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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丢了还能补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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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一、补办医保卡需要带什么材料?

医保卡丢了可以进行补办,准备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户口本信息原件复印件;2、书面文件《。。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补办、更换申请单》3、若有代办人,持代办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户口本信息原件复印件。注意:目前还不能要异地补办社保,社保卡丢失的情况,带上身份证到异地社保局申请补办,如果是市卡就需要市社保局补办,如果是区卡就发证的区社保局补办。

二、购房贷款合同丢失要怎么补救

1.复印合同。购房贷款合同不会只有一份,贷款行、开发商,还有房管局都会有合同原件,所以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去贷款行或是开发商、房管局复印一份就行了。

2.丢了购房贷款合同还可以去房产抵押部门查档补办,若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也是可以的。

3.若是用住房公积金办理的购房贷款,那么丢失了合同原件的话,提供有当地房屋交易中心盖章的信息证明也可以。

4.如果是在还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前就已经丢失了贷款合同的,可以先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待三个月到期后,带上相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并重新再签订一份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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