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环保局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市创建平安单位总体部署,认真扎实地做好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及保卫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确保我局和谐发展稳定,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环保的要求,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作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局社会政治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通过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使系统内经济社会更加稳定,企业生产环境安全有序,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从而达到不断促进环保系统社会和谐的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指标体系
1、无公私财物被盗。(10分)
2、无刑事治安案件。(10分)
3、无违法犯罪。(10分)
4、无越级上访。(10分)
5、无群体性事件。(10分)
6、无泄密事件。(10分)
7、无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10分)
8、无因失职、渎职而导致的案件、事件或事故。(10分)
9、干部群众对本辖区治安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20分)
(二)奖惩标准
对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下的单位,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扣除责任人年终奖金。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政治稳定
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牢牢把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综合治理,确保治安稳定
要认真落实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不断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机制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根据平安高密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环保”的主题,深入推进重大环境信访和纠纷事件的大调解机制、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和基层基础“三大建设”,在更高层次上提升环保系统平安创建的水平,形成创建平安单位的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
(一)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局属支队、站、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创建平安单位的总体部署,积极收集信息、及时反映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完善矛
盾纠纷排查机制和有效的预防机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将产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积极参与全局创建工作,实现整体推进
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纵观全局、抓好局部,实现系统单位互动,建“小安”促“大安”,营造平安建设的大环境。要不断总结经验,在巩固和深化上下功夫,巩固创建成果。
(三)深入开展自查,严格考评验收
结合年终综治领导责任书检查,按照平安创建考核细则,严格考评和验收,并与年底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挂钩,对年度检查验收中不达标的,限期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科室应把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创建平安单位活动放在重要位置,强化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和协调。
(二)确保财力保障
各单位要切实解决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中财力方面遇到的困难,尤其要解决装备设备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三)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会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设“平安单位”的目的的意义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把平安建设活动推向深入。
二O一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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