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法律依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 第三条 第五款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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