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纠纷当事人如果对拖欠工程价款的支付标准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的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公布的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款的,可以起诉解决。因如果为设计的变更,对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标准发生了变化,并且当事人不能对工程价款达成一致协议的,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办法结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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