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不符合导致损害,消费者可向经营者和生产者要求赔偿。经营者需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经营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一千元。标签、说明书不影响安全且不误导消费者的除外。
法律分析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拓展延伸
超市商品质量纠纷的赔偿解决方案
超市商品质量纠纷的赔偿解决方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施:首先,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仔细检查商品的质量和有效期,确保商品符合标准。如果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应立即与超市联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购物小票、照片等。其次,消费者可以提出书面投诉,向超市说明商品质量问题的情况,并要求赔偿。超市应积极回应消费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超市承认存在问题,可以协商赔偿金额或提供替代商品。如果超市拒绝赔偿或消费者对赔偿金额不满意,消费者可以向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寻求进一步解决。总之,超市商品质量纠纷的赔偿解决方案需要消费者保持警惕,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并与超市进行合理、公正的协商和沟通。
结语
消费者在遭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损害时,有权向经营者和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经营者应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责任。经营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生产者赔偿后可向经营者追偿。消费者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超市商品质量纠纷的赔偿可通过仔细检查、书面投诉、协商和投诉机构寻求解决。消费者需保持警惕,维护权益,与超市进行合理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九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规定,要求该超市退还所购买的过期变质食品的货款,并赔偿相当于该货款数额一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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