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国人可以中国离婚,但至少有一方居住在中国。如果双方均系外国人,不论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我国诉讼程序办理。如果被告一方对我国人民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则视为承认我国该人民为有管辖权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受理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中国公民向人民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人民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条
外国公民向人民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