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完善样机管理,提高样机使用效率,规范样机申请、入库、领用、借用以及归还手续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样机包括购买、借入、借出的所有样机。 3 职责
3.1 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协商样机的试用事宜,并负责样机借用过程中的跟踪和追
回;
3.2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样机的收发及保管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借用给客户临时使用的样机,由相关对接的销售人员向公司进行申请,按照《样
机借用流程》进行。借出样机的借用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若到期后仍需继续借用的,经办人应办理续借手续,经由销售部总监批准方可续借。
4.2 借给客户使用的样机,借用人应该和客户签订样机试用协议,协议应规定客户
保管或者使用不当造成样机损坏的赔偿条款。
4.3 借出样机时须要在样机借用单上写明借用样机的型号、数量、借用周期,到期
后的处理方法等;
4.4 样机的日常维护由借用人负责,若因人为因素造成样机损坏或丢失的,由借用
人全额赔偿;若借出的样机由于借用方人为造成的损失,由借用方按协议约定的进行赔偿,若因逾期未收回样机造成样机损坏或丢失的,经办人负连带责任。 4.5 借用人在工作项目完成后无需占用样机的,应立即将样机及配件如数归还公司
仓库,由仓库管理员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登记。
4.6 凡属样机转借情况的,相关人员应先将样机交还仓库后再办理领用签字手续;
未经仓库安排,私自转用样机造成遗失的,其责任由借用人承担。
4.7 仓库管理员应于每月月底核实样机使用情况,并统计当月样机的借入、借出情
况。对即将到期或超过借用周期的样机,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并由经办人负责追回样机。
4.8 若销售成功签订销售合同,销售人员应在样机借用期限内提交样机转销售的相
关说明以做备案。
5 管理流程
5.1 样机借用流程
样机借用申请不同意销售部销售人员提出申请样机/样品借用申请销售总监审批同意公司领导不同意领导审批同意结束安排发货有货仓管员查看库存行政部无货采购流程 5.2 样机追回流程 样机回收销售部样机到期前一周是否继续借用是样机借用流程否是否样机转销售否与客户协商样机回收事宜是关于XX公司样机转销售的说明确定回收发货时间并通知仓管员行政部回收样机更新样机借用申请结束
6 附则
6.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2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附件:
附件一:样机借用申请表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一:
样机借用申请表
填表日期: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事由 申请样品明细 规格 样品需求单位 期望到货时间 预计归还时间 数量 部门领导审批 签名: 日期: 公司领导审批 签名: 日期: 样机回收情况 签名: 日期: 填表说明:
1. 申请人申请样机填写《样品/样机申请表》,必须填写清楚“申请事由”、“申请样品明细”、“样品
需求单位”、“期望到货时间”、“预计归还时间”等信息; 2. “申请样品明细”填写清楚样品需求的规格及数量;
3. “样机回收情况”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回收情况包括:已回收和样机转销售两种,样机转销
售必须附“关于XX公司样机转销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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