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财政厅是根据、批准设置的,是省主管全省财政工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省财政运行情况的稳定。主要负责拟定和执行全省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提出运用财税实施省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级与市州、财政与企业的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四条 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财政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的认定;
(二)对财政违法行为违法程度的认定;
(三)对财政违法行为是否给予处罚;
(四)对财政违法行为给予何种处罚;
(五)对财政违法行为给予何种幅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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