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后,当事人不服人民作出的判决的,不能再提起上诉,只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并且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是出现程序上的错误才能提起。二审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请求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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