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过评估验证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效力和缺陷,确保标准化系统有效运行并得到持续改进和完善。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绩效评定的管理要求,适用于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的组织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
3.1.1负责组织并参与绩效评定工作。
3.1.2组织制订持续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3.1.3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 3.2人力资源部
3.2.1负责向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评定报告。 3.2.2根据评定结果考评部门、单位、人员。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绩效评定
4.1.1方法:检查表法,按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逐条查证。 4.1.2组织:总经理负责组织并参与绩效评定工作。
4.1.3周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评定。
4.1.4过程:通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测量和评估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评定工作完成后编制评定报告并形成正式文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4.1.5分析要求:通过评估与分析,要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安委会进行讨论(形成会议纪要)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中。
4.1.6 报告要求:评定报告要形成正式文件,要涵盖所有要素及其支撑性材料,要对前次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价。
4.1.7通报: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
4.1.8考评: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纳入部门、单位、员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4.2持续改进
4.2.1总经理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4.2.2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与实际相符,同时要明确下
列事项:
(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4)系统中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6)与相关方的关系。 4.3记录保存
评定报告及相关记录资料由安全部永久保存。 5附则
5.1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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