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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开庭前是否需要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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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前一定会调解,调解有助于处理离婚问题,但调解不成案件会被判决。根据《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进行调解或直接提起诉讼。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人民可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并可提出调解方案。调解方案可超过诉讼请求,但不允许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诉讼费用如何承担可由决定。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开庭前是否一定会调解

1、起诉离婚开庭前一定会调解。调解是人民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人民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1、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人民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律师应注意,在实践中,特别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有些通常在答辩期为满前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在开庭前组织调解。

2、调解与庭审不同,调解方案可由调解人员提出,也可由当事人自行提出,并且,调解方案内容可以超过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责任,但不允许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对案件作出裁决的条款内容。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第十四条,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计入调解书。

结语

起诉离婚开庭前的调解程序在离婚案件中具有重要作用。调解有助于防止草率离婚,处理离婚所涉及的问题,并促进双方和解。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人民应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判决。律师在实践中应注意调解与庭审的区别,了解调解方案的提出方式,以及对诉讼费用的处理。通过合理的调解程序,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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