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检查员工作情况和施工现场的人员、机具安全施工情况。
(2)、检查施工现场施工的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用品质量是否符合劳动安全保护要求。
(3)、检查公共物资堆放场地、库房等现场的防火设施和措施;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设施和措施,检查防潮、防雷和防坍塌设施和措施。发现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监理人员应跟踪检查其整改情况。
(4)、检查施工工地的围挡和其他警示设施是否齐全;临时用电设施的保护装置和警示标志是否符合设置标准。
(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特殊工程、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任何违规施工作业现象。 (6)、定期检查安全施工情况。巡检适应认真仔细,不得走过。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指出和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整改,消除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危险较大的工程和工序作业,应视施工情,设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重点旁站监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自查工作,检查施工机具、安全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和人身安全保护用具的完好性、齐备性。
(8)、遇紧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
(9)、安全监理人员应对现场安全情况及时收集、记录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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