知识产权资料交还甲方。 (七) 因乙方违反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需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以外,还将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如果甲方因此向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扣除乙方工资、报销款、经济补偿金等措施。 第三十六条 根据乙方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下竞业协议。 (一) 乙方义务

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

甲方同类的行业;

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产品的生产;

3、 在职期间或离职以后,不得抢夺甲方客户,或者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有引诱甲方员工离职情况发生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发现乙方在职期间违反竞业条款,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

任,并要求乙方相应赔偿金。

2、 乙方给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不代表乙方对甲方竞业义务的解除或终止。即:乙方在承担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义务。

3、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三十七条 乙方拥有的知识产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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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并记载于本合同内的家庭住址为其真实有效的地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家庭住址如有任何变化,乙方应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本合同记载的乙方家庭住址邮寄(包括但不限于平信、挂号信、特快专递等方式)给乙方的任何文件,除有证据证明属不可抗力或者邮递部门的责任外,均视为已送达乙方。

第三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的其他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包括婚育状况、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条 乙方利用工作时间或甲方工作条件(包括甲方的设备、人员或技术)进行的发明或者创造以及有关的发明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

第四十一条 甲方实行严格的工资保密制度,除财务部和人事部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无权打探、询问和议论自己及他人的工资。乙方泄漏本人或他人工资待遇的,一经查实,甲方将以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三条 由甲方出资培训取得各种资质证书的人员;协议期限未满,乙方提出解除协议者,甲方除向乙方收回足额培训费外,乙方并应向甲方缴纳赔偿金3000元。(注:资质证书原件由公司统一保管)

第四十四条 新入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前需提供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作为合同的附件。

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中国法律执行。

十二、 其他

第四十六条 甲方的《岗位职责书》、《规章制度》、《服务规范》、《工作流程》和《员工手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以及乙方的《体检报告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已阅读并理解上述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承诺遵守。但是,甲方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或公司内部管理情况的变化而对上述附件内容进行的修改,不视为修改本劳动合同,不必对本劳动合同进行修改。乙方应遵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修改后的附件的名称可能与上述附件名称不尽相同,但是,只要根据附件的内容判断属于上述类别的规范,则一律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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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郑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签订之后,乙方已经留下签过字的本劳动合同正本。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云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10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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