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和文教体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以法治校、科学管理,特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
一、考核办法 1、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考核小组负责教职工考核工作,依据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现法制、高效管理。
(1)教师及教辅人员、教研组长的考核由教务处负责,其他相关处室协助做好考核工作,提供有关的考核数据;
(2)班主任的考核由政教处负责,其他相关处室协助做好考核工作,提供有关的考核数据;
(3)后勤人员的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其他相关处室协助做好考核工作,提供有关考核数据;
2、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教职工。 3、考核项目及权重
(1)班主任的考核:满分100分,其中班务工作占20分、两项活动占10分、学生成绩占40分、体卫工作占20分、公物保护占10分。
(2)教职工的考核:满分500分,其中出勤75分,工作量150分,教育教学过程(工作能力及过程)125分,教育教学(工作)成绩150分。
4、考核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本着可行性、导向性、公正性和激励性的原则。在考核方法上,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1)每学期由各处(队)对每个教职工的工作进行量化积分,并将结果上报考核小组办公室。
(2)考核小组将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3)复核、申诉。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进行复核,在5日内做出复核意见,并通知本人。本人仍有异议,可在接到复核意见后的3日内向法制办或直接向局法制安全股提出申诉。
(4)考核结果公示。每学期考核小组在校内显著位置公布考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复核办法处理。
5、考核结果的使用
(1)作为教职工、班主任、教研组长表彰或奖励的依据 (2)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发放的依据;
(3)教师节表彰的模范、先进,原则上从毕业班最优班级任课教师(班主任优先)产生(若九年级不统考,则从学校全体教职工一学年考核结果中产生);教师节表彰的其他人员,从上年度考核中产生;年终表彰以本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若两次均以考核结果推荐表彰,原则上表彰人员不重复。
(4)优秀班主任的表彰从本学年班主任考核中产生,得分最高的为优秀班主任的人选。(注:一年内不重复得奖,第一名受奖励人员保持自愿原则,可放弃等待下一个奖项,奖项依名次顺延)
二、考核细则 1、出勤75分。
采用扣分制,本项不得负分。(教务处负责)
(1)、请病、事假一天,扣2分;经教导处同意自己对课的扣1分(若造成空堂的,则请假人按旷勤一天对待)。
(2)、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含会议迟到、早退),查岗中一次不在岗扣1分,工作期间,临时请假每月不超过4次,如超过,按请假半天对待。
(3)、旷会一次扣2分,请会假扣0.5分(本天请事、病假者不重扣)。 (4)、旷勤一天扣5分。
(5)、面授学习、考试、正常产假、引流产手术(计划外手术除外)、婚、丧假(限父母配偶)以上级通知、批准手续为准,不扣分。休以上假期以后,工作不足一月的不列入评奖范围。
2、工作量150分。
以全校平均工作量为基数,超出部分给予奖励,不足部分按平均工作量记分(担任一定校务工作)。
3、教育教学(工作与能力)125分。 (1)处室工作配合情况40分。
不服从领导安排各项工作、活动的,一次扣10分,虽服从安排,但消极怠工影响工作的扣1-8分,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另案处理。(法安办、政教处、教务处、体卫处负责)
工作期间在办公室睡觉、下棋、打扑克、干私活、闲谈的,发现一人次扣5分,提供场所、围观者同等处理;(教务处负责)
私自调课一次扣双方各1分;缺课一节扣5分;上课迟到一次扣1分。(教务处负责)
(2)教学常规方面85分。
1)、工作计划、教学总结(2分):计划实用,具有可操作性,得1分;总结全面,具有参考价值,得1分;
2)、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2分):参加次数齐全,得1分;记录符合要求,内容详细,得1分;
3)、备课(20分,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的按学科计算,然后以平均分计备课分数。要求超一周备课)。
交备课本次数(4分):达到要求得4分,达不到的视情况给0~3分; 备课节数(8分):按每学期应备节数比例给分;
备课质量(8分):备课步骤齐全,内容详细,双基目标恰当,有思想教育要求,能体现教学方法,能指导课堂教学者为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4)、作业批改(20分)
批改次数(8分):按学校规定学科应批改次数比例给分;
批改质量(8分):批改正确、彻底、批语恰当,指导具体,针对性强,有批改日期,有批改记录手册得8分,否则,酌情扣分。
批阅本数(2分):根据班级人数与批阅本数比例给分。
手册记录(2分):手册记录次数与批改次数相符,记录详细,步骤全、有参考价值,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5)、听课(4分):完成听课次数,记录完整,评价结果客观,得4分。 6)、试卷分析(2分):分析得体,有针对性,有参考价值,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7)、课堂教学(20分):
教学效果15分,由教学能力评估小组,根据听课评分和教学效果打分; 运用多媒体和教具教学得5分; 8)、培训进修15分。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出勤率百分之百,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学校选派外出的教师,要认真聆听,做好记录,回校做学习报告。否则酌情扣分。
补充说明:
(1)、音乐学科的能力考核
因音乐没有书面作业和试卷分析,故这两项的分数(共22分)化解为:承担学校及上级部门活动和社团活动等,依据活动情况给分;(少先队、音乐组负责)
(2)、体育学科的能力考核
因体育没有书面作业和试卷分析,故这两项的分数(共22分)化解到课间操检查、社团活动、承担学校及上级部门活动等,依据活动情况给分;(体卫处负责)
(3)、美术学科的能力考核
美术学科试卷分析分数(2分)化解为:承担学校及上级部门活动、社团活动等,依据活动情况给分;(教务处、美术组负责)
4、教学成绩150分。
(同教务处考核要求,由教务处负责该项考核)
附则:
1、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优秀、先进: (1)出勤不足4/5;(教务处负责) (2)成绩不达标者;(教务处负责)
(3)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的;(政教处负责)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安办负责)
(5)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给学校造成影响的;(政教处负责) 2、本办法和细则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3、本办法和细则自2018年3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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