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交叉感染制度
—、医院、诊所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二、医院、诊所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人传染病院,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三、传染病员离并或死亡后,室内床单等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方法视病种而定).
四、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就诊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五、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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