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核定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核定
1、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以后,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质检员、相关内业技术员、施工该分项工程的工长到施工现场进行基本项目和实测实量检查,记录下客观数值,到内业技术员处核查相关质量保证资料,评定出质量等级后填写该分项工程的分项评定表,交由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当评定等级与核定等级不一致时以质检员核定为准。
2、分项工程的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不允许出现漏项、漏评,且点数应该按照评定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
3、对于不纳入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分项工程也应该执行上述评定手续,在分部评定时将评定表放在相应的分部中,注明不纳入分部评定中。如;混凝土模板等。 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
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施工完以质量等级评出以后,在2天之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部、工程部、质检部负责人到施工现场查看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处理完查出的问题和,对分部工程所有分项进行汇总评定,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交由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土建工程地基与基础和主体两个分部工程应
交由公司(分公司)质检部核定质量等级 ,盖章签字。当项目评定与质检员或公司质检部门核定等级部一致时,应以质检员或质检部核定等级为准。
三、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
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完工以后,项目经理在三天之内向公司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质管部、技术部、工程部、试验室协同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查看观感质量,到技术内业和质检员处检查工程档案资料后,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保资料核查表各(至少一式4份),交由当地质检站核定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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