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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和抗诉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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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抗诉对象不同:二审抗诉是针对各级人民的第一审尚未生效的裁判审抗诉是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

2、抗诉的提起主体不同:二审抗诉是由第一审同级的提起,限于地方各级审抗诉是由上级提起.

3、接受抗诉的不同:二审抗诉是上级人民接受审抗诉是同级人民接受

4、抗诉期限不同:二审抗诉必须遵守法定期限审抗诉无期限,但要求无罪改为有罪的,应遵守法讼时效的规定.

5、抗诉目的不同:二审抗诉是阻值第一审的判决生效,避免将人民认为有错误的判决交付执行审抗诉是为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6、抗诉途径不同:二审抗诉是一审通过一审向上一级提交抗诉材料,上级人民出庭审抗诉是抗诉机关向同级人民提交抗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 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人民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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