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一、监理记录与工作报告。二、监理资料管理总体要求。三、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组卷内容条目。四、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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