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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梁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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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路桥梁施工合同 云南xx红高速公路第xx标段 桥梁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桥梁-劳务-001号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2014年 月 日 桥梁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甲方:云南省xx高速公路第标段(xxxxxxxxx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xxxxxxxxxxxxxxxxx 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 鉴于:

1、甲方是云南省xxx高速公路第x标段(k42+600~k45+500)段桥梁 工程的合法施工承包单位;

2、乙方申明有与本合同(劳务)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3、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编号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为 ×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等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并申明该证明文件真实合法。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劳务分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由甲方将本桥梁工程的劳务工作分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分包范围

2。1分包内容: 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

2。2为完成本合同分包内容必须实施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的工作内容,都属于分包范围。

2.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施工过程中所表现的履约能力对2。1分包工程内容和数量进行调整,乙方需无条件服从。

2.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安排乙方合同以外的工作(比如抢险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二条 标准化和工班管理

1、甲方按照中国水电四局五分局晋红高速公路第iv标段项目部关于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自愿服从并遵守中国水电四局五分局晋红高速公路第iv标段项目部有关标准化管理的规定.乙方在签约前已经详细查阅并了解了中国水电四局五分局晋红高速公路第iv标段项目部有关标准化管理的规定,甲方对乙方提出的疑问进行了阐释。2、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分包范围的施工要素管理体系中乙方为 “中国水电四局五分局晋红高速公路第iv标段项目部第三工区桥梁工班\"(以下简称为“工班”).

3、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为履行本合同的现场全权代表,在本合同施工管理过程中称为班长。

4、甲乙双方明确并理解:

4.1“工班\"是为了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管理需要而设立的,不是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具备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及诉讼、仲裁活动的主体资格;

4。2乙方不因“工班”的名称而自然与甲方产生人、财、物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4.3乙方不得以“工班”的名称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民事活动。如乙方违反本款约定,每发生一次,则按照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按照所造成损失的1。5倍赔偿甲方;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据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乙方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工资采用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发放,由乙方向甲方报送工资名单,甲方根据乙方委托将工资存入对应人员实名开立的银行账户,或者现金发放给对应人员.甲方发放乙方人员工资视为乙方已经领取的劳务费,在结算时扣除. 第三条 质量

1、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为: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云南省、xx高速项目总承包部、xx标项目部颁布的与本工程 相适应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规范、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施工图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等.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图纸及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优质工程。

3、隐蔽工程在甲方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不得覆盖或隐蔽。 4、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须承担返工修复责任。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试验室取样、试件制作、拆模及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倒运工作。 6、按标准化管理要求,乙方必须按项目标准化管理要求建设合同内2#制梁场并达到验收标准。

第四条 工期及进度

1、开竣工日期:暂定为 2014年4月1日开工, 2016年4月1日竣工.(具体以晋红高速第iv标段项目部下达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2、开工后,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⑴、因业主原因,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用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由乙方自行解决的水、电源、自建道路除外)影响施工.

⑵、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验交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⑶、因项目部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交底不及时,以及监理、实验室检查签证不及时影响正常施工.

⑷、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五条 安全

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部门、业主和监理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定,执行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所有现场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不得上岗。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在证件有效期内上岗操作.

3、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发放,费用由乙方承担。工作服由甲方按晋红高速iv项目部标准统一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现场需配臵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保护器材、设臵安全警告标牌。安全设施和标牌由甲方按项目部要求制作,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重新添臵,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召集作业人员以任何理由围堵工区及项目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诺: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乙方员工和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均由乙方自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需向事故受害方(包括乙方员工和第三方)进行赔偿时,甲方可在无利害关系第三方的参与和见证下,代乙方履行赔偿义务,与受害方达成赔偿协议;甲方与受害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对乙方有约束力,甲方代为支付的所有赔偿费用在乙方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6、乙方所有劳务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保证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相关证件的取证、年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材料

1、为强化保管责任、杜绝浪费,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配臵表》(附件三)、《甲方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附件四)以外的所有其他材料均由乙方采购,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及费用清单》(附件一)的综合单价中;所有其他材料也可由甲方统一采购,在结算时按成本价(采购价+运输费+二次倒运费+装卸费+保管费,下同)扣除。

2、《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配臵表》(附件三)、《甲方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附件四)所列材料由甲方供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3、对甲方供应的材料,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自行采购。 4、甲供材料由甲方统一运输至2#制梁场,乙方负责缷车、验收和保管. 5、对甲方限量供应的材料,按施工图纸和合理损耗系数计算允许消耗量,主要甲供材料的允许损耗率见下表:实际消耗量超过允许损耗量的部分由甲方按成本价对乙方进行扣款。 6、对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倒卖或转让,否则每次按《工程量及费用清单》中暂定总价的5%支付甲方违约金。

7、施工场地内材料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赔偿。 8、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及废弃物资需由甲方物资办统一处理,乙方无权倒卖或转让,否则将按倒卖或转让物资双倍的价值进行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劳务队伍负责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机械和机具

1、甲方提供的机械和机具详见《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附件五),除《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附件五)以外的所有其他机械和机具均由乙方采购,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及费用清单》(附件一)的综合单价中;

1. 1根据工序安排乙方提供的架桥机、运梁车、门式起重机、压浆机、高速搅拌机、压浆

泵、真空泵、张拉千斤顶、张拉油泵、吊车、模板及钢筋加工设备应能满足甲方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篇二:桥梁施工合同范本 桥涵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 (甲方)

承建方: (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 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 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性质:

4、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5、工程造价:经双方商定,本承包合同全部工程造价为 ¥ (大写: )。本工程价款实行总

价包干,合同履行期间无论材料、人工、机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 物料的价格涨幅都不做单价调整.该总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各 项目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设备(吊车、挖机、泵车等由甲方提供) 及所有材料(除甲方提供材料外)和辅材、缺陷修复、水费、电费、 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及利润等费用;含人员及设备进退场费用;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6、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个日历天,如因乙方原因逾期完不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款 元。 二、施工技术依据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03]94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三、施工与设计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jtj041--2000《公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

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甲方委派的工程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注意做好检验记录,填好相应施工资料。

2、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或不能满足结构要求或因地质情况有实质性的变化等确需变更,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监理提出申请,由甲方在72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的可行性文件给予书面答复,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3)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签证费用均视为包含在工程总价内,工程价款不做调整。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会同工程所在协调地方及周边关系;协调电力架设、水源、料场等,确保“三通一平”;确保工作面得及时移交。

b、派驻监理对原材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控。 c、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d、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e、监控乙方资金的使用。 2、乙方责任:

a、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

b、乙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交竣工验收资料及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整理好必须的内业资料。 c、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自行筹措工程所需材料、劳力、机械,自行联络开工前必要的条件,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d、保证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承担违犯规定造成的损失。

e、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事故的发生,出现材料设施、工程质量或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f、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g、完善各种建筑材料的试验和实验规程,积极配合甲方及所派监理人员的实验工作;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甲方及监理人员提交砂浆和砼配合比报告,各种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h、负责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前. 五、施工监理 1、监理办法:

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2、 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 同志为该工程监理。

3、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主材中钢材须选择莱钢或济钢总厂生产,水泥须选择青龙山或山水品牌,石灰须为一级灰,并提供每批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砂采用水洗中粗砂;碎石采用优质石子,无黄皮、针片状含量符合规范要求;片石、块石采用优质青石,无黄皮,尺寸大小符合规范要求。 七、质量与检查

1、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或其监理人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在保修期内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达不到合格条件,甲方代表或监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相关部门负责仲裁,但仲裁费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计量支付

1、付款方式:项目由乙方垫资建设,甲方按总投资的30%、30%、20%、20%分四次付清总工程款.工程开工后由建设方跟踪审计,施工期间拨付预算总投资的30%,工程验收后,剩余工程款分三年付清,2013年底付至总工程款的60%,2014年底付至总工程款的80%,2015篇三:重点道路桥梁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书 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筑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2011年重点道路桥梁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工程地点:南大港管理区

工程内容:路基槽下处理80cm30cm灰土 16cm水稳 7cm油面及 水簸萁、绿化、标志、标线、恢复原有路口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内容为准。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9天

从2011年4月10日开始施工,至2011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 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 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认真遵循现行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及国家

有关验评标准,不得偷工减料。接受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检测部门、监理人、发包人的检查与监督,经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3. 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负责将施工资料整理成册,并一式两份交与发包人,否则

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资料保证金. 五、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大写):

1. 北环路:壹仟捌佰陆拾肆万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标段、 三标段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中第2条,三标段北环路外购 土款:15元/m3×79653 m3=1194795元)

2. 孔西路至马营桥段(马营路):壹仟零陆拾肆万陆仟壹佰壹拾元捌角 伍分(含二标段、三标段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中第2条, 三标段马营路外购土款:15元/m3×45117 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30%;油面 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40%;排水工程、绿 化工程、标志和标线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经审计等部 门审核后付合同总价的2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 质量期为二年,保质期二年后,经发包人、监督部门、监理 部门、设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承包人、接养单位 等联合验收后,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付清。 3. 工程款必须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工程款未到帐。 六、 机械设备及其他要求

1. 摊铺设备:摊铺机采用abg,双钢震动轧路机或同级别摊铺设备.2.水稳碎石必须采用厂

拌。

3。灰土拌合必须使用灰土拌和机。

4。标志、标线、标牌由公路处指定厂家制作。

5.工程设计中线、设计高程等发包人按线路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的 基础上可进行调整,所发生的费用不予变更。

6。单项签证变更造价超过万元(不含5万元,以财政最后审核为准)可以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7.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损失均与发包人无关。

8。发包人派出的监理人员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人员做出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七、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 2011年4月10日前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

条件。

2. 2011年4月10日前协调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的接驳.

3. 2011年4月10日前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

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建设。 九、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无偿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1.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迟一天扣合同总价额的千分之一。 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诺人无条件修复,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

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对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相关招投标文件、适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图纸、质量保修书等均为本合同

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 本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4月8日

4.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5. 本合同订立地点:南大港管理区

6.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送财政局、建设局各备案一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传真: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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