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不能买卖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出租、挂靠、拆分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或者共有;
2、《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出租、挂靠、拆分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共有;不得以公租房为抵押物或者质押物。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首先租房者在本地没有住房或者是其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其次,收入、家庭财产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
3、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4、符合规定收入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5、最后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的年限。
综上所述,公租房不允许买卖,因为公租房的产权是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是承租。就像租房一样,不管住多久这房子都不是本人的,因此不能进行买卖,不过,承租公租房满5年后可以申请购买,也属于继承,但不能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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