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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编制思路

来源:六九路网

一、计划编制原则

1、养路费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计划编制要结合本年度交通预算的编制要求,通过调查研究,认真做好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2、计划编制要符合我区公路管理养护中长期规划,计划项目要严谨、科学、实事求是,符合我区公路管理养护的实际水平。

3、计划编制贯彻“全面规划、加强养护、科学管理、保证畅通”的方针。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优先保证公路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费的需要,然后再在根据情况安排其他工程项目。

4、计划编制坚持做到决策科学化,科学制定计划方案。

5、计划投资安排突出预防性养护和科学养护,树立按照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低理念,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引导公路养护发展良性循环。

6、计划投资安排坚持“小修保养按定额、行政管理按编制、离退休费按人员、大中修(改善)工程按项目管理”的原则。

7、计划编制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必须参照财政预算要求,不得随意调整支出计划项目。

8、计划编制要满足提高公路应急处置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需要。

9、重视桥梁、隧道的专业养护。专列大桥、特大桥及公路隧道养护经费,实现重点公路构造物费用专列专养。国省干线公路的危桥在20__年前改造完成,到20__年基本消灭县道、部分重要乡道上的危桥。

10、计划编制要兼顾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原则,构筑城乡协调发展的和谐交通。改善我区路网的行车条件。建立以投入为主的长期、稳定的养护资金来源。完善重要县道、乡道的交通标志等设施,达到清晰、齐全、醒目,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到20__年完成县道、乡道上险要路段的综合治理工作。

11、建立公路预防性养护、大中修养护工程及改善工程的项目预备库,对工程立项坚持按轻重缓应急与中长期计划安排相结合,在确保小修保养经费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大中修工程,国省干线及主要县道每年安排养护工程里程不少于总里程的15%。

二、计划编制程序

1、局规划统计部门责全局公路养路费计划编制、执行及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具体下达年度养路费计划,积极向各业务部门反映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并及根据反馈意见,合理调整年度计划。

2、局属各分局、各市县(区)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于每年8月底前,根据路网规划、道路现状以及本单位的养管实际情2

况,编制本辖区内公路年度养路费建议计划,并上报局。

3、局在各单位上报的建议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平衡汇总后,根据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切块资金使用计划,编制下年度的养路费建议计划,报交通运输厅审批。

4、年度养路费建议计划审批后,应向同级财务部门备案,并配合财务部门编制完成养路费支出预算,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核。

5、根据财政部门审批养路费支出预算,参照年度养路费建议计划,下达本年度局属各分局、各市县(区)公路养路费计划。

6、各单位根据局下达的年度养路费计划,编制公路养护管理年度、季度、月度执行计划,同时上报局。

7、年度养路费支出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原则上不调整。考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由局根据全区公路管理养护实际需要,在本年度预算内适当做出计划调整。

三、计划编制内容和方法

(一)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1、养护工程费计划:即用于公路小修保养、预防性养护、大(中)修及改善工程、水毁翻浆等抢修工程、公路站及生产房屋建设、公路绿化、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养护机具设备购置、实验检测费、专列大桥(特大桥)养护及隧道3

养护、交通战备设施维修工程、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工程等费用计划。

2、公路养路事业支出计划: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路政管理、路况调查、交通量调查、科研新技术推广、职工教育、科技资料等专项经费支出计划。

3、其他费支出计划

主要指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其它费支出计划。

4、预备费。

指本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风、沙、雨、雪、洪水、地震等)造成的公路、桥涵等设施的破坏,发生的抗灾抢险工程费用,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增加的养护管理费用。

二、养路费计划编制方法:

(一)国省干线养路费计划编制:

1、养护工程费计划编制

(1)公路小修保养主要指国省道干线公路的日常养护及维修保养工作。费用支出计划依据《宁夏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定额》《宁夏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定额系数调整办法》结合各分局公路状况,按照公路养护里程、等级、交通量、使用年限、路况等因素,利用加权平均数的方法编制。计划支出项目包括:养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沿线设施费及道工的劳保福利、养老保险金补助费等。小修保养年度计划实行切块下达,包干负责,节余经费按规提留,超支不补。4

(2)预防性养护、公路大(中)修、改善工程项目实行计划管理,项目安排应参照公路路面管理系统、沥青路面养护专家系统和桥梁管理系统评定的结果,根据养护切块资金规模,科学决策,统筹安排。

费用支出计划按照《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区补充规定》有关规定编制。

预防性工程、养护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及改善工程应建立项目预备库,对工程立项坚持按轻重缓应急与中长期计划安排相结合,在确保小修保养经费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国省干线及主要县道预防性养护、大中修工程,每年安排养护工程里程不小于总里程的15%,每年合理安排的国省道路面改工程。

(3)公路水毁翻浆及抢修恢复工程费用主要用于国省道干线公路上春季翻浆、水毁、抢修、修复等工程。费用计划根据历年统计发生平均数量测算,参照公路大(中)修、改善工程项目计划编制。

(4)公路绿化费用主要用于国省道干线公路内宜林空白地段的绿化以及已绿化地段的补植。费用支出计划根据实际工作量和苗木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5)公路站及生产房屋建设费主要用于解决现有公路站房的建设和改造以及养护生产用房的建设,依据养护管理发展5

需要,合理安排。费用支出计划依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区补充规定》,参照《宁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规定编制。

(6)机具设备购置费主要用于养护机械的配套与更新。费用计划按《局养护机械化发展规划》逐年安排。

(7)加大预防性养护的资金投入力度。在养路费计划按年度专列预防性养护项目,树立公路全寿命养护理念,引导公路养护路况良性循环。

(8)重视桥梁、隧道的专业养护。专列大桥、特大桥及公路隧道养护经费,实现重点公路构造物费用专列专养。

(9)交通战备设施维修主要是用于战备钢桥的保养、零构件配套以及库房维修等费用,每年按实际需要编列

2、公路养路事业支出计划编制

(1)行政管理费主要用于定编管理人员经费、办公费、机关车辆使用费及各种税金。

(2)路政管理费主要用于定编路政执法人员经费、办公费、巡查车辆使用费、办案费及各种税金。

(2)交通量观察费主要是用于国省道干线公路上交通量的观察调查工作。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以及仪器折旧等费用,按实际情况计划专列。

(3)路况调查费主要是用于国省道路况变更、路况调查所6

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计划专列。

(4)科研新技术推广应用费主要是用于公路新技术推广、新课题研究及养路新工艺、新技术开发等项目。按年度计划专列。

(5)职工教育培训费主要是用于机关、各分局的职工专业岗位培训、教材购置等费用,规定从有关费用中提取。

3、其他费支出计划编制

主要是用于机关和养护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离退休后的工资、福利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编制。

4、预备费编制。

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风、沙、雨、雪、洪水、地震等)造成的公路、桥涵等设施的破坏,发生的抗灾抢险工程费用,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增加的工程养护费用,在编报公路养护路费年度计划时,结合以前年度发生此类费用的情况,单独预留并在年末根据灾害等发生的实际情况核销。预备费费率通常取养路费支出总预算的8%。

(二)农村公路的养路费支出计划编制:

依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养路费按公路的行政等级、地理位置不同,实行不同补贴,按以下标准编制:

1、县(市、区)道养护资金不低于部规补贴标7000元╱年公里。根据自治区的实际,暂由养路费全额列支;7

2、乡道养护资金,在地方财政列支的前提下,养路费补贴标准暂定为:3500元╱年公里

3、村道养护资金,在地方财政列支的前提下,路费补贴标准暂定为:1000元╱年公里。

农村公路养路费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制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县道、后乡道和村道”的原则。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建议计划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局根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编制,经厅批复后下达。

三、计划编制及执行监督管理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计划管理程序办事,不得擅自更改项目、扩大规模、突破投资和挪用资金。

2、各单位要加强计划管理工作,配备和充实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切实做好计划的编制、审核、管理工作。

3、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各单位组织专人进行随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计划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4、单位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调整计划时,及时行文上报上一级计划部门,待调整计划批准下达之后,方可执行。

5、计划执行过程中,应按照施工设计、招标投标、质量与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决算、经济核算和技术档案管理等现行的规定办理。

6、各单位应按照“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公路养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冗员,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性经费计划开支,保障公路养护资金。

7、随时检查各单位养路费计划执行情况,对擅自变更项目计划,扩大或缩减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挤占、挪用计划资金等情况,将采取通报批评、责令归还、扣拨资金等方式给予处罚。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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