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相关规定分类中,属于一级地类,包括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外事用地 、宗教设施用地 。
1、机关团体用地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2、新闻出版用地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3、科教用地指用于各类教育,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4、医卫慈善用地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5、文体娱乐用地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6、公共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7、公园与绿地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共包括9个二级地类
1、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2、文化设施用地(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3、教育科学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 建的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4、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5、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7、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纪念建筑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8、外事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相关规定分类中,属于一级地类,包括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外事用地 、宗教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