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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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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目 录

序号 应用范围 制度名称 中心试试验分室、梁(轨验室 1 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2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 样品管理制度 4 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5 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6 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制度 7 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8 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9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0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 11 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2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3 委托试验管理制度 14 试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5 比对试验及能力考核管理制度 16 检验责任追究制度 17 力学室工作制度 18 水泥室工作制度 19 土工室工作制度 20 混凝土室工作制度 21 样品室管理制度 22 标养室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道板)试验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试验组 √ √ √ √ √ √ √ √ √ √ √ √ √ √ — 2 —

1.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1.1试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检测室温度、湿度符合相关项目检测环境条件需要。

1.2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及物品不得入各检测室,工作期间严禁离岗 、聊天、嬉戏、打闹、吸烟。

1.3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工作时应戴相关的手套,严禁用手触摸带电器柜,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1.4 工作完备后清理试验场地,关闭电源,水龙头和门窗,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工作。

1.5 必须遵守危险品的有关规程,对于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物品,从进场、领取、使用、废弃等环节上严格按操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管理。

1.6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卫生值日制度。 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1 各种仪器设备的选型和购置计划,由项目工地试验室提出,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审批,购置仪器设备到货后,试验室指定专人开箱验收并尽快调试。若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包修或退货。

2.2 接收新仪器设备后,若是固定资产,则应在一个月内进财务规定组资,建立固资卡片台账等,做到账物相符。若为低值易耗品,则应登账,所有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档案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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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记录鉴定、检修、定期保养的详细情况。记录和产品说明书应入档妥善保存。

2.3使用贵重、大型、精密进口仪器设备的人员均通过有关业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准使用。

2.4 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会同有关使用人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操作规程,经室主任审核后,书写整齐上墙,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2.5使用仪器设备前,使用人员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使用完毕后应清扫干净,并做好使用记录。

2.6仪器设备在使用时如发生故障或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检修完毕,调试正常经检定合格后,方准恢复使用。

2.7 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安放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事先应征得室主任同意,安装后应重新进行检定或校验。

2.8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对于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设备,每月应通电运转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记录。

2.9仪器的外借应经室主任批准。借出与退还都应仔细检查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并办理交接手续。

2.10 仪器设备的检定、校验周期期满时,不论在此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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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使用或次数多少均应进行周检。经检定,校验合格后方准继续使用。

2.11 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校验外,保管人还应会同使用及修理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2.12 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均由保管人根据检定、校验和检修结果,分别贴上合格证(绿色)、准用证(黄色)、停用证(红色)三种标志。检定、校验、维修记录和证书,应及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袋内。

2.13 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性能降低时,应由检定校验或维修人员根据检定、校验和检修结果,提出使用范围建议,经主任批准后,实施降级使用处理。降级使用情况应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2.14 仪器报废时,应由室负责人提出报废建议,填写固资拆除、报废申请表一式五份,并指定专人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签注报废意见后逐级上报,办理报废手续。

3.样品管理制度

3.1取样人员或外来委托人员将样品送至试验室时均应填写试验委托单,试验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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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适宜于所检项目。

3.2样品管理员在接收和确认样品后,按规定编号并作好标识,登记后放入样品室或交与相关试验检测组。

3.3样品室要有专人负责,限制出入,确保样品安全。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帐物一致;样品丢失或混淆不清必须追查原因,按责任事故处理。

3.4样品储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水泥样品应储存于带有橡胶密封圈的专用铁桶内。

3.5破坏性检测项目一般不保留试验后样品,若检验方法有规定或委托方有要求时例外;非破坏性检测项目留存样品在该项目检测报告放出7天后,若委托方没有异议当废物处理。

3.6已检验过的样品,试验检测人员应在样品标识卡或其包装袋上写上“已检”字样和检测时间。

3.7 丢失样品应按质量事故处理。

3.8 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以防样品的损坏。 4.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4.1 检测数据应填写在规定的原始记录表内。

4.2原始记录应填写检验日期、样品编号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检验情况,如使用仪器规格型号、量程、检测环境、样品状态等。

4.3写原始记录应做到字迹工整,所列栏目填写齐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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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中不检测的项目在相应的空栏目内打一条“/”线或加以说明。

4.4检验数据、计算公式,经复核无误后,检验员和复核人应签字。

4.5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只能“杠改”,将正确的数据写在右上角,并加盖更改人印章,经“杠改”的记录每张不应超过“两处”。

4.6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检测、记录与复核员亲自签字,其它人中不得代签。在提交检测报告的同时,应将原始记录一同上交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正确无误后,统一编号、交资料员集中归案保存。

5.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5.1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填写,数据应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5.2各级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报告均应按《铁路工程试验表格》(Q/CR9205-2015);试验检测报告一律用计算机出具并打印。

5.3 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允许划改。

5.4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要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5.5报告应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审核、批准人应签字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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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严禁代签。

5.6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各级试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5.7各级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报告发放登记台账,写明试验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和领取日期一栏要手签。

5.8 试验检测资料使用统一编号。 6.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制度

6.1万能材料试验机、混凝土压力试验机、试验室必须具备网络接入 的工作环境并配置符合要求的计算机和足够的网络宽带。

6.2设备要求工作状态良好,保持数据传送设备整洁并及时进行维护,不得有漏油、漏电、产生静电、控油阀不稳定、液压油不足、试验夹具要安装稳固可靠。

6.3信息化人员必须是经软件厂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具备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才允许上岗操作。

6.4信息系统的数据实时传输,信息系统的各个部分相互之间的数据 交换较多并且频繁,需要稳定、良好的上网条件。

6.5自动采集的数据,应实时上传至试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需要手动输入的数据应在工作结束后24h内完成录入。

7.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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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试验检测人员在进行试验检测之前,应确保试验检测环境符合规范要求方可试验检测,并做好记录。

7.2 试样制作、样品储存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7.3胶凝材料试验室、水泥养护箱、砼耐久性室、标准养护室的环境为受控环境,应严格控制保证符合规范的技术要求。

(1)胶凝材料试验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

(2)水泥养护箱环境控制:温度20±1℃,相对湿度≥90%,采用自动控制、人工记录来监控温、湿度条件,每天上、中、下午时间各记录一次,填写环境条件记录,由试验员执行。

(3)砼耐久性室温度为20~25℃。

(4)标准养护室的环境控制:温度20±2℃,相对湿度>95%,采用自动控制、人工记录,每天上、中、下午时间各记录一次由,试验员执行。

(5)标准养护室的环境设施,水泥养护箱半年做一次核查,由设备员负责组织执行。

7.4受控环境的试验室试验样品应提前储存至受控环境,保证试验时样品温度和受控环境一致。

7.5为了保证试验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受外界干扰,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受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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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8.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平时应注意偶然着火及化学试验可能起火的因素,定期检查电器连接导线是否完好,设备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对新到试验室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训练。

8.2根据需要准备干粉、泡沫灭火器、防火用砂等。试验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

8.3领取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以满足试验需要为准,不准直接存放在化验室内。储存处应阴凉、通风、干燥。储存架不能用易燃材料制作,储存室应由专人加锁管理。

8.4操作人员要充分了解被加热对象,试验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

8.5加强防盗意识,下班后与节假日,应关好门窗,以防被盗。

8.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报告室主任处理。

8.7用电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气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断电源(需连续使用者除外)。

8.8 用电设备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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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水患。

8.10 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物品,茶叶等,以免堵塞水管。 8.11 试验完毕,将检测样品(废品)放入指定垃圾池,室内及仪器清扫干净。

8.12 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 9.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9.1 文件资料的管理由资料设备管理组安排专人负责。 9.2 资料设备管理组应收集并保存以下技术资料: ①国家、地区、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②与试验检测和工程施工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细则和方法。

③工程设计文件。

④试验检测人员台帐、档案(基本资料、简历、各种证书复印件等)。

⑤试验仪器设备台帐、档案(仪器说明书、检定证书和记录,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等)。

9.3各类检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规范整理,交资料设备管理组归档保存,至工程竣工时交与档案局验收。试验委托单、试验台帐、试验报告发放登记本应保管至工程竣工或更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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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以备查对。

9.4凡本室人员参加有关学术会议、技术鉴定会等所得资料,或以本室名义向有关单位索取的,以及公款购买的各种资料(规程、规范、标准、方法)均应交资料室统一管理。

9.5所有文件资料均应盖章编号,登记立卷。以上资料应建立清单或台帐,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保存,并填写技术资料目录,对卷内资料进行编号,交资料员保管。

9.6检验所用的标准、规范、试验方法等工具书籍,应进行受控管理,加盖受控章,编制唯一受控编号,由资料室集中分专业管理保存一套,条件许可时,各种工具书应对口配备,或人手一册,但检验应妥善保管。

9.7资料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新颁发、新出版的试验检测规范、标准动向,及时收集充新标准规范,失效文件应及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9.8如需要借阅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对借阅人必须保持资料整洁,不得涂改,复印散发,更不得遗失、拆卸,调换,转借及污损。丢失检验资料应视质量事故处理。

9.9超过保管期的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主任批准才能销毁。

9.10 严守保密制度,与试验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试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得泄露原始记录信息,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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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报告的复印须经主任批准。

10.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

10.1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试验室配同物资、监理确定配合比所用原材料生产厂家,抽取要求规格样品送业主指定的检测机构或项目试验室进行砼配合比设计。

10.2 当原材料变更或季节变化时,搅拌站试验员取样送项目试验室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10.3 砼配合比使用应按照结构部位设计强度等级,施工工艺,施工季节选用,并保证现场原材料与配合比一致。

10.4中心试验室砼配合比设计选定必须经试验员、复核员、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中心试验室主任以技术交底的方式交搅拌站试验主管根据结构施工要求使用。

10.5搅拌站开盘前由调度员通知搅拌站试验主管安排试验员负责对其现场材料进行核实,所有材料是否检验合格,是否与理论配合比用材料一致,相符后测定砂、石含水量,换算并发放“混凝土施工配料通知单”,交搅拌站负责人组织生产,同时搅拌站试验员监督拌合司机调整好计量。

11.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1.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检测事故: ①试验时弄错来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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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样品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当,样品性能丧失下降; ③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

④未事先协商,不按标准方法或不采用标准样品进行检测; ⑤检测时未及时读数、未填写原始记录或漏检项目而写不出检验结果;

⑥由于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精度;

⑦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其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⑧检测报告发错单位,在规定保存期内原始记录丢失,检测资料失密;

⑨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备损坏。 11.2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试验室负责人,并在统一格式的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11.3 对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由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应迅速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检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11.4 重大事故发生后,试验室应及时向上级递交事故专题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11.5 为防止重复发生类似事故,必须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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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当检测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应做如下工作: 12.1 保存试验样品,以备查。

12.2 通知物资部、安质部及施工现场,暂停该样品代表的材料使用。

12.3 向试验室主任报告。

12.4 试验室主任组织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取样人、试验检测人员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否取样具有代表性,还是样品已经损坏,或者是样品所代表的材料有质量问题。

12.5 应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检。

12.6 复检合格应通知物资部、安质部及施工现场继续使用,若不合格应立即报告总工,并通知物资部、安质部停止发料,并立即作出不合格标识。

12.7 当产品生产厂家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进行见证取样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仲裁检验。并做好留样工作。对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可取复检样品进行仲裁检验。

12.8 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由物资部门负责退货。经降级使用的材料需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12.9 应建立不合格品台帐,详细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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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厂家(产地)、供应商、规格型号、进场数量、进场日期、不合格指标、处置情况等。

13.委托试验管理制度

13.1 工地试验室能进行与试验室资质相符的检测项目,对于不能检测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验。

13.2选择委托单位时,必须对该单位的检测资质进行考核,收集相关资质证明书,包括: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含附表)、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等。并报请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13.3 对外委托试测项目,必须按格式和要求认真填写委托试验单,内容应包括:样品名称、数量、生产厂家、品种型号、检验项目、使用部位、代表批量、委托日期、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等。

13.4 委托试验的样品应在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下,随机抽取,以保证其客观性、真实性和具有代表性,其数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13.5 工地试验室对委外检测的项目应及时跟踪,应按时领回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即使反馈给有关部门。

14.试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4.1 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范围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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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放射性同位素物品等。

14.2 危险化学物品的申请及购置:采购危险化学品应提交危险化学物品使用申请报告,经试验室负责人批准并报母体试验室备案后,根据实际需要适量采购,减少库存量, 危险化学物品购置后必须严格履行购买验收程序,及时登记,妥善保管。

14.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4.3.1 储存危险化学品要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化学品保管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保管人员调动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时备案。

14.3.2 实验室化学品以酸、碱、有机物的分类原则分开储存,切忌混储,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14.3.3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量不得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或一个实验周期所需用量;

14.3.4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14.3.5 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14.3.6 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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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危险化学物品使用时,必须有填写危险化学物品使用申请单经检测室负责人审核试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用,领用时严格做好领用、使用记录。使用时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对危险化学物品及存放地点,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事故发生。

14.5 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化学固体、液体废物处理前,必须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预处理和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包装、容器等存储(酸、碱、中分类处理),随时分级、分类收集,并在外包装醒目位置标明化学废弃物的内容、已经处理的工艺等,并应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实验室定点存放,不得随意排放、丢弃、掩埋化学废弃物。

15.比对试验及能力考核管理制度

15.1 制度年度能力验证计划,根据计划和外部管理要求,试验室组织或参加各种材料比对试验和实体检测比对试验。

15.2 根据安排,各试验分室、梁场试验室必须参加相关的比对试验,无故不参加的考评分为零,通报批评,并与该单位的考评和劳动竞赛等活动挂钩。

15.3 对比对试验结果优良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于比对试验项目不合格的单位,将责令该试验室限期整改,整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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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不得进行该项目试验,必须委托试验,整改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本项目试验。

15.4 有条件时,将组织各级试验检测人员开展能力比武活动,对试验人员的操作水平进行考核评定。

16.检验责任追究制度 16.1 仪器、设备过错责任追究

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致使技术检测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过错责任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1)仪器、设备及附件、零备件无故丢失的; (2)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隐瞒不报的; (3)未经所长批准,私自将仪器、设备外借的; (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非正常损坏的。 16.2 样品抽取、待检样品保管过错责任追究

违反内部管理制度,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警告或经济处罚。

(1)抽样单填写错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样品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失效,致使技术检测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3)样品检验后不及时入库的。 16.3 技术检测过错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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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下列技术检测过错的责任人处以警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严厉处分,直至辞退。

(1)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漏签或代签姓名,不正确涂改,项目填写错误的;

(2)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未登记台帐的; (3)无故拖延时间出具检验报告的;

(4)检验报告批准、审核手续不完备,不按时发送的; (5)检验报告数据严重失实或结论错误的。 16.4 廉政建设

技术检测工作中,不严格遵守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管理制度,存在以下行为,损坏行业形象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吃、拿、卡、要”服务对象的; (2)利用职务之便,刁难、报复服务对象的;

(3)出具“关系报告”、“人情报告”、“金钱报告”的; (4)工作检查时,风纪不谨的。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过错行为的过错责任

(1)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积极进行了纠正的;

(2)因过失出现错误并未给工作造成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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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情形。 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过错行为人的过错责任:

(1)明知自己有过错,而有意隐瞒的; (2)一年内连续两次发生过错的; (3)其他应当从重追究责任的行为。 16.7 全所人员严格执行 (1)严禁工作时间擅自离岗; (2)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

(3)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行为; (4)严禁执法人员非执行公务时着制服进入餐饮、娱乐场所;

(5)严禁公务活动中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礼品、宴请、高消费活动。

17.力学室工作制度

17.1 试验前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配件、水、电等检查一遍,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对环境温度有要求的试验项目前还要先调整室内温度。

17.2 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完全了解,包括配套的仪器及配件如何正确操作和保养。万能试验机、压力机应在其量程的20%~80%范围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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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避免在试验过程中因查阅操作规程而导致试验操作不连贯。

17.4 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查明原因。

17.5 仪器使用完毕,应做好使用记录,清理压板上的试验残留物,使机器恢复原状。

17.6 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压力机、万能试验机、应力环等定期检定。

17.7 试验配件等使用完应擦干净后放回原处,无用的试验废料应于当日清理完毕。

17.8 下班前,关闭所有门、窗、水、电。 18.水泥室工作制度

18.1 试验前应检查本室所有仪器设备、配件、水、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18.2 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及配件性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

18.3 试验人员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规程,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

18.4 试验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不低于50%,试样、试模及水温度与室温相同;试验时应记录室温;试验室一般不宜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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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并查明原因。

18.6 试验完毕,应将所使用的仪器、配件擦洗干净,放回原处,无用的试验废料应于当日清理完毕。

18.7 定期保养仪器,保持室内清洁,应注意计量仪器的检定期限。

18.8 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 19.土工室工作制度

19.1 试验人员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性能,使用后做好使用记录。

19.2 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 19.3 熟悉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及应注意的事项,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

19.4 保持试验温度、湿度在要求范围内。

19.5 操作过程中,注意做好试验记录,随时注意观察仪器的使用情况,如发现异常,立即关机,查明原因。

19.6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注意计量仪器的检定期限。

19.7 试验完毕后,各种仪器归位,保持室内卫生。 20.混凝土室工作制度

20.1 试验人员必须熟悉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后应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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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使用记录。

20.2试验人员在操作前应熟悉试验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做到有条不紊。

20.3 使用拌和机前,应先用少量砂浆刷膛。

20.4 拌和机应经常检查拌和铲与边壁的空隙不能太大,以免拌和不均,加料应按顺序加入石子、砂、胶凝材料,开动拌和机后,再徐徐加入规定数量的水。

20.5 试模在使用前应检查螺丝是否拧紧,试模是否发生变形。

20.6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声响,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查明原因。

20.7 试件成型后,在脱模前,不得搬动和碰撞。 20.8 拌和机、振动台及其它工具,使用完应立即清洗干净,试模需涂抹一薄层矿物油脂后放好。

21.样品室管理制度

21.1 样品管理员需对每件样品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名称、样品数量、样品名称、取样地点、试验项目、登记日期、送样人、接收人。

21.2 试验人员在登记样品时,应根据其试验项目,来初步判断样品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21.3 登记单应放在样品的醒目位置,样品摆放应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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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每种样品尽可能一次取出,如需要分批做试验,应考虑每次取样是否有代表性。

21.5 试验完毕后,有特殊需要的样品应留样备查,如无特殊需要,应将剩余样品清理掉。

22.标养室管理制度

标养室为试件养护的重要场所,为保证试件正常养护,尽可能减少外界因素对试件的影响,因此制定以下规定请大家遵守:

22.1 由专人负责每日的温度、湿度记录,以及仪器的操作使用,保证室内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温、湿度控制装置或改变已有的设置。

22.2 送、取样品时,应注意随手关门,试件摆放应有规律,不许随意堆放,试件间距至少保持3~5cm,不得叠放在一起。

22.3 每个试件都要标有编号及成型日期,取样前必须认真核对编号、日期,避免出错。

22.4 如发现温、湿度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作好记录。

22.5 试验人员在本室的停留时间不宜过长,特别是与外界温差较大时,易引起人体不适。

22.6 谢绝无关人员进入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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