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三条 制定本补贴与油费制度的原则是:根据岗位用车频率来定补贴额度。为了合理使用私人车辆办公,既能节约成本,又对私车有所补助,达到互惠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
指员工在本公司所在地因本岗位工作原因需频繁使用私人车辆,报经公司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公司按定额标准定给员工补贴油费的费用。
第二章 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私车公用: 一、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人员;
二、在任特殊职务人员,经常外出办事。 三、确因公务需要外出,但所在单位又不能满足需要的。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公司批准将其私人车辆用于公务活动,且私人汽车手续完备的,已缴纳车辆保险等相关税费的,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第三章 费用报销规定
第七条 对于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根据工作性质、需出差的报行政批准,核定时间、地点、事由给予报销。 部门 总经办 副总/总监 项目经理 采购/工程 职务 总经理 副总/总监 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 金额/元 1800 1200 700 800 备注 如果因公超出最高限额的报销,可调整限额,需要写书面报告,交由总经理审批。 第 费用报销实行按月报销,每月25日前报销上月费用(上月26日---本月25日),正规完整的,票据抬头为单位填写本公司完整名称,对于出差部分的,提供加油费或过路费等正规,予以报销。
为了保证公司财务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每月成本费用情况,保证当月费用全部能够记入当月帐务,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当月报销完毕,不得拖延至下月。
第四章 法律责任及其他
第九条 在公司出了此补贴制度后,在公司需要员工私人车辆配合工作时,员工应该配合,否则停发当月补贴。
第十条 私车公用车辆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按规定交纳养路费等,办理一切规费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一条 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违章、交通责任事故,本公司及其所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等),由车主自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公司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审核部门为各单位财务部。
第十三条 本暂行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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