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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六九路网
三都水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 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指示,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加强生猪管理日常监管力度,集中整治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白条肉”、病害肉、劣质肉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我县肉品质量,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目标及整治重点

通过整治,使非法屠宰、销售生猪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猪屠宰、肉品销售、餐饮用肉等环节进一步规范,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一)重点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开展屠宰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岗位培训,逐步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和肉品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屠宰企业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屠宰和检验操作程序。

(二)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内经营销售未经定点屠宰或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和检疫的生猪产品。

(三)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用肉是否来于定点屠宰场,经肉品品质检验和检疫的合格的生猪产品。

三、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安排为2011年6月8日至2010年9月30日。 1、宣传培训发动阶段(6月15日前)。一是要加强对屠宰商以及品质检验人员的培训,增强屠商自我约束意识,提高品质检验人员务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电视报道等宣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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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广大群众关心和支持这次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6月6日至9月10日)。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开展集中排查和整治,并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治。

3、巩固提高阶段(9月11日至9月29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研究分析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职责

(一)县经贸局的职责

负责组织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对本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清查,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确保实现各项整治目标。

(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职责

通过自纠找出薄弱环节和问题,并及时整改。另外,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没有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进厂(场)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打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不准出厂(场)销售,病害猪肉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注水猪、病死猪。同时,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要及时报当地动物检疫部门处理。

(三)行业协会的职责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为重,完善行规行约,组织本行业所属企业加强行业自律。

五、 工作措施和要求

9月30日前,我局负责落实各项责任目标,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落实定点屠宰厂(场)的检查。

1、由经贸局牵头联合工商、公安、卫生、畜牧等相关部门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屠等不法行为,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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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2、检查内容:一是检查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情况;二是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条件;三是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情况;四是检查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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