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保 证 体 系
工程名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铝合金项目移地扩
建工程扎哈淖尔项目铁路新建工程
施工单位:通辽天恒铁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人 :于 海 20011年3月1日 审批人 :高 彬 20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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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安全目标„„„„„„„„„„„„„„„„„ 3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3 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 7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各工种岗位职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6 五、安全技术措施„„„„„„„„„„„„„„„ 53
1、 既有线安全组织与技术管理措施
2、 路基工程施工保证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3、 桥涵工程施工保证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4、 轨道工程施工保证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5、 房屋工程施工保证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6、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施工保证安全措施 7、 关键工序安全管理措施 8、 用电与防火安全措施 9、 施工防汛的安全措施 10、铁路、公路交通配合措施
六、受罚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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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四杜绝、三消灭、两控制、一确保”。
即:杜绝责任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严控责任行车一般事故;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杜绝火灾、爆炸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消灭责任交通大事故;消灭责任重大机械破损事故;消灭职工(含民工)重大伤亡事故;重伤事故率控制在0.3‟以下;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5‟以下;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为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作为本标段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安全、技术、质量、设备、后勤负责人及各施工队负责人担任组员。在项目经理部、作业队设置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施工作业队
3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设备负责人 后 勤 管 理 员
1.施工组织保证体系框图
组织保证体系 各级领导层层负责,包保落实 党 政 工 团 齐 抓 共 管 安全领导小组 施工技术部门做好安全方案 各职能部门按分工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检查机构人员配备齐全 建立全员确保安全的总体格局 4
2.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础基抓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事故预想、预防活动。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重点防止电击害事故 防止既有线工程施工发生行车事故 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防防止高空作业坠落、重物打击事故 范防止机具、机械设备伤害事故 防止火灾事故 监督检查安全负责人 现场安全监控员开工前检查 施工中检查 施工后总结 5
3.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框图
领 导 安 全 分 工 责 任 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 消 经位安全责任制 部门安全责任制 防安全责任制 营目标责任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安 全 教 育、培 训 制 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制 度 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防护物品定期检验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防火制度 技术交底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配发、采购制度 营 业 线 施 工 安 全 卡 死 制 度 6
三、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项目总工职责
依据业主要求,落实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目标,制定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实施;主持召开安全会议,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监督落实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组织项目旬、月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组织编制各项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组织编制各项安全措施,做到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参加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项目施工特点,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内容;按施工项目相关的要求内容,组织做好各项安全协议的起草工作,并办理好相关的协议和开工报告(或许可证)。
3、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保证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全面、操作性强。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标准,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负责施工生产安全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和管理,组织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对生产全过程的各项施工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安全监督与检查。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参加本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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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和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意见或建议。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提出事故处理报告。
4、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制度,在项目经理部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组织参与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落实;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并对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的检查,对不具备资质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制止。组 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及方案,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组织各类安全检查、考核、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提出安全奖惩意见。负责行车、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管理,统计和报告,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处理,按制度规定组织事故。
5、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宣传贯彻上级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落实质量目标和措施,检查落实创优规划目标,检查督促作业队抓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和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工程项目的技改活动。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标准工地标准并负责检查实施.负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管理;制定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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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6、设备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物资采购、保管、请领、收入、使用方面的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制度,对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负责设备建档立卡,组织设备安装后,使用前安全验收和设备仪表、安全附件的定期检查、效验,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对设备操作人员签发操作合格证。负责职工劳防用品,消防器材及有关物资的采购、保管、请领和发放,确保合格证齐全,供应及时,质量和性能符合安全要求。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设备物资安全大检查,有计划地安排好隐患整改和设备整修,确保整改和整修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有人员伤亡时,会同安全部门共同处理。
7、后勤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负责物资采购、贮存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物资合格证、安鉴证等证书,履行物资管理职责;负责设备的进出场协调、进场检验,日常使用中的监督检查、维修保养,保障设备在使用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保要求;负责设备操作者的培训考核,并建立档案;负责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组织参与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对劳务分包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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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上岗情况的管理与考核。
8、现场安全监控员职责
参与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参与对员工的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并对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参与“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各专项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相关内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好对本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未经检验合格的设备,要及时制止其使用;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的检查,对不具备资质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要及时制止和处理;做好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的行车和人身安全。
9、施工负责人(队长)职责
落实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目标,参与制定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实施;参加安全会议,监督检查所管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参加项目旬、月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参与编制各项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10、各工种岗位职责 10.1测工岗位安全职责
在进行施工测量时,注意地形、地势的变化,做好安全防护,并配备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营业线测量时,注意了望,设专职防护员防护,轨道电路地段里程丈量应采取绝缘措施。
各种测量仪器、检测工具应进行定期校对,并做到经常保养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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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其良好状态。
对精密仪器和图纸建立安全保管使用制度,在工作中不使仪器、图纸受日晒、雨淋。
施工测量时结合现场环境和建筑物特点制定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 10.2建筑材料试验工岗位安全职责
认真学习施工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并及时反映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对原材料取样时注意防止其滚动、滑移、倾倒,并按试验要求取样。 对有毒、有害物品的取样应佩带手套、面具及其它防护用品。 搬运试件注意安全,避免砸伤他人和自己。 10.3线路工岗位安全职责
岗前不得饮酒,按规定着装,参加点名会。
认真听取班组、项目负责人、专职人员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的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准备料具,并检查是否完好,轨道电路地段使用的工具应有绝缘装置。不得在枕木头,线路中心或两线间行走,不得跨骑车箱,钻车、扒车、跳车,不得在车底下、钢轨上、两线间坐卧休息。
跨越线路、通过线桥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携带料具集中行走路肩,不得侵入行车限界。较大、较长物件应用手提并顺向线路,不得用肩扛。
注意线路状态,发现危及安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料具堆码放置稳固,不得侵入限界。小车用后下线加锁或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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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上方或近旁施工应严格遵守人工挖探和防护制度,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线。
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应及时劝止。 来车时人员和料具及时撤至限界外。 乘车时未停稳不得上下,作业完毕收回料具。
3m及以上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扎安全带,坑井、桥下、营业线旁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料具入库要对号入座,认真总结当日工作。 10.4桥梁工岗位安全职责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桥上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岗前不得饮酒。
对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空禁忌症等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雪后作业现场要及时清除积雪,高处作业要进行防滑处理,不得穿硬底及带钉鞋从事高空作业。
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雪天气停止高空作业。吊栏及导梁两侧须挂设安全网。
架梁作业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标准后,方可正进行架梁作业。
现场的电源开关箱要防雨封闭,由电工专门负责,班后应加锁,落地电线路布置要合理,不能在通道上布置,通电时应仔细检查电线路,不得有破露的电线和混电的结点,作业中,不准损坏电线路,严防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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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落梁的过程中必须设保险枕木垛,两端不得同时起落,梁的两侧和牵引钢丝绳的内侧不得站人。
坡道或坡面上移梁应采取防溜、防倾翻措施。移梁起动及运行中,如发现一端运行缓慢或不滑动,应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待两端滑移正常后方可继续前移。
在移梁时,必须统一指挥,每端不得少于两人随行,时刻注意支撑是否松动或者有异常情况发生,发生问题立即通知指挥停机处理。
10.5防护员岗位安全职责
根据施工负责人的指示办理封锁、开通线路等手续,了解掌握列车情况,及时通知工地负责人。
维护列车运行秩序,及时制止盲目抢点施工,拖延下道时间和延长占用线路的现象,在执行防护任务时,有权拒绝执行施工负责人的错误指令。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细致、迅速、准确”的八字方针,迅速正确地发出或传达各种指令和信号,确保施工中的行车和人身安全。
防护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精力集中,加强了望,要严格纪律,认真做好施工防护工作,因事暂时离开岗位时,应有胜任本项工作的人员代替。
防护使用的通信、信号器材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使用性能良好。
驻站联络员和工地电话防护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防护员电话记录”。
10.6、道口看守员岗位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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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班时严禁饮酒、读书、看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加强了望,维护好道口的交通秩序。
接送列车时,应站在规定的位置上,面向列车,注意监视列车运行有无异常情况,列车通过后经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时,方准放行车辆及行人通过道口。
对道口的铺面、栏杆、标桩牌、电话、报警器及照明等设施,要经常检查其是否完好,如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或损伤,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尽快修复。
要经常进行清扫工作,保持道口内外的环境整洁,做这项工作时,必须确认无列车开来时方可进行,同时还要注意通过道口的来往车辆及行人,确保安全。
遇有大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要特别加强了望,并利用道口电话与相邻车站或道口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报告工长或领工员,增派防护员或联络员。
一旦道口发生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采取“先防护、后处理”的防护办法。
穿着规定的制服,衣冠整齐,做到起落栏杆适时,不刮车辆,不刮行人。
10.7 、木工岗位安全职责
在施工生产中听从领导的正确指挥,按照木工操作规程认真作业。 工作中按规定着装,不得闲谈打闹,不得在班前饮酒。 不得在木工作业区范围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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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线杆、门窗口时,上下拉杆要钉牢。
模板要按工序安装和铺设支柱,拉杆和模板必须随时钉牢,上面不准钉在架子或其他不稳固的物件上。
模板和拉杆没有全部固定前,上面不准有人行走,工作中不准蹬在立杆上。
架空支模时,要仔细检查砖垛、混凝土柱强度。斜撑的角度。斜撑的角度不能超过35度,接头处要用木夹板钉好。
不懂拆模知识的工人,不得单独操作,拆模时,下方禁止一切人员通行和停留,必须采取边拆边运的方法,拆下的模板要及时起出钉子。
如在高空拼装模板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安全网,禁止站在墙上作业。 操作圆锯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锯片必须安装防护罩、挡板和滴水设备。
锯片必须平整,锯口要适当,不得有缺齿、裂缝。
锯片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再进行锯料。木料锯到端头时,如必须直接送料时,应用木板推送。
压刨机开关只准用单项开关,不准安装倒顺开关。 10.8、架子工岗位安全职责
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架子工作业标准,作业中听从领导的正确指挥。脚手架不能直接搭设在模板、楼板、木楞及其他不能承担荷重的结构物件上。单排架子宽不小于1.2m,不大于1.6m,架子高度超过6m时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1.5m,立杆挖坑的深度,最浅不能小于30cm,如遇松土或无法挖坑时,必须绑设扫地杆。大横杆间距最多不超过1.2m,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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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杆间距不能大于0.75m。脚手架荷载不得超过方案或计算规定。脚手架必须铺满跳板,不得有空隙、探头板,两块脚手板搭接最小为20cm,凡拐弯处跳板应搭成马连垛形,禁止用砖头支垫,必要时应用木方垫稳绑牢。里脚手架、活动式里脚手的铺设宽度不大于1.5m,高度应低于外墙20cm,底部必须垫木跳板,保持平稳并应绑设斜支杆。安全网应用坚固的架杆支设,网与横杆之间网与网之间必须用直径1.5cm绳绑扎牢固,每隔3m设一支杆,支杆与地平面保持45度角。金属脚手架的安装,不得倾斜,各连接部分须牢固,立杆底部区连通垫板,其截面与跳板相同,立杆应采用承插法连接。金属脚手架的安装、拆除与供电线路的间距参照高空作业第2执行。架子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按规定着用防护用品。
10.9、钢筋工岗位安全职责
在施工过程中,听从领导正确指挥,严格执行钢筋工作业标准。 工作前不得饮酒,作业中不得打闹,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着装符合要求。人工断料时要先检查锤子、克子,必须牢固、无破损,打锤子与掌克子站在斜角,不得站对面。切断机外侧应设防护罩,切钢筋短头时,防止筋头飞出伤人。弯曲钢筋的钩圈大于20cm时,必须注意钢筋弹力反崩。用机械平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卡头不得短于10cm。冷拉时必须将钢筋两头卡紧,拉伸注意钢铁索接头处,防止断头或脱钩。搬运钢筋时注意周围机电设备,防止感电和触电。绑扎柱子钢筋、悬臂梁柁和高处安装钢筋结构时,须设脚手架或挂好安全带。不得站在模板上,钢筋骨架上,墙体上作业,不得将钢筋集中存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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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混凝土工岗位安全职责
浇灌混凝梁、桩、墙等应搭设脚手架作业平台、安装防护栏杆,不得站在模板支撑上操作。物料不得堆放在脚手架作业平台和模板上。浇筑混凝土挑檐、阳台、雨蓬等悬臂结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不得集中站在边缘上。使用溜槽浇筑混凝土时,串筒节必须连接牢固,施工人员不得直接站在溜槽上操作。利用吊车运混凝土料斗时,不得碰撞模板,脚手架,卸料时不得强拉、硬推,卸料斗闸阀开启时,应防止摆动伤人。坑、槽、井、模内浇筑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混凝土振捣器必须设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应着用绝缘防护用品。钢筋必须与电绝缘,以防电击。
10.11、锅炉工岗位安全职责
司炉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司炉工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锅炉各项规章制度,严密监视锅炉各参数的变化,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锅炉无关的事情。严密监视各种仪表,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各项记录,经常调整监视水位、压力、温度及出水情况和燃料、烟风配比、烟尘状况等。认真做好锅炉本体风机、给水设备、燃烧设备、除尘设备、附件及仪表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合理润滑,按规定进行排污和水质处理。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做到文明生产。上煤过程中要仔细检查有无危及安全的杂物,如铁钉、铁块、雷管炸药等,锅炉在运行中发现危及安全时,果断采取紧急措施,努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0.12、电焊工岗位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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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安全令》和《施工现场十不准》规定,做到持证上岗。熟知焊工机械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班前做到“五查”:(1)查焊机有无接零、初次极线绝缘良好;(2)查过道线有无防护;(3)查多台集中焊接有无隔离设施;(4)查拖地线有无与钢铁丝、氧气瓶、水中接触;(5)查移动拖地线是否切断电源。工作中认真遵守七不焊接:(1)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焊接;(2)潮湿地点无绝缘设施不焊接;(3)在液、气体带压容器管道上和密封容器及带电设备上不焊接;(4)在易燃、易爆、有毒的容器或管道上不清洗不焊接;(5)在小容器含有铜、铝、锌、锰钢、铝合金钢等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防护层的物品上没有通风或无人监护不焊接;(6)在易燃、易爆、有毒的液、气体扩散区,上下周围不隔离不焊接;(7)乙炔罐(瓶)与氧气瓶间不足5m,焊接点与瓶罐,可燃物不足10m不焊接。班后坚持三不忘:(1)不忘将拖线、地线分开挂架;(2)不忘检查有无残存火;(3)不忘断电上锁。
10.13、电工岗位安全职责
对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的安全负责。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有电工考试合格证。电工必须了解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机电设备位置及负荷量。电工作业前,必须佩带必要的绝缘防护用品,作业(值班)不得少于两人。现场原有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未经测试均按有电处理。电器设备的接地保护,必须按规定安装,接地极与导线相接必须溶解,不得用锡焊。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严格按带电规定作业。停电作业时,开关(断路器)箱要上锁,要设专人防护或挂警告牌
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要先切断电源,用干砂或四氯化碳扑救,禁止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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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泡沫灭火器。电工必须熟悉触电急救常识。凡建筑物、脚手架、塔吊等高度超过19.7m,应安设防雷设备。施工现场临时线路要有统一规划,注意负荷均衡,禁止用裸体线。施工现场禁止采用单极裸露开头,开关要垂直安装在开关箱内,做好防雨措施,上锁,禁止将开关放在外面。
10.14、普通工种岗位安全职责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纠正他人违章作业。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
10.15、巡守员岗位安全职责
巡守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地形及电源,物资设备存放情况,认真负责,定时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检查报告。巡守员按时,不得随意换、串、连班,不得空班,时,要共同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填写记录,由于不认真或后再发生问题,由人员负责,无人时,人不得离岗。巡守员值班时不准饮酒、,不准离岗或睡觉,做其它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白天外来车辆人员出入一律登记,夜间下班后任何人员、车辆不得入内或载物外出。巡守人员负责对消防工具的管理,熟悉存在地点及使用方法,并掌握火警电话119、盗警电话110,发现案情,要及时报告,抓获犯罪分子,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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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厨师(炊事员)岗位安全职责
认真执行《食品法》,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按规定着装。坚持用工具售饭,严格把住病从口入关。确保不加工腐烂变质食品,消灭集体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做好防蚀、防尘、防鼠工作,消灭疾病传染源,坚持生、熟分开,避免副食品的交叉污染。使用炊事机械,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杜绝机械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做好厨房、库房、餐厅的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和防盗工作。
10.17、铲装车司机岗位安全职责
在道路上行驶须遵守交通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做到按规定保养,作业前、作业后认真做到三检制。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交底,对地下设施不清楚,不得挖土作业。岗前不得饮酒,作业时禁止闲谈。在行车线路旁作业,应设专人防护,在电杆、拉线旁作业视土质情况留有适当的坡度和1-2.5m的保护台。不得超载使用,不得载重前行下坡和载重倒退上坡,不准驾驶室内超员,行驶时不准抓车上下,驾驶室外,铲斗内不得搭乘人员。
10.18、挖掘机司机岗位安全职责
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交制度,岗前不得饮酒,作业时禁止闲谈。工作前严格按照规定对转向、走行、制动和动力输出等各部位要认真检查、调整、紧固、润滑,经试运转确认良好后方能工作。施工前应了解挖土高度、深度、边坡大小、电线高低、地下电缆、各种障碍物的情况,由工程技术人员做书面交底,交底不清挖土限界不清,无专人旁站监护,不得施工。当铲斗未离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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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时,禁止挖掘转动,在挖掘转动时,不得用铲斗对其他物体进行侧面冲击或用铲斗的侧面刮平地面。在铲斗下落时,注意不要冲击车架和履带。挖掘机不应自行移动较远距离,移动时地面应有人引导辐助了望。动臂在走行方向,铲斗距地面高度不得超过1m,铲斗满载时禁止移动。上坡时,驱动轮应在后面,下坡时驱动轮应在前面,在斜坡上禁止回转机身和变速及空档滑行,上、下坡不准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标准坡度。卸料时铲斗要尽量放低,但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分,禁止铲斗从驾驶室顶部越过。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工作后将机械驶离工作台地区,放在安全平坦坚实的地方,将臂身转正、铲斗落地,并将所有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所有制动器刹住,关闭发动机,冬季将冷却水放净,并按照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例行保养。
10.19、推土机司机岗位安全职责
推土机司机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持有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岗前不得饮酒,作业时禁止闲谈,工作前将转向、走向、制动等部位按规定认真检查、润滑、紧固、调整,试运行良好后方可作业。施工前应了解施工现场有无障碍物及地下设施的分布情况,由工程技术人员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确定推土界限,设专人旁站监护后方准施工。发动前应检查各操作杆排挡、离合器、油压操作杆是否放在空挡位置,确认良好后再起动,用拉绳起动的不得将绳缠在手上,发动后不得再用手触摸滑轮绞盘钢绳等转动、传动部分,行使中驾驶室内禁止超员和上、下车,走行前转弯时要对四周观察好,确认无障碍时发出信号,方能开动,要随时观察油压、水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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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等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弯时不可过急,大铲刀片离地0.4 m为宜。推土作业平稳,吃土不可太深,起落刀不可太猛,向边坡推土时刀片不得超出边坡,斜角不得超过10度,在基坑或深沟作业应设专人指挥,不准用推土机刀片侧面推土,在坡道息火,必须制动良好,履带掩牢,放下刀片再进行处理,司机需要离开推土机时,必须摘挡,发动机息火、大铲落地后才能离开。多台推土机同时在一个工地作业,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m,左右距离不小于1.5m,后退时分先后,避免碰撞,推土机需要过河时,应先探明水深度,处理好有关孔塞。推土机用火车、平板车装运时,上车后应将铲刀落实在平板上,刹住制动,两端掩好,捆绑牢固。用推土机牵引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推土机须摘卸刀时,车上车下人员都要密切配合,防止挤手、压脚,穿钢丝绳时,应带手套,严禁将眼睛对准或接近绳头,以免绳头突击伤人。工作后应把推土机开到安全地点,落铲、下刀,拉紧刹车,雨季要开出沟槽,冬季要把水放净。
10.20、压路机司机岗位安全职责
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岗前不得饮酒,作业时禁止闲谈。必须熟记并认真执行“汽车司机十不准”规定。平地机在起步发动之前,应检查有无漏水、漏电、漏气和螺丝松动现象,同时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如果存在异常应进行停车检修,检修合格后再发动设备,发动后,重点检查刹车和转向是否灵活,严禁驾驶带病车辆进行作业。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下坡行走时,严禁空档滑行。防止掉进深坑发生机械破损和人身伤害事故。压路机作业应在推土机将填层顶面推平的基础上进行。作业前由技术人员书面交底,明确施工限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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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监护,低速行驶。在坡面停放时,应将车头面向下坡方向,停放后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
10.21、搅拌司机岗位安全职责
在工作中听从领导的正确指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中的安全负责。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本机性能、构造、操作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操作。工作前,应对发动机制动部分、仪表和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善灵活后方可开车。操作前,进行空车试运转,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修理,正常后方可操作。运转中,严禁进行保养、润滑、调整和修理等工作,严禁用铁锹或铁棒深入搅拌罐内进行拨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拌合桶内清洗或检修时,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设专人负责监护。检修上料斗时,应停车、切断电源,必须将上料斗的保险链挂住,方准进行操作。电源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正式电工进行抢修。料斗起落时,必须注视附近人员,料斗下严禁有人。料斗升降时,严禁猛起猛落。
10.22、机动翻斗车司机岗位安全职责
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工作中听从领导的正确指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中的安全负责。做好严格细致的交,特别是交好车辆安全装置的技术状况。岗前不得饮酒,不得载人运行,运行中禁止闲谈打闹。工作前带好劳动保护用具,严禁赤脚或穿拖鞋操作。一般情况可用二档起步,在坡路和不良路面起步时,一律一档起步。逐级挂档,使用两脚离合器逐渐加速,严禁强行挂档,路面不良时,一律低速行驶。下坡时,不应高速行驶,严禁脱档高速滑行,避免紧急刹车,禁止25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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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斜坡运行,通过公路,公路与铁路平交道口时,必须停车了望,而后通过,铁路站内过道必须有专职防护员带道方准通过。在坑、壕边缘倒料时,必须设置安全档板,离坑、壕10m以外就减速行驶至安全档块处倒料,避免车辆翻入坑内。运送混凝土时,及时刮掉粘在斗壁上的混凝土。下班前应清洗车辆,冬季应放尽冷却水。
10.23、汽车驾驶员岗位安全职责
经培训复审合格持证上岗,运行中严禁闲谈打闹。起车前必须了解汽车的安全性能,行驶中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对车辆及车载人员(货物)的安全负责。发动机熄火时,不得添加燃油。严禁用汽油擦洗车辆、清洗零件和烘烤车辆。严禁用明火做照明检查油箱的油量。
5.汽车加油必须经过汽油泵和滤油器,不得向发动机上的汽化器直接加油。车下作业时,车辆选择平担的地点停放,前后车轮用三角木塞住,拉紧手刹车,并将变速杆放入空档,方准作业。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车辆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行驶,不准疲劳驾驶,不准将车辆私自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私自转借他人。
10.24、起重司机岗位安全职责
必须经本专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方准上岗作业。岗前不的饮酒,作业中禁止闲谈打闹。操作人员熟悉机械性能、技术安全规程、各种指挥信号和最大起重量,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和不明重量的物体。必须认真执行检查保养制度,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操纵装置,仪表工作是否灵活有效,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起重装置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经过试运确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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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可靠后才能作业作业前应选好场地,支脚下应用原木板垫实,并使机械保持水平。输电线路下作业,垂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kv以下为1.5m,1kv-35kv为3.0m。起重机在工作时吊臂下严禁站人,禁止无关人员在起重机上或回转半径范围内通过或逗留。遇有下列十种情况不吊:(1)信号不明确,无人统一指挥不吊;(2)拉吊地下埋设物时斜拉工作物不吊;(3)超重或负荷重量不明确不吊;(4)起吊后偏重或物体上站人不吊;(5)捆绑不牢或简化挂索不吊;(6)遇有风、雪、雾或晚间照明不良、视线不清不吊;(7)长大物件无溜绳稳向不吊;(8)制动器、保险斗装置失灵不可
靠不吊;(9)高压线下和附近安全距离不足不吊;(10)吊物行走不吊。
10.25、修理工岗位安全职责
工作前首先要检查好起重设备及使用的工具性能是否良好,工作场所要清理干净,不得有污水、油液废物以防滑倒摔伤,卸下的零件不得乱扔、乱放,废油要集中回收,不准乱倒。架车时,首先要支稳千斤顶,架起后用垫木或铁橙支垫稳固顶起,严禁只有千斤顶顶在车下进行作业,松落千斤顶时,严禁车下有人作业。在车下作业,发动机须熄火,前后车辆打好掩,拉紧手制动,如必需发动运转时,应设专人监护,并和车下人员配合好,严禁车上车下同时作业。拆装发动机变速箱后桥等大件时,要了解其重量并检查好起重设备、钢丝绳、绳卡勾、吊环、倒链,不得超负荷作业。吊起部件后,起重臂下不准有人停留、通过。在升起的翻斗下作业时,必须用木支撑,严禁只用油镐支撑,在翻斗车下作业。禁止在坡道倾斜较大的地面上架顶车辆,必须在斜坡上修车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溜车、翻车的安全措施。在车间内发动、磨合发动机时,要把废气排出室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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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内禁止吸烟、明火作业,严禁采用汽化器中倒油启动发动机。严禁用汽油刷洗件,作业灯为36伏,安全电压灯线应是橡胶电缆并无破损,下班时应切断作业灯电源,防止火灾。试车前应先认真检查转向,制动装置,由驾驶员在指定路面试车,无关人员不准搭车,驾驶室外,车箱内严禁站人。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使安全保证体系能够顺利实施,针对在本标段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经营目标责任制度 1、经营目标
(1)、合同履约率100%; (2)、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3)、工程竣工验交合格率100%,消灭工程质量事故; (4)、消灭一般行车及以上责任事故; (5)、消灭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6)、消灭设备大事故; (7)、消灭火灾事故; (8)、消灭责任交通肇事事故;
(9)、严格控制责任人身轻伤事故,轻伤率为3%;
(10)、严格控制工程易发惯性事故(物体打击、车辆和机械伤害、高空坠落、轨道电路短路和信号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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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三新”人员岗前教育率100%;
(12)、保证营业线施工正点率100%,严格控制损坏地下电缆等设施的施工行为。
(13)、不发生违反劳动法事件; (1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100%;
(15)、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及各类中毒事件的发生。 2、目标责任制
(1)、项目队开工前确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实现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班组及岗位个人。
(2)、项目队每月要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布置下一步的安全工作重点,推动安全目标的实现。
(3)、项目队每月要对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布置下一步的质量工作重点,推动安全目标的实现。
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建立领导干部安全包保责任制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把安全生产落到每个人。落实到施工的前、中、后的个环节中去,对施工的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明确落实干部逐级包保责任制。
(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项目队所有的职工必须熟知和掌握有关本职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守则,避免事故的发生。
2、:项目队科室人员应熟悉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法令,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工业卫生、文明生产的基础知识,并严格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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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3、安全技术是技术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队在安排职工技术教育的同时,必须安排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检查员和劳资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密切配合,共同作好。
4 年度全员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对新入路员工、新招收临时工、重新转岗、上岗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职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按三新人员管理。
5、项目队要组织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组织考试,时间最少三天以上,培训的内容;一是安全常识教育;二是法规、法制、规章制度教育;三是人身、行车、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考试成绩登记上册,由教育干事负责并填写保存,存入人事档案。参加培训率达到100%,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6、对三新人员必须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班组)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同时填写好安全教育登记薄。未经三级教育分配上岗作业,发生事故要按国家规定追究分配者的责任。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7、项目队、班组必须坚持每日班前的安全教育(要针对现场班组当天的工作实际强调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和注意事项),不断提高职工尊章守纪的自觉性。
8、现场班组对调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坚持进行新岗位作业的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任意调换工作,由于未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而发生事故,要追究分配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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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各项目队的具体情况,在机械设备必须揭挂安全操作规程(摘录细则)。任何人不准分配无证人员动用机械设备,否则,发生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10、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要根据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则对职工进行教育,使之熟悉安全知识,熟练的掌握操作方法。
11、技术性强、危害比较大的特殊工种(如:锅炉工、起重工、电器焊工、电工、架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爆破工、轨道车司机等),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外,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训练和考试,持有操作合格证方能操
(三)、施工方案逐级审批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开工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报铁路施工审批表,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如涉及既有线施工,在与沈阳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签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后,向沈阳铁路局设备管理处(室)申请批准签发“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
单位工程项目,如路基施工等影响线路施工的项目, 预先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实行逐层上报施工方案的制度。对施工方案的审批,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参加施工的组织指挥人员的资历、能力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安全保证措施,要经过监理、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逐级审核和审查并逐级签认,最后经建设单位和沈阳铁路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
(四)、 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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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两级安全生产检查机构,执行安全“三检制”。项目经理部设置安全监察部,设有专职安检工程师;施工队设专职安全检查员,自上而下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监控、保障体系。各级安质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并防患于未然,建立项目部月检,施工队日常检的定期检查与各级安质人员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制度。
1、项目队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并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2、实行“月检”制,对项目队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解决。检查组按项目队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标准,做好检查工作。
3、项目队必须坚持“旬检”制,对现场班组的安全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专人负责整改,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4、安全检查员和施工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制(由班组长和安全大员负责),对本班组作业区域的情况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发现违章违纪立即制止。
5、重大节日前后,项目队要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从严从重处罚。
6、根据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通知、电报,由项目队要进行业务例行检查。在不同的施工季节,搞好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7、技术、设备、安全 等负责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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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奖惩制度 1、一般要求
(1)、 安全奖罚坚持依法执行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在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中有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奖,对违法违章违纪以至发生各类隐患、险情、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把安全当作企业的大事来抓。项目队队长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干部要认真落实安全负责制,严格安全管理。 (3)、安全员必须恪尽职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谋私利、不恂私情、按章办事,力求减少各类事故和危险源的发生。
(4)项目队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对在安全工作上取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
2、奖励
项目队每年开展一次评选职业健康安全先进活动,召开项目队安全工作表彰大会。对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班组、个人给予表奖,对业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分别呈报上级单位,请求给予表彰。对安质员在工作上认真负责、管理业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于防止危险源和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并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2、处罚
对在安全工作上管理不善,职业健康安全形势恶化、各类安全事故不断、各种危险源不断发生,及虽未构成事故但事件性质严重的班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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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制度。
(1)人身伤害事故
发生一次1-2人人身轻伤事故,每负伤1人处罚款3000元; 发生一次3-4人负轻伤事故,每负伤1人处罚款5000元; 发生一次5人及以上负轻伤事故,每负伤1人处罚款1万元; 发生一次1-2人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处罚款1万元; 发生一次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处罚款2万元;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处罚款5万元;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死亡事故,每发生一件或死亡1人处罚款5万元。 发生一次3人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处罚款8万元、每重伤一人罚款3万元;
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每件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10万元。
分包队伍发生工伤施事故对发包单位进行罚款,每死亡1人处罚款2万元、每重伤一人罚款0.5万元;
(2)、行车事故
行车事故除所在地铁路局处理外,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3)、人身伤亡事故
2人以下轻伤: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项目队现场施工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各罚款300元•
重伤:重伤一人给直接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分并罚款1000元;重伤二人给直接责任人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并罚款1500元;单位党政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免发当月生产奖并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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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一次轻伤5人及以上事故,给予责任人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待岗;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上报公司。 (4)、责任事故个人有限赔偿办法
对因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根据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由直接责任者按下列标准赔偿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下的,按损失额的1%赔偿。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赔偿6千元。
执行事故个人有限赔偿时,在保证责任者基本生活条件前提下,赔偿金额从责任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事故直接责任者表现好的,在收缴应赔偿金额二分之一以上时,可适当减少赔偿。
事故直接责任者受留用察看、开除公职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实施个人经济赔偿。
为规范安全行为,•强化职工“两纪”,坚决制止和处理“两违”行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发生的违章违纪者,做如下处理:
对已造成一定的后果的危险源,虽未定责构成事故的责任人员罚200-800元,对责任领导者罚款100-500元;
由于安全管理混乱,被上级单位检查通报、罚款的,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公司信誉的,均对责任单位罚款按上述规定加倍或罚款2000-5000元。受省级以上媒体通报暴光的,另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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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规定的经济及行政处罚,本着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对发生各种危险源、事故苗子、构成事故的定性定责,项目可提级按上述处罚办法办理。同类事故、同类重大危险源、事故苗子,在同一单位重复发生的,应加重处罚。
对因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待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因发生事故受处分而影响工资、奖金的人员(事故直接责任者除外),受处分后积极工作,遵章守纪,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经过处分规定时间二分之一,上报公司请求恢复受处分前的工资奖金待遇。
发生各类事故后,项目队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经济罚款所发生的费用不准列入工程成本,对隐瞒事故、假报、迟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加倍处罚。
安全罚款不得重复处罚、重复收缴,项目队罚款与上级罚款发生差额时,按上限收缴或收缴差额。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线路、道岔、轨道车、交通车辆发生故障事故时,抢修、检修人员接到通知后积极采取措施,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运输生产恢复正常。在处理故障和事故时,必须查明原因,在短时间内立即按《事规》的规定将事故、障碍简要情况报告有关部门,以便对事故、故障处理统一指挥,绝对不准晚报、谎报、漏报。
2、项目队处理故障、事故时必须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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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46号部令第2.1.7条放行列车条件执行。
3、发生事故障碍后,项目队队长和副队长,还有安全检查员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奔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发生一般事故、故障后,由项目队队长主持进行调查处理。 5、对事故、故障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对事故、故障的责任者根据情节执行《铁路行车事故责任人处罚办法》、《沈铁运输生产安全奖惩办法》
6、项目队安全检查员建立健全完整的事故登记簿,要永久保留(存档)。
7、对待事故、故障要本着实事求是、不隐瞒、不谎报、不弄虚作假,对发现隐瞒、谎报、作假者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加重处罚。
8、一般事故由公司调查处理,险性及以上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处理。 9、重大、大事故发生后,在上级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到达现场前,由项目队组成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其任务是抢救伤员,尽快开通线路,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保存可疑证物,查找事故线索及原因,作成记录,向上级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报告。
10、事故发生的项目队在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到达后,必须主动汇报事故情况,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干涉、阻碍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11、项目队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安全检查员负责组织勘察现场和事故调查,绘制现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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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勘察现场、调查取证。如技术设备破损故障时,应保存其实物。
(2)、如事故发生地点的线路遭到破坏,无法检查测量线路质量,则应对事故地点前后各100m的线路质量进行检查测量,作为衡量事故地点线路质量的参考依据。
(3)、对事故有关人员分别调查,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或口头叙述(由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组长指定人员代笔记录并经本人签字)。
(4)、检查有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填写情况,必要时将抄件附在调查记录内。
(5)、提高警惕,注意是否有人为破坏的迹象。
(6)、根据调查结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及责任,及时向上级详细汇报并在24小时内向铁路局及铁道部拍发“重大、大事故电报”。调查取证材料,必须经调查取证人员确认签字。
12、发生一般、重大、大事故,应于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给公司7日。
13、发生行车一般及以上事故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判明责任。事故责任依次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14、因施工机动车辆、施工机具、散放线路附近的设备、材料等侵入限界,如施工单位发现后及时拦停列车,经分局安监部门查实,可不列责任事故;施工单位租用机车由于指挥不当;施工后未验交的行车设备,因维修原因发生行车事故;轨距杆绝缘不良,施工单位得到通知后未及时处理;凡无“施工安全措施”或未与有关部门进行会签发生事故时;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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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挖断电缆耽误列车,列施工单位责任。
15、各项目队发生伤亡事故,应按有关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并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16、项目队发生职工轻伤事故要做好调查(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姓名、职务、年龄、伤害程度、简要经过和主要原因)。建立事故档案;
17、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的; (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报告,也不采取积极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在工作时间或间歇时间擅自动用设备、设施、工具导致伤亡事故的;
(5)、无证驾驶或擅自动用企业机动车量肇事导致伤亡事故的; (6)、因采购不合格原材料、设备、防护用品等,造成伤亡事故的; 18、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对有关人员加重处罚:
(1)、对已发生的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2)、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造成次生灾害,致使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扩大的;
(3)、事故发生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袒护、包庇事故责任人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19、凡因各种伤亡事故而受到各种行政处分的人员,其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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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业的部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后,方可参加本项目队的施工。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项目队的各种规章制度,按要求上岗作业。
(3)、施工中必须持证上岗。
(4)、营运线施工作业的防护员、巡道员、道口防护员由项目队负责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5)、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系数,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7)、凡是未经特种作业培训,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参加特种作业发现后,责任者罚款100元,并下岗参加培训。
(8)、凡是未经特种作业培训,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参加特种作业发生事故后,对责任者追究法律责任,罚款1000元,对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
(八)特种防护用品定期检验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按施工内容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工程的劳动保护物品必须配备齐全。
(2)、特种防护用品购买后,材料员、监察人员共同对“四证一书”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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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防护用品安质员在每次使用前检查,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 (4)、发现不合格的特种防护物品禁止使用。
对现场无条件检验的物品,送到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
(九)、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 项目队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项目队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实施、检查和考核。
3、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项目队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标准》,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消灭不合格工地。通过建立优良工地,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情况作为重要的安全生产指标,纳入项目队的监督检查、考核内容。
4、项目队必须按国家及各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5、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6、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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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营业线施工作业的防护员、巡道员、道口防护员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每一件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队要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总体安全教育,再依据施工阶段、工序工艺要求,及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7、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项目队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8、建立合格分承包方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营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将经营场所、机械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营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分包、转包或租赁,必须签订承包和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必须约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分包方和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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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务分包的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资质和安全资质证,并对其资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要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未经评价合格的队伍严禁使用。
9、强化营业线施工管理控制。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和控制包括营业线行车设备的施工作业、封锁转线、防护、维修养护、桥梁架设、箱涵顶进,轨道车运用,行车线及周边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的其它施工作业。 在铁路营业线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和施工所在地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同各运输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严禁开工。营业线施工中,要严格按铁道部《行车规则》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严格按各专业《施工安全技术规则》的规定认真执行。
10、作好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373号、《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1999]146号等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应经安全质量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种设备的检验、大修理计划,须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使用单位提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安装、检验单位进行安装和检定,检定周期按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要及时进行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禁止转借、转租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报废时,同时将使用证、牌照缴回物资设备部,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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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操作属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审核,取得授权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11、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要保障从业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从业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应极积的组织治疗。
应积极进行职业病及危害项目队的申报和治理工作,项目队每项工程开工前,要按规定对职业危害进行辩识。向卫生监督机构申报职业危害项目队,对职业病科报身体检查人员名单。如实进行危害项目队的申报,及时对危害项目队进行检测和治理,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岗前、上岗期间、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12、项目队管内的办公场所、施工现场、生产车间、基地、料库、生活区域等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备齐防火用品,做好防火安全预案,做好消防演练,对有较大火灾因素的场所和消防设备做好标识,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备品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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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动火,所有火源都必须在有效控制管理之下,预防火灾发生。
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建立交通运输设备管理办法和安全制度,对各类载人、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保养,司乘人员认真执行交通法规,保证交通运输安全,减少肇事事故的发生。
要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制定和执行“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项目队每月要召开会议, 找出安全重点,制定控制措施; 施工班组要在每天布置工作会上,结合施工生产实际,落实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防护措施。
(十)、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检查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项目队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完成、安全工作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安全问题,找出安全重点,制定控制措施;
2、项目部坚持每晚施工生产碰头会,总结当天的施工生产情况、安全情况,布置第二天工作,强调安全重点及措施的落实。
3、班(组)必须每日坚持15分钟的班前会,在安排工作的同时,进行当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施工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安全施工重点指派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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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存在的问题。
5、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现场会,传达贯彻上级文电要求,部署阶段性工作要求,总结交流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项目部发生行车一般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重大隐患及安全管理工作出现滑坡时,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公司,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具体防范措施;
项目部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应适时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项目队队长主持,会议应通报情况及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或决定; 6、各种安全例会内容要有详细记录,由安全专职人员填写
(十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项目部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防火责任人领导下,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本项目部的消防工作。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经理
副组长:安全、后勤负责人
组 员:技术、质量、施工、设备负责人
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作好下列消防安全工作: 1、领导本项目部的消防工作,及时部署各个时期的防火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宣传贯彻消防工作的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
3、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项目部和所属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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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
4、针对本项目部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
5、每月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6、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7、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8、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9、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0、研究解决火险隐患;督促、追查、处理火灾事故。
1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和工作部署,定期召开防火领导小组会议,将防火工作作为本项目队工作的重要内容。
12、做好本项目队的消防知识教育,使工作人员达到“三懂三会” (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13、检查督促工作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14、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5、做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对职工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三新人员要经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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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6、制定和完善扑救火灾事故应急方案,定期进行演练。 17、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台账。防火安全台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上级印发的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全体人员概况;防火组织;扑救火灾事故应急方案及人员分工;防火安全会议记录;消防安全培训记录;旬检记录;消防器材登记。
18、场地必须分区布置,划分为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区、材料区、仓库区、办公生活区、机械站等区域,各区之间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
19现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以及使用火炉取暖,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0、加强用电管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安装、维修;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取暖炉、茶炉严禁缺水点火,室内不准放杂物,离人加锁。炉灰
用水浸灭后清除。
21、配电装置要保持良好、清洁。电源和电气设备必须保持状态良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乱拉电线,乱安电气装置或在电气设备上放置物品。
22、各种车辆必须装备灭火器, 在装卸作业中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
23、货场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和燃放烟花爆竹。 24、仓库内照明设备的开关、配电盘必须安装在库外,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仓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套金属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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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26、发生火灾的现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机关报告。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应在12小时内向铁道部主管部门报告(属于行车事故的按《铁路行车故事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27、凡发生火灾事故,项目队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认定责任,严肃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按《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执行,由铁路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十二)、技术交底制度
我方在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
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及时对操作职工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防范交底,明确施工程序与施工时间,找出安全隐患,制订科学可行的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做到安全预控。要健全和落实好对挖方施工、脚手架施工、构配件吊装施工、模板吊装、拆卸施工、砼施工、及各种设备操作、用电、防火等具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范基础上。
(十三)劳动保护发放和采购制度
1、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及时向从业人员发放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配备齐全,任何项目队不得以经济效益为借口不按规定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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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标准:执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集团公司制定有关劳动保护用品有关的管理办理办法。大件防护用品按集团公司标准发放,小件防护用品按公司标准发放;
3、统一计划:项目部在开工前或年初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由项目队材料员、技术员、劳资员、安全检查员共同编制申请计划,由项目队队长进行确认,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4、统一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具有《定点销售证书》的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购买,在购置过程中必须要求证件齐全“四证一书”[生产许可证、经贸委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定点销售证、产品检验报告单],否则不准购买。
5、统一发放:项目队材料人员负责具体的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建立个人的劳保用品发放登记,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防护用品发放范围标准发放给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等)并认真督促、检查职工正确合理的使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记录簿,做到帐、卡、物齐全。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擅自提高发放标准;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6、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按职名或从事的主要工作标准发放,下岗及放假时间超过一个月时,应顺延使用时间。
7、必须重点作好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绝缘鞋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十四)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1、开工前,必须按规定与行车、工务、电务、水电、供电、铁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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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办理好《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表》和《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否则严禁开工。
2、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预防重点,确定负责人,制定防范措施,否则严禁开工。
3、施工前必须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道作业,否则严禁上道作业。
4、安全防护员、道口员和巡道员、驻站联络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经公司授权后持证上岗,并配齐安全防护用品。
5、在营业线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或在营业线附近进行相关施工作业、营业线封锁及慢行作业时,必须配备合格的防护员进行安全防护,否则严禁进行作业。
6、在营业线附近的各种机具、材料堆码必须牢固,机具、材料、设备严禁侵入限界。临近营业线进行机械作业时,必须设定好安全警戒线,配备专职安全防护员进行防护,并配齐相应的防护用品,否则严禁作业。
7、凡在营业线进行影响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作业。未纳入方案或经请示未经许可的相关作业,严禁进行。
8、需进行封锁施工的作业,必须于上月8日前提报施工封锁计划并附有安全协议和安全措施。计划批准后,要严格履行施工例会制度,施工例会时,必须提供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例会未通过的严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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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进行基础施工时必须提前72小时(或相关协议规定的时间前)与工务、电务、水电、供电、铁通等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共同确认施工现场地下隐蔽设施的准确走向和位置,并绘制设备走向图,施工时必须请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护员到场监护,必须挖探沟确定设备准确位置和走向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对相关设施未排迁或未确认准确位置时严禁使用机械进行作业。未达到上述要求和标准的严禁作业。
10、在带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进行维修养护作业时,施工器具必须有绝缘装置,否则严禁作业。
11、施工中需铺设临时道口时,必须按规定向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道口铺设。铺设的道口,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设立好相关防护设施,道口防护房必须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如报警器、通讯设备、防护旗、信号灯、响墩、火炬等),道口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严禁开通道口。道口员必须认真做好接车及相关记录。
12、高大建筑物、桥梁、风雨棚等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挂安全网,双层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否则禁止施工。
13、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必须采取“一机、一闸、一器”,高大设备必须安装避雷和接地装置。
14、封锁施工、慢行、区间作业施工,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到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慢行等手续,按调度命令指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作业,进行施工慢行准备时,严禁超范围作业;封锁施工时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设置好各种施工作业标及慢行地点标等,并配足合格的安全防护员;封锁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封锁方案,配齐配足作业人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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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开通前必须达到规定的放行列车条件,必须与工务监护员共同确认线路状况并签字认可,否则严禁开通;开通后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线路养护维修,同时,必须设置慢行房测速仪昼夜测速,并配齐安全防护用品,防护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防护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时接车并做好相关记录。
15、使用的劳务工必须经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时必须有正式员工带领作业,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严禁劳务工担任防护员、道口员、爆破工等重要岗位工作。
16、在营业线附近动土作业前,必须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地下设施走向,挖探沟, 设专人监护,并在有关单位派人监控下方可施工。
17、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在站内按规定路线行走,并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
18、施工作业时每天必须召开碰头会及早点名会,总结、研究、安排、布置工作,严禁无计划施工作业。
19、施工封锁开通(每日收工)前,严格执行联合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达到开通条件、物料堆码整齐、不侵限),形成记录,严禁盲目开通线路(撤离现场)。
20、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2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标准作业,严禁违章盲目乱干;严肃职工作业纪律,严禁令行不止,纪律松弛。
22、在营业线或临线、站内作业必须设专人防护,严禁在邻线和两线间避车。并指派驻站联络员,严禁通讯联络不畅及监护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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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动用机动车辆作业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许可,并由专人指挥及监控,严禁私自动用及盲目乱干。
24、对司机要进行安全教育(外雇机动车要签定租用协议),严禁非专职司机动用车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25、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26、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27、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三新人员(新入路员工、重新转岗位、上岗的职工、新招收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
28、在营业线上严禁使用齿调式起道机。
29、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度,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定人、定机、定管,厂内车辆禁止出厂作业。
30、施工封锁前一小时,驻站联络员必须到车站申请施工封锁的手续;严禁扩大施工封锁准备工作范围,按规定的施工时间、里程、慢行速度准时更换慢行牌等标志。开通前经联合检查达到放行条件后方可放行列车。
31、施工封锁慢行,准备工作严禁扩大范围。
32、在营业线线上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跨线抬运钢轨、轨枕等作业,必须纳入“天窗”计划,按施工计划,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并配置足够人员,并设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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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施工机械、材料堆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接近限界(直线限界:距离线路中心2440mm),堆码放置牢固。在线路旁堆码枕木,必须派专人看守。
34、当列车通过时,框构桥施工严禁顶进作业,对便梁基础及线路状态经常检查。雨季施工应随开挖随顶进,对两侧路基做好覆盖防护,防止冲刷塌方。
35、各种基坑、基础开挖中必须有支护,开挖施工后及时回填夯实。 36、施工机械邻近线路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来车及时停止作业。运输车辆频繁通过道口,必须设置防护。并派专人监控指挥。
37、严禁利用施工机械在营业线上吊运、拖拉钢轨、轨枕等物料。
五、安全技术措施
1、 既有线安全组织与技术管理措施
根据铁道部铁办〔2005〕133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和沈阳铁路局沈铁总发〔2007〕93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的行车施工安全规定,结合本次施工的特殊性,在开工前分别编制线路、桥涵、隧道、电务等诸专业的安全施工细则。
根据铁道部铁办函[2003]333号文件关于加强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和沈局沈铁办函[2004]308号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的特点,制定自轮运转设备进入局管内运用管理规定如下:所有上线自轮运转设备在取得部年检合格证、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运证、过轨技术合格证规定后方可进入局管内运用。轨道车进入局管内运用前按照规定进行补强。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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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司机须持有由部运输局基础部发年审合格证的驾驶证方可上岗。架桥机、轨道车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时,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使用期间定期检查,保证轮对、转向架、制动装置等部件的良好运转。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前要申请调度命令,在局管内运行时,向所属局工程项目主管业务处提报运行计划,工程项目主管业务处审核(含各种有效证件审核)后报运输处取得运行调度命令。
我方将积极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位安全分工,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方法,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其它事项。安全协议书签订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施工。
安排施工封锁计划时,充分利用列车运行图的施工“天窗”时间,最大限度地组织平行作业,综合利用好施工“天窗”。慢行施工,严格根据铁道部铁办〔2005〕133号、沈铁总发〔2007〕93号文件附件的规定,准确设置防护员及施工限速等标志。
严格执行施工例会制度,并积极响应沈铁总发〔2007〕93号文件要求,派专人负责传递例会文件与信息,保证正确无误。
既有线施工封锁,由项目经理亲自到现场负责指挥,亲自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并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
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在提速、慢行地点安装测速仪及时检测,设置实行开通、提速检
查签认制度。
施工中,我方严格执行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对于施工封锁转线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临时补修标准及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违章使用封锁线、手摇把等易发事故和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我方在施工前制定各项“卡死”制度,坚决杜绝。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施工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作业程序、标准进行作业,并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0~29的有关规定设置防护人员、插设防护标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不得擅自降低列车速度。对既有设备,要注意保证其完好,未经维修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改动,保证既有设备正常运用。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按规定堆放施工器材和用料,不得影响正常行车。施工结束前,必须清除站场内弃碴、废旧钢轨及枕木等物,损坏的站台面及时恢复。
施工封锁结束后,施工负责人按照规定全面检查设备状况,提出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再行开通。线路进入工程列车和正式开通后,立即转入营业线安全看护,由项目部制订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加强施工地段恢复常速后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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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工作,必须做到每天巡查不少于三遍,每三天全面检查一遍。
营业线上施工的防护员、安全巡检员、慢行看守员等要害部位人员上岗必须持证,无证不得上岗。
各专业工程施工人员每日坚持班前安全提示,班中安全员例行检查,班后安全总结联防工作制度。每次施工前要坚持向班组进行面对面的技术交底和准备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劳力、机械、工具、通信器材以及施工防护人员,封锁要点登消记人员定岗定位。
营业线上施工封锁,必须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已批准的施工计划,不得随意变更或超前作业以及滞后开通。每次施工封锁,现场总指挥和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施工封锁自始至终统一指挥,现场总指挥直接与两端防护员、站内联络员联系,传达列车运行情况和调度命令。
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84条,必须经设备管理单位签认,并填写《既有线改造开通确认记录》。未经设备管理单位签认不得开通放行列车。
营业线上施工的机械设备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随时做好撤离线路的准备。使用轻型车辆执行《技规》要点登记的规定。
认真履行施工合同,按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及时规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施工安全留下的隐患。施工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作业程序、标准进行作业,对既有设备,要注意保证其完好,未经维修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改动,保证既有设备正常运用。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按规定堆放施工器材和用料,不得影响正常行车。施工结束前,必须清除弃碴、废旧钢轨及枕木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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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工程施工人员每日坚持班前安全提示,班中安全员例行检查,班后安全总结联防工作制度。每次施工前要坚持向班组进行面对面的技术交底和准备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劳力、机械、工具、通信器材以及施工防护人员,封锁要点登消记人员定岗定位。
在道碴列车到达卸碴地点开车门时,卸车人员站到安全位置,以免道碴溜下伤人。卸道碴的顺序从车前进方向的前部开始依次向后开车门卸碴,避免发生掉道安全事故。
站台等构筑物临近开通工程列车的线路施工,施工材料、机具、设备不得侵入限界,保证行车畅通。构筑物基础开挖严格执行设计图施工,不得任意破坏路基,开挖的路基及时防护,及早恢复原状。
邻近行车线施工用的脚手架、安全网等绑扎牢固,靠近正在修建站台或站台施工改造未完的线路接入列车时,必须保证机械、料具不侵入限界,并按规定作好防护。
2、 路基工程施工保证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如使用季节性普工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防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操作人员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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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冻措施。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中进行保养、维修、调整。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释放压力。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当必须在坡道上检修时作好防护。作业时,机械停放稳固,臂杆幅度指示器灵敏可靠。电缆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必须严格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装土时,汽车行进及等候时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车与车之间发生刮碰现象。运土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其他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车内其他人员严禁与司机闲谈,分散司机注意力。车内严禁乘坐与施工无关的闲散人员。在运输车辆通过的站内道口,设专人防护,汽车在通过道口时,要听从道口防护员的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强行抢过道口。同时,还应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汽车卸完土应及时落斗,以防忘记落斗,刮碰空中电线等设施。当路基填高超过1m时,运土重车严禁靠近填层边缘行驶,以防发生汽车侧滑发生事故。在运土车辆经常经过的主要公路交叉的十字路口,设置专人指挥防护。运土道路经常派专人整修,保持安全行驶坡度,严禁动力抢坡。站场内土方施工部分使用机械,部分用人力施工,各种土方施工机械、车辆远离营业线,必须靠近时不得侵入行车限界并有专人指挥。
靠近通过工程列车的线路施工时,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在靠近线路侧设两名防护员进行防护,所有机械设备严禁侵限作业。推土机平土作业时应与汽车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当一方继续靠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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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立即鸣喇叭示意,以使对方停车。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施工机械的性能,不得爬超限坡或小半径转弯,挖掘机施工时由专人指挥,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深路堑开挖地段,严格按照设计的施工开挖方案进行,严格落实开挖的坡度,防止塌方事故的发生。
施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严格执行铁道部劳安[1997]70号《关于加强铁路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管理的规定》,由本标段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对于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绝缘鞋等特种防护用品实行统一采购,采购的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二书”,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定期检查。
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个施工者熟悉各项安全施工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的安全观念,顺利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在行车线旁施工,当有列车开来时,人员和机具必须按各种列车规定的安全距离(800-1400m)下道完毕,机具放置牢固,人员离开外轨3m以外避车,不得侵入限界,确保安全。休息时,离开线路到安全地点集体休息。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上,枕木上、道心内、两线中间及停留车底下等危险处所休息。
通过道口及横越线路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引导、四通过”,确认两端无车,再垂直迅速通过。需横越停留列车车辆时,必须确认邻线无车开来,停留车无移动后,距停留的机车车辆5m以外绕行。所有参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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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当班期间严禁饮酒,按作息时间按时休息,保证睡眠时间,以充沛的精力做好第二天的施工生产工作。
施工期间,加强职工的卫生防疫工作,由医疗保健站定期为职工体检登记,对患有传染病的职工迅速送往当地医院治疗。经常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为职工及时注射流行疾病疫苗。搞好后勤卫生工作,严格控制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搞好暑期的防暑降温工作,消灭因中暑而发生职工死亡事故。
3、桥涵工程施工保证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施工前先与产权部门取得联系, 提前制订具体的防护措施,并签订安全协议。制订方案时,有关计算资料必须准确可靠,使用的参数必须有科学依据,符合规范要求。计算条件必须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最不利条件,编制的施工方案分别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桥涵基坑成型后,迅速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从基坑内挖出的土、石等物投放在距离坑边2m以外,基坑边缘不得放置重物。在土质松软不稳定有坍塌危险的地段挖基坑时,必须设置安全边坡或采取防护措施。在铁路路肩和两线路之间开挖时,设专人防护,列车通过时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桥涵施工遇有高空作业和双层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扎安全带、戴安全帽。施工用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绑扎牢固,严格执行安全交底。脚手架高度小于等于5m时设登高平台,梯外侧周围用护栏并设两侧扶手。脚手架高度大于8m时搭设外登高脚手架,搭成“之”字形人行道登高梯。
桥涵用发电机、油库等分别设置临时工作间。桥涵在风季施工时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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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高空安全,配备劳动保护,戴好防风镜,系好安全带。六级及其以上风力,禁止支拆模板和绑拆脚手架等高空作业。
顶进前对顶镐及吊装状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无机械隐患和病害。不经过检查和确认时不准进行作业。架便梁前认真对路基、桥头、护坡进行检查和整理加固,一定保持良好状态后再开始作业。架便梁作业一定统一指挥,作业手势、口哨要明确,以免误会伤人。五级风以上天气不准架设桥梁,雷雨天气不准架设桥梁。
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使每个施工者熟悉各项安全规定和作业规程。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顺利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减少盲目事故。对于电工、焊接工、起重工、架子工、场内驾驶员、锅炉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预先培训,合格并持有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者方可上岗作业。
实施中强化四项管理,即强化特殊工种管理,持证上岗;强化临时用电管理,规范配电箱的制作与使用,强制推行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与使用;强化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与使用,对使用的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等)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发放;强化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到机械设备状态完好,不带病运转,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施工中注重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车辆伤害、防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防坍塌。按规定配带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否则不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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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关作业。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或者“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如遇雷雨、大风或其他情况威胁到施工人员的安全时,施工负责人可决定暂停施工。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网质量由专人检查使用。所有在高处工作的起重工、电焊工、墩台作业人员等均符合高处作业人员的健康规定。工作前严禁喝酒,并有充分的睡眠。严禁患有间发性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恶性贫血者担任撬石作业、登高作业。挖坑深度大于1.5m时,坑内人员戴安全帽。坑底面积不大于1.5m2时,只准一人在坑内工作。
作业人员使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中。上下传递料具时,禁止抛掷,大型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防止掉落伤人。作业人员上下通行经由人行斜道,不得攀登模板、脚手架、绳索上下。
高处夜间作业,作业的区域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和夜间施工安全措施。高处作业有架空电线路时,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以工地负责人和安检人员认定可行后,方可作业。
电焊、气焊、氩弧焊、二氧化碳保护焊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操作。每名操作人员都清楚掌握施焊安全技术注意事项。
所有施工设备和机具使用时,均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以及必要的试验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状况良好。各技术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大型机械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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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限位装置防护指示器等必须齐全可靠。
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操作,驾驶员作好例保和记录。各类安全(包括制动)装置的防护罩等要齐全可靠。机械与输电线路(垂直、水平方向)按规定保持距离。
作业时,机械停放稳固,臂杆幅度指示器灵敏可靠。电缆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各类机械配挂技术性能牌和上岗操作人员名单牌。必须严格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安装、保管和维修由专人负责,非专职电工值班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在检修、搬迁电器设备时(包括电缆),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严格按有关用电与防火安全的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气器材严禁使用。库房、油库严禁烟火,油库施工场地要安装避雷装置。
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使用BD型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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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二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爆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施工用机械设备及时保养,发电机、油库等分别设置临时工作间,消灭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
桥址附近建立施工营地时,要充分考虑施工渡汛要求,临时房屋和机具设备远离主河道,同时储备足够的防洪物资储备。制订可行的防汛措施。渡汛期间对参加施工的全员进行教育,从思想上和物资上做准备,万一有洪灾发生,全员皆兵。施工场地及施工机具的设置及堆放,首先考虑防汛要求,在防洪区域内施工,同当地防汛 部门及时联系,积极听取天气预报情况,合理安排或调整工期,做到既满足工期要求,又满足渡汛目的。
4、轨道工程施工保证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轨道施工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预想,突出安全重点。技术人员及安全检查人员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并督促和监督执行。轨道施工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性能测试,确保状态稳定才能使用。
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偏载,并绑扎牢固;车辆未停稳前,不得进行装卸作业,轨料堆码在指定场地堆码稳固,不得侵入限界。
砼轨枕堆码上下保持同位,且每层间在承轨槽处用小方木等支垫,支垫物顶面高出档肩或螺旋道钉顶面20mm,不得超过14层。木枕人工堆码不得超过10层。机械堆码不得超过30层,每隔5到7层设置垂直方向的支垫木枕,便于机械吊装。木枕堆放区有防火措施,并与生活区分开。
钢轨搬运装卸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直接用手搬运或肩扛,并不得抛掷。抬运钢轨的跳板表面有防滑设施,跨度不大于4m时,中间加支撑,且坡度不陡于1:3,厚度≮65mm,宽度≮400mm。扛运木枕宜1人1根,并有固定人员搭肩,抬运砼枕宜4人1根。
人工铺设轨道每铺设50m枕后上轨,并将配件散布在轨枕上。起道时,起道机要稳固地安放在道碴上,不得歪斜,用完后,放在限界以外,严禁留在道心或留在钢轨旁。
捣固机及轨道车配置灭火机具,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经常检查油箱、油路,防止漏油,在作业和检修中禁止吸烟,防止火灾。施工作业中,捣固机稳定车密切配合并由专人统一指挥。
铺架作业:铺架作业开始前,要组织专门的由技术、安监和基层领导组成的线路调查小组,制定确保安全和工程进度的铺架方案,做到重点明确,措施得力,安全可靠。铺架作业坚持统一指挥,各工序各工作环节协同配合的原则。严格按照《铁路轨道技术安全规则》等现行的各种规章、规范、规则和制度要求。绝不能靠经验,凭感觉,瞎指挥,盲目乱干,坚决杜绝多头指挥,违章作业,配合失调,作业场地混乱的局面。要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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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落实,要坚持定期安全大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整顿,限期改正,达不到要求的,不能继续进行铺架作业。
5、房屋工程施工保证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房屋工程施工作业区周边设置围挡防护,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并与行车线隔离。主体施工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施工作业区内各部位设相关安全警示标牌。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二米以上施工作业必须按标准设置安全网。坑槽施工按规定放坡,经常检查边坡土质稳定情况,发现异常,随时采取加固措施。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吊篮上下。
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饮酒后,禁止高处作业。在2m以上的悬空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绳),安全绳要栓在牢固的结构上。高处作业人员衣着灵便。禁止赤脚、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以及带钉易滑的鞋从事高处作业。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大雨、大雾、6级以上强风),停止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上下传递料具时,禁止抛掷,大型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防止掉落伤人。作业人员上下通行经由人行斜道,不得攀登模板、脚手架、绳索上下。禁止跟随重物或井架等运送材料的设备上下。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络、指挥,应设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音或报话器等,不得以喊话取代指挥。高处夜间作业,作业的区域内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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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的照明和夜间施工安全措施。高处作业有架空电线路时,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以工地负责人和安检人员认定可行后,方可作业。
各种施工机械保证状态良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设好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查修理。架设临时用电符合规定,确保用电负荷分配合理,线路绝缘良好;电动机械作到“一机、一箱、一闸、一器”,设专人维修养护,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电气设备严格做到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设置漏电掉闸断电装置。搭设脚手架、井字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后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拆除时设置警戒或围栏,由上而下顺序进行。井字架、龙门架必须设缆风绳;缆风绳要牢固,有专用地锚。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设置到位,夜间设红色灯光警示和照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附件及仪表做到齐全有效,使用及存放保持安全距离。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须由有专业资质的队伍负责,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司机严禁操作,场内机动车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开行,司机需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持证上岗作业,非司机严禁操作。
6、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施工保证安全措施
施工中严格执行铁道部、沈阳铁路局有关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协议制度。在开工前同工务、电务、通信、车站等有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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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及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按协议条款的规定认真落实。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按铁道部、沈阳铁路局有关营业线施工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要求,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
现场各级领导及生产指挥人员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进入工地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工地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
每天上班前,各班组长必须到施工队长处报道,由施工队长布置当天工作内容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班组长应向全体组员作布置,并做好记录。在施工中设置好防护人员,防护员配备齐全行车防护用品(防护服、信号旗、响笛、响墩、对讲机等),随身携带,并保证性能良好。
线路间挖土时,按规定加设支撑,如发现边坡裂缝或连续滚落土粒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并马上用沙袋填塞,避免塌方对线路造成影响。
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各级安全监察人员要深入现场,抓好重点环节、部位的安全监控,加大力度,把各种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要坚持重点环节、关键工序干部跟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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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金,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
安装管道时,随时检查管沟,确定无松动、塌方的迹象方可在沟内作业。管沟支撑,接口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检查边坡与支撑,如发现裂缝或支撑折断,有危险现象立即停止操作。
跨越既有线运输材料时,设置好远方和近处防护,同时配足作业人员,通讯及信号联系保证畅通,施工作业及时、准确、快速。在施工中对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工具严格管理,必要时派专人看守,严防机械设备和材料、工具侵限。
7、关键工序安全管理措施
7.1防止挖断地下管线、光电缆等设备的安全措施
施工前,按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桩资料,对施工范围内各种地下设施作出详细调查,请产权单位详细介绍地下管线情况,确定施工现场隐蔽设施的分布和准确走向,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分别与产权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协助其做好三电拆迁工作,对新迁移的地下管线做好明显的识别标志。确保不损坏行车设备,严禁盲目施工,施工前首先进行挖探沟,查明地下有无各种电缆、管线和各种光缆,确定没有时,再进行施工。在施工地下设施地段附近的工程时,必须有产权单位到场监护方能施工。
如因施工需要停用“三电”设备时,应由施工部门提报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在电力杆周围3m范围内,不准挖坑、挖沟、取土。如在电力杆附近铲土、堆土时,必须保证其建筑接近限界符合《电力维护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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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杆两侧各10m范围内和地下电缆两侧各3m范围内不得建房、搭棚。禁止施工车辆在电力线跨度最高点至地面不足4.5m的地段通过。如必须通过,应向电力部门申请办理电力线升高手续,并制订安全措施后才能通过。
地下设施情况不明不得施工。严禁在接近地下电缆线路左右各2m的地面进行钻探、挖土、堆土及压路等机械化作业,并禁止堆放笨重物品、垃圾、矿碴等,或倾倒含酸、碱、盐类的物品。
在施工挖坑、挖沟、铲土时,应保证不影响“三电”设备的正常使用,不能造成设备隐患。
因施工造成原有信号、通信、供电设备损坏,或使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施工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迅速通知车站和电务、水电段派人抢修,防止扩大损失,确保行车安全。
翻斗汽车从符合《技规》限界要求的电力线路下通过时,为防止翻斗车碰断电线路,应在电线路两侧不少于5m处设置限界架(高度距电线路最低点低0.3m),车辆必须从限界架下通过,并限速5公里/小时,如紧靠电杆通过,需增设电杆保护桩。限界架和保护桩须在使用完后立即拆除。
7.2架梁施工的安全措施
架梁前对吊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无机械隐患和病害。不经过检查和确认时不准进行作业。
架梁前认真对路基、桥头、护坡进行检查和整理加固,一定保持良好状态后再开始作业。
架梁时设专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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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高空作业的起重工、电焊工、电工等作业人员都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患有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等职工不能在高空作业;严禁在作业前喝酒。
吊梁行走时,机上严禁站人,路基两侧不准有人站立或随行。 双层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帽,墩台顶部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吊梁时不准有人在梁下逗留或作业,在移动和起顶的梁上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严禁在借用吊钩上下人员及在吊钩处逗留。
桥梁就位后,桥上作业人员一律不准背向外侧,以免掉落桥下。连梁作业时,电缆线、电焊把线、电焊机及连接件一定放好位置,不能被其它东西牵动而坠落。
架梁作业一定统一指挥,不能乱喊乱叫,作业手势、口哨要明确,以免误会伤人。
五级风以上天气不准架设桥梁,雷雨天气不准架设桥梁。 7.3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在本次施工中计划使用的自轮运转设备主要有轨道车、挖掘机、推土机、铲车、自卸车、农用车等,关于这些特种设备,在本次施工中,我方承诺严格遵守上述文件的各项规定,按程序办事,按规章办事,确保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使用中不出现安全问题。
在对使用安全的管理上,设置专职负责人进行管理,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及教育、对特种设备检修并保持良好的状态、设备使用中的各种手续等。使用期间按照安全保证体系中制订的例会、检查、奖惩等制度,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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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控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隐患,已经发现有事故苗头,立即处理。严格执行铁路运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运证、许可证制度。做到准运证、许可证过轨检查技术合格证、年检合格证齐全有效。
7.4 既有线封锁转线施工管理措施
封锁转线方案中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主管工程师、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的名单,并必须做到“四到位”、“八不准”、“五必须”。
“四到位”即: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业务水平到位。方案中还必须明确工程地点、详细的工作内容、影响行车的范围、时间、慢行及封锁的开始、结束时间,新线路开通后的注意事项等。
“八不准”是:慢行点前不准超出工务养护规范标准准备;慢行点内不准超量准备;施工负责人未到位不准施工;防护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驻站联络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异地增援的队伍不事先熟悉现场、不自带安全员不准施工;没有备足应急工具不准施工;各工种配合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五必须”是:线路拔接到位后,必须经主管技术人员确认;拆移电务设备,必须经过电务人员许可;拨接点的给点时间必须由车站发令给点后才能下令施工;拨接时各工序的起止时间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发令后才能进行;拔接完毕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监理以及运营单位的有关监督配合人员联合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才能向车站登记消点、开通。要点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加强线路养护,并24小时派人在现场巡查,确保行车安全。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到线路达标,其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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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设备达标后,尽早同工务等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7.5 既有线装卸作业的安全措施
在既有线上利用火车卸料时,组织好人员和机具,领导带队,加强组织,确保点内完成。卸料后要关好车门,清好线路障碍。施工负责人要组织安全员检查、确认,否则不得下令开车。各类材料堆放稳固,不得侵限,同时经常进行检查。向既有线旁运送道碴的车辆,组织司机学习跨越道口以及列车限界有关的知识,平行线路行驶时远离铁路。
列车到达指定位置,必须由卸车总负责人指定的人员持手信号与随车的车站货物人员联系,确认对位后方可显示停车信号,其他任何人无权指挥机车司机,从而保证卸料位置的准确性和列车的安全性。
人工卸钢轨,必须做到钢轨前后两端人员相等,有人统一指挥,同时撬动钢轨,使钢轨两端从车厢上同时水平下落,避免钢轨一端翘起,造成事故;在列车移动过程中不准卸轨,必须在列车停稳后方可卸车。
在卸钢轨、道碴的过程中,要保持车厢上左右对称,严禁在卸车过程中出现偏载,当两线间距小于5m或线间无畦垄时,严禁往两线间卸料。
在卸车过程中,卸车总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各节车厢的卸车进度,发现有滞后者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突击,避免因少数车辆进度滞后而延误整个卸车时间。
在卸道碴过程中,列车需移动作业,要派专人检查道碴是否以卸到限界之外,并有稳定的边坡;车上未卸的材料是否已处于稳定状态,卸车人员是否处于安全的地方,轨道上彻底清道,保证无障碍影响行车。经各车厢负责人检查,施工现场负责人和车站货运人员交验后,方可由车站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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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通知司机移动列车。
卸料列车离开卸料地点后,卸车总负责人要对卸料范围内的材料、轨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材料侵限或边坡不稳定,要立即进行处理,以策安全。在卸料过程中,因故延误给点时间,不能按原给定时间内卸完料时,卸车总负责人果断决定停止卸车,关好车门,处理好已卸材料,清好道,立即返回车站,将材料卸在站内或另行申请要点再次卸车,不得擅自延误卸车时间,以免影响正常客货运输。
严禁用列车在道岔区内卸任何工程材料。无论占用区间卸料或在站内占用股道卸料,都要在车站派驻站联络员,与工地取得联系,掌握卸车进度。
8、用电与防火安全措施
严格按有关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气器材严禁使用。库房、油库严禁烟火,油库施工场地要安装避雷装置。
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使用BD型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连接用电设备的电缆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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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二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爆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施工用机械设备及时保养,发电机、油库等分别设置临时工作间,消灭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
9、施工防汛的安全措施
本地区降雨多集中6、7、8月份,在这个季节施工注意防雨防汛。 在项目经理部成立施工防汛领导小组,严格分工,明确责任;储备足够的防洪物资,制订可行的防汛措施。渡汛期间对参加施工的全员进行教育,从思想上和物资上做准备,万一有洪灾发生,全员皆兵。
施工前与地方防汛项目经理部和河道管理部门联系,调查有关河道历史洪水位和当年防汛工作安排。
施工场地及施工机具的设置及堆放,首先考虑防汛要求,在防洪区域内施工,同当地防汛项目经理部门及时联系,积极听取天气预报情况,合理安排或调整工期,做到既满足工期要求,又满足渡汛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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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所在地区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注意汛期洪水的来临规律、走向情况,必要时对小型河流作适当改移。在施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渡汛方案,利用非渡汛期安排水中基础和主跨梁的架设工序。对必须渡汛的施工工序由项目经理部指派专人负责防汛工作,落实防汛物质和人员的配备工作。
开展防洪大检查工作,认真执行雨季和雨后两次检查制度。 10、铁路、公路交通配合措施
工程正式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牵头对沈阳铁路局下属的设备管理单位、当地及相关各业务部门进行走访,就相关问题进行磋商,尽快同铁路、公路主管部门办理施工现场配合监控、交通配合及道路改移相关事宜。争取得到路局设备管理单位、当地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顺利施工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做为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势必会增大交通流量,影响当地的公路交通。我们将积极与沿线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将进场车辆按场内施工和场外施工分别登记,交纳各种费用。与交通管理人员协商,建议工程车辆采用月卡或年卡的形式,减少收费站或检查站的工作量,尽量减少对当地的交通运输影响,同时也有利于保证施工工期。
在架梁施工前,编制具体可行施工方案分别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并按照沈阳铁路局沈铁总发38号文件的要求,申请线桥月度施工封锁计划,封锁计划批准后,在沈阳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下,利用最短的时间封锁哈大线,安全正点的完成梁体架设任务。保证在影响既有运营最小的情况下完成架梁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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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罚条款
1、因施工原因发生行车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对事故责任者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由于我方施工原因发生行车事故时,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的处罚。 2、未达到安全目标要求,接受建设单位按铁道部铁办[2005]133号、铁道部建建[2006]35号、沈阳铁路局261号文件规定处罚。
3、专职安全检查员不能上岗兑现时无条件接受业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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