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11年2月21日限购令

来源:六九路网
13大城市楼市限购令统计:一致“限外”

(截止2011年2月21日)

● 济南

出台时间:1月21日

内容概要:济南市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2011年1月2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济南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时间以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认定。对违反此规定的购房者,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房产登记申请。

● 长春

出台时间:1月28日

内容概要: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内向其售房。

● 青岛

出台时间:1月31日

内容概要: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 上海

出台时间:2月1日

内容概要:自2月1日起,在上海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

● 南宁

出台时间:2月15日

内容概要:已有1套住房的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 成都

出台时间:2月15日

内容概要:在成都市主城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 贵阳

出台时间:2月16日

内容概要: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 北京

出台时间:2月16日

内容概要:自发布之日起,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对持有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的购房人,且在北京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以及无法提供本市有效纳税、社保证明的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新政出台前,本市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但此次细则中明确提出,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需严格执行首付60%,利率1.1倍的政策,这也使得目前实际操作执行的公积金二套房首付50%不复存在。

● 哈尔滨

出台时间:2月18日

内容概要:按照国家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市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向其售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房屋预(销)售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确保住房限购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以及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

● 南京

出台时间:2月19日

内容概要: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 合肥

出台时间:2月19日

内容概要:从2011年2月19日起,太原市原则上对拥有一套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辖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辖六区内向其售房。

● 南昌

出台时间:2月21日

内容概要:自2011年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 太原

出台时间:2月21日

内容概要:原则上对拥有1套市辖六区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市辖六区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太原辖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无法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停在太原市辖六区内向其售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