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AT/C/COL/CO/4
Distr.: General 4 May 2010 Chinese
Original: Spanish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 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禁止酷刑委员会
第四十三届会议
2009年11月2日至20日,日内瓦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9条提交的报告
禁止酷刑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哥伦比亚
1.
禁止酷刑委员会在2009年11月10日和11日举行的第908和911次会议
(CAT/C/SR.908和911)上审议了哥伦比亚的第四次定期报告(CAT/C/COL/4),并
在第925次会议(CAT/C/SR.925)上通过了以下结论性意见。
A. 导言
2.
委员会欢迎哥伦比亚提交第四次定期报告,赞赏与缔约国代表团展开的真诚
而开诚布公的对话,并表示赞赏对问题单(CAT/C/COL/Q/4/Add.1)所作的书面答复,这些都为代表团和委员会成员之间的讨论提供了便利。委员会还感谢缔约国于2006年(CAT/C/COL/CO/3/Add.1)和2007年(CAT/C/COL/CO/3/Add.2)向委员会提供资料,说明以前建议的执行情况。
B. 积极方面
3.
委员会赞赏地注意到,自委员会审议缔约国第三次定期报告以来,缔约国批(a)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于2007年1月23日批
准了以下文书: 准);
(b)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于2005年5月25日批准);
GE.10-42032 (C) 260510 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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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美洲被迫失踪人士公约》(于2005年4月12日批准);
(d) 《劳工组织关于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第182号公约)(于2005年1月28日批准);
(e)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
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于2004年8月4日批准);
(f)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
议定书》(于2003年11月11日批准)。 C.
2 4.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处,委员会欢迎缔约国自那以来与该机构持续开展合作。5. 委员会赞赏缔约国与人权理事会特别报告员、特别代表和工作组之间的合作以及这些人权机制开展的大量访问。6. 委员会欢迎宪法法院的判例及其广泛地参照国际人权标准。7. 委员会赞赏缔约国自20098. 委员会对缔约国废除死刑表示满意。9.
委员会满意地注意到,缔约国正在努力改革法规、政策和程序,旨在确保更
好地保护免受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权利,这些努力包括:
(a) 国防部于2008年11月通过了关于(b) 2007年通过了《搜寻(c) 《打击有罪不罚的政策》(d) 就《伊斯坦布尔议定书》和《明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和联合国(e) 在国家总检察院下设的国调查小组。
主要的关注问题和建议
酷刑的定义
10. 委员会注意到,《刑法》包括一关切的是,在实践中,与酷刑罪独立的罪行,酷刑被列为司法官还表示关切的是,错误的定义有犯罪混为一谈,这些类型的犯罪不(人权高专办)于1997年在缔约国设立办事
安保部门晋升的人权证书标准; 家计划》; (2006年CONPES 3411);
尼苏达议定书》组织培训课程,由联
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提供咨询;
家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股内设立酷刑特别
条有关酷刑罪行的定义。然而,委员会表示
指控并没有明确地确认酷刑是一项具体和为更为严重的其他罪行的加重情节。委员会酷刑罪与人身伤害等其他不太严重的刑事提供犯罪意图的证据。委员会表示关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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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毫无保留地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失踪人士国
相关的员认可能将需要CAT/C/COL/CO/4
是,这类做法导致对酷刑案件的记录严重不足,结果使这类罪行逃脱惩罚(《公约》第1、2和第4条)。
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将酷刑罪作为一项单独的罪行,对其提出起诉,对酷刑的指控应与这一罪行的严重性相符,不应将酷刑案件列在其他相关罪行之下。同样,必须确保不要将酷刑行为界定为人身伤害等不太严重的罪行。委员会建议加强对检察官的培训,以确保对酷刑行为的起诉符合缔约国的国际义务。
关于酷刑和有罪不罚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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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自2004年上一次定期审议以来,有关酷刑的而,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缔约国的酷刑事明,该做法普遍存在。委员会注意到,装集团负责,但是,一为关切的是,有报告感到严重关切的是,与酷刑迫失踪、被迫流离女、儿童、少数民族群体的艰难处境表示关切12. 尽管缔约国为打击有罪不罚缔约国仍十分普遍。委员会对示深切关注,委员会还对国都没有进行审讯,此外股。令委员会关切的是,酷刑是在刑事管辖范围内刑案件数量存在差异定报告、调查和惩处的委员会呼吁缔约国遵守其在《公约》之下的义务,对酷刑行为进行调查和适当惩处,要考虑到这些行为的严重性。委员会强调,缔约国有责任确保由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应进行迅速和公正的调查,对这类罪行进行适当惩处,要考虑到罪行的严重性。委员会敦促缔约国为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股增拨资源、以便其加快工作进度,委员会还强调必须由该股处理相关案件。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建立一个集中化的系统,以便查明所有的酷刑案件及其调查的进展阶段。总检察院的独立性13. 委员会表示希望切的是,将总检察院所产生影响(《公约》第委员会敦促缔约国确保任命检察官时遵循一定的标准,以保证遴选有完全和充分独立行为能力的专业人士。委员会还建议停止将检察官置于军事设施的做法。直有投诉说,有政,政府人员相关的暴力和在武装冲突期间流离失所者(《公约》第采取缺乏家总检察,并非所有这案件仍然只行调查。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缔约国不没有一个汇编案件数量(《公约》第加强和属检察官置2条和第12件仍然很多虽然这类暴府人员参与或接参与这类案件犯人权行为监狱囚犯、2条)。
了一些举案件院不进行刑事类相关案件在行政、酷刑案件数据2国家总检察长军事设施,这)。
投诉数,而力行为在默许的数量有所长期存招募儿童男女同性恋,但是,委员会及其调查进调查表示关切,这都提交到人权和国际人道纪律或军的集中化4和第12的独样做可能总体有所其某些特定形式表大程度上增加。委员会还如法外等,委员会还对妇双性恋和认为,该阶段的可靠类案件几乎范围同实体系统,因此很难)。
们独立行,然
法武尤、强者等在
法确
3
量减少且很由非这些行为。委员会称直严重侵在,处决失所、性、、、变性措现象有关酷刑展资料表主义事管辖内,而不进提供的酷,的、条
缔约国尊重立性。委员会还表示关
于对他使职能条CAT/C/COL/CO/4
复员和事实上的大赦
14. 因为缺乏适当的法律框架,所以无法确定非法武装集团复原人员,包括近三
万名准军事人员的刑事责任,委员会对此深表关切。2005年第975号法案(《正义与和平法》)以及2003年第128号政令赋予的合法权利不符合量刑的比例原则,不予定罪导致事实上的大赦,违反了国际人权义务。委员会表示严重关切的是,尽管“versión libre”陈述中着重谈到蓄意的暴力行为,2005年第975号法案也指出“本法案的条款应根据宪法规范和哥伦比亚批准的国际条约加以适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严重侵犯人权行为方面的定罪。委员会指出,缔约国2009年7月通过了关于准,适用免予起诉的权利(《公约》第委员会敦促缔约国遵守其在《公约》和包括《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在内的其他国际文书之下的义务,对酷刑罪进行调查和适当的惩处,要考虑到这类罪行的严重性。在(CAT/C/GC/2)先排除或表明不愿意对施行酷刑或虐待的人进行及时和公正的起诉和处罚,会违反不可减损原则。 默许以及与非法武装集团的共谋15. 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象,有大量起诉案件可证最高法院的法施。令委员会震惊全事务部情报人员的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努力对公务员和当选代表与非法武装集团共谋的罪行提出起诉,委员会敦促缔约国充分保证在司法行政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的身心完整和安全。委员会敦促缔约国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和监视,并对威胁司法机构独立性者进行惩处。 军事司法和法外处决16. 委员会深之为在作战中安全部队施行法(《公约》第2缔约国应立即制止这类罪行,充分履行确保由普通法院系统对严重侵犯人权案件进行公正调查以及对肇事者进行惩处的义务。这类罪行的严重程度和性质清楚地表明,它们不属于军事管辖权的范畴。委员会强调,4 适用适当,会导致有罪不罚,这一2、4、12和第方面,委员会
普遍存明他们受到威胁,以至于不的还有,最高法院的法窃听(《公约》第
平民亡(“假阳性”)。委员会处决等严重侵和第13条)。性原则的第做13条)。
照2007在公务员和类罪行中相互勾得不官受到2条)。(的法外处决现象十分普遍重申其关切,即案件的管辖权,号法案侵犯了受通过的第代表与结。委员会美洲人权骚扰和监视,他)情报人员对法官的骚扰
由军破坏解决管辖权但如果不顾人权标
充分的补救2号一般性意见集团共谋的现
深为关切的是,保护措们的电话遭到安安全部队将其称
司法系统继续承担类调查的公正性冲突的问题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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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法还害者获得这参年,向缔约国指出,委员会认为,实行大赦或采取其他阻挠办法,事
当选非法武装在这官曾请求系统采取临时
安全事务部感关切的是,对,而死事外犯人权了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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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司法委员会的责任。委员会还强调,必须由民事当局负责确保初步调查、收集证据及找回尸体。
强迫失踪
17. 委员会对普遍的强迫失踪的做法(《国家强迫失踪人员登记册》正式承认的
数字为28,000人)以及在乱葬坑中找到的尸体数量表示严重关切,据缔约国提供的数据,迄今为止共发现2,778具尸体。委员会注意到,这些坟墓大多是根据复员准军事人员的说明找到的,大多数受害者在被处决前遭受了酷刑,因为他们的 GE.10-42032 尸体被捆绑国家计划》是一总检察院开展机构失踪案件和委员会敦促缔约国采取有资源,确保进行适当的机构件,增进受护所有人免遭防止酷刑行为18. 委员会常脆弱的人口措分配的人力和资时、适当地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加强确保为该系统级别的民事当在预防侵犯人权行为方面可更多资源,并引渡
19. 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准众国受审,这一《公约》所救的权利受到约》第6条缔约国应确保采取步骤,确保者已被肢解。委员会认项积极举措,但表示关切的是,执行该协调。委员会表示清乱葬坑尸体身份的法效步骤,为害者的家庭和组织适当参与该进程,并协调。委员会建议对立法利,并尽早查清乱葬坑尸体强迫失踪国际公约》。
缔约国通过采用预警群体中设立了社区维护金资源不足,负责行动(《公约》第2预警系统,以便划拨充足的人力和资金局也应参与预防措施的发挥宝贵扩大该方案的范围。
军事集状况阻碍了对他们严重侵义务的有效的法律框架阻碍,违反了缔约国对酷刑罪9条)。
引渡不妨碍对严重侵犯人权事项进行调查、被引渡者在哥伦比亚就2007年通过的《搜寻计划的步伐缓慢的是,执法机关反对一项旨在(《公约》第2条)。
行《搜寻失踪人士国家计划》划且在所有相关主管部门之举措给予支持,进一步澄清强的身份。委员会请缔约国,努力防止严重侵犯人权行为,还在。然而,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为这些举发布预警的机构间预警委员会似)。
防止流离失所和其他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发布预警,此外,省、调工作。监察员办公室下设的社区维护用,因此委员会建议缔约国为他们分领导人因贩运毒品指控被引渡犯人权责任的调查。因为缺乏导致受害人诉诸司法、了解真相进行调查、审讯和惩处的审讯和惩处。缔约国应严重侵犯人权事项进行调查方面的合作。
失踪人士,没有与澄清强迫拨充分的间迫失踪案批准《保非
乎没有及市和其他者配坚合
确保履行和获得补任(《公5
或为缔约国于遗憾查案执受害者权
承认系统者采取条资源,及时协的作团至美利载,责和第CAT/C/COL/CO/4
缔约国还应确保今后的引渡行为在一个承认《公约》规定的义务的法律框架内实施。
任意拘留
20. 委员会对大量任意逮捕事件,尤其是对警察使用预防性行政拘留,以及警察
和军队进行大规模逮捕表示关切。委员会注意到,逮捕令常常证据不足,逮捕被用作对某些群体,如对社区领导人、年轻人、土著人民、非洲裔哥伦比亚人和农民进行污名化的手段(《公约》第2条)。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采取问题动。 拘留条件21. 监狱员会对巴耶杜帕有辱人格的待遇。委员会还表示关切的是,有关酷刑和不人道待遇般只的军和第缔约国应采取有当满足临时公正的调查,并提 《任择议定书》22. 员办公和监狱监狱院及展,包括《任择议定书》规定的委员会建议缔约国的行为。6 组2008
拘临时拘留地将长期单独监尔高级和纪律诉讼质以及为条)。
效所有被剥夺自地点实施酷刑和其他
室和囚犯组成的人权委员会管理所制定的内部开展员直接参与。委员会注意到,在而,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这
步骤,根访问哥伦比亚条件表示关切,包括存在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禁作为一种级警戒监狱几乎犯提供的精神卫改善监由者的需要。应残忍刑事法院关注这类决定部规章(第磋商和决策独立预防机制快批准《公约任预防性行政之后提出的建议监狱长麦德林不可能对这些生服务极为有的物质条件,审查和限制、不人道或有投诉。
批准《公约任择议定书》,并已经履行了相5927/2007号程,确保囚监狱内类机制由国(《公约》第择议定书》,以便和大规模逮捕,并就任意拘留(A/HRC/10/21/Add.3)采取行度拥挤,以及一直有关于在
投诉。委据委员会收到的报告称,在Bellavista监狱中存在不人道或案件的投诉一行调查。委员会还对监狱限表示关切(《公约》第11条过度拥挤的状况,并适单独监禁。应对有关监狱和人格的待遇的投诉进行快速、声称,由监察
职责,这是因为,由国家感化议)提供了一项机制,通过每个进程由囚犯、检察设立人权委员会是一项积极进感化和监狱管理所监管,并不2条)。
更好地防止违反《公约》GE.10-42032
除拘留工作年
委员会还对留期过和点惩罚形式表示关切。中以及在的提交程序处理,案件进事性囚16措施,狱缓解目前使用拘留辱请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拒绝关决委员会内进犯的人权,这些监察部然家尽CAT/C/COL/CO/4
人权维护者
23. 委员会重申其关切,包括对人权维护者及其家人的污名化、大量恐吓事件、
对人权维护者的人身袭击,以及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等。委员会关切的是,人权维护者以及工会工作人员、非政府组织和记者等民间社会的其他行为者受到监视,他们的电话遭到安全事务部工作人员的窃听(《公约》第2条)。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立即终止安全事务部工作人员对人权维护者及其他维护人权的民间社会行为者的骚扰,并处罚对人权维护者实施污名化的责任者。缔约国应确 GE.10-42032 保在人权维护者及其他人保护证人
24. 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所的证人常常受到案件审讯的证人和受但委员会认为,缔约国(《公约》第13委员会敦促缔约国采取有为加强保护方案增拨资源。委员会敦促缔约国和临时措施,并立即采取有充分补救
25. 委员会对缺乏示关切。委员会注意到,年的第975号法的受害人提供补集团承担补救责行。委员会承认补救的方案;然以团结原则而非疏忽所犯侵权罪确界定,现有的法缔约国应充分保的权利,确保确立这一权这一权利必须考虑《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和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获得补救和赔A/RES/60/147号文件复、满足和保证不重犯。应受害人。应为精神因其。委员会害人受到没有充)。
效措施,保证证人和效步骤对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受迄今和2008年的第。2005年的第但是,因根据家保障权利的缔约国负责律可能导致酷刑和其他利不的权利基本附件),并考虑该权尤保健和社会到恐吓时,为他们提供有为关切的是,参加2005年的第,甚至被谋杀。虽然缔约国制定了保护履行确保证人和受害人身安全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及人特别关注美洲人权系统,确保遵守上述措施。
已经有25万人成为武装冲突受1290号政令规定为权利受到975号法案第42条要求,由直没有定罪,所以这条规定2008年的第1290号政令,制定为虽然提及“国家补贴或剩余责任为基础。鉴于因国家工作人员,委员会深表关切的是,国家害人的歧视(《公约》第14、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国家法律的歧视,并在实践中原则和导则》(2005年12月利的五项内容:恢复两性问题和儿童、非洲裔哥伦比亚理划拨专项资源。
的保护。
涉案件
975号法案所涉方案,完整的责任格完整,并颁布的保护害人的补救表
害者。2005法武装集团侵害法院定罪的武装为止还没有执个人提供行政任”,但该方案同意、共谋或责任并没有作明)。
受害人获得补救行该权利。落实受害人16日通过,为原状、补偿、康
人或土著7
活动受效恐吓尤骚扰分和人格条为止,案非救经任,为一迄今缔约国努力而,委员会注意到,责国应由的对受条障残忍的受执偿其关注护CAT/C/COL/CO/4
恢复原状
26. 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被迫流离失所的受害人因要求归还其土地而遭到恐
吓。委员会注意到,受影响者主要为农民、非洲裔哥伦比亚人和土著人民。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属于流离失所者的土地被非法武装集团抢占后有时被出售给第三方,用于种植单一作物或开采自然资源(《公约》第14条)。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将土地归还流离失所的受害人,尊重农民、非洲裔哥伦比亚人和土著人民的土地所有权。
真相权
27. 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制无法完全保障与和解委员会开展的工作、第14条)。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为保相委员会。
性暴力
28. 委员会对大量性遗憾的是,缔约国令,也没有介绍注意到缔约国没的是,2005年第外,尽管颁布了16条)。
缔约国应采取有器。具体而言,缔约国应遵守查。应对安全部确保要求将酷刑或性 儿童兵
29. 委员会对非于2007年12月设立了少年;委员会注意到,制。然而,委员会表示资料。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这复和复原;根据度不同;安全部队交民事当局。委员会还表示关切的是,8
尽管提及真相权,该权利在现实中但注意到,该委员会障真相权采取有暴力事件以及将性没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关调查的资料。委员会对采取坚定的行动及开展975号法案设立的机制示,但法医报告并未和紧急措施,消除性2008年第实施性暴力的报告进行调查、暴力迹象纳入法医报集团继续招募和利部门间委员会,旨在防止据缔约国称,有遗憾的是,缺乏类儿童从游击队还是其他抓获儿童俘虏后,常常权,但2005年第975号法仅限于程序真相。委员会承认主要由国家机构组成措施,并考虑设立一个自治力作为战争武器表示关切。委员会表示
,确保遵守2008年第092安全部队实施强奸的报告表示关切,识别肇事者的调查。委员会还表示关切未能体现涉及性暴力的犯罪性是记录这类罪行(《公约》第力,尤其应根除将性暴力作为092号宪法法院令,对相关案件进行调审讯和坚决惩处。应采取措施,告的指示得到全面、系统的用儿童表示关切。委员会承认非法武装集团非法招募3,800名儿童摆脱这招募儿童的责任者追究有得到足够的支持,以确保他法武装集团复员,为他们提供的保护程做不到在36小时的法定时利用儿童开展情报工作,设立的机
国家赔偿(《公约》真质,此2条和第战争武行。
,缔约国
儿童和青团的控责任的们身心康内将其转它们占
GE.10-42032
相案真效和独立的暴号宪法法院相有指总效暴队执法武装可能使类集有关对刑事没儿童非限安全部队CAT/C/COL/CO/4
领位于冲突区域的学校,并在全国的学校组织“军事日”活动(《公约》第2条和第16条)。
缔约国应加大措施力度,防止招募儿童,为确保儿童的身心康复和复原提供适当支持,并通过刑事法院起诉招募儿童者。安全部队不应破坏学校的中立性,应遵守相关标准,将摆脱非法武装集团控制的儿童或儿童俘虏移交民事当局。委员会建议缔约国扩展与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的全面合作,以便在执行安全理事会第1612号决议方面取得进展。
GE.10-42032 不驱回
30. 委员会注意到,有些条款不完全符合《公约》第务。但是,委员会注意到,有关这一事驱回原则(《公约》第缔约国应加快通过纳入障,应为移民官员和31. 委员会请缔约国编写共同核心文件的32.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33. 委员会请缔约国在一年内提供资料,说明为员会建议采取的措施34.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转达这些建议,以便其审议并35. 鼓励缔约国通过的报告以及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36. 委员会请缔约国在下一次定期报告见所载建议采取的步骤37. 委员会请缔约国最
2002年第2450号政令“规定了确定3条以及1951年关于项的新的政3条)。
不驱回原则的新的法律。为警察提供有关这一义务的培训。根据HRI/GEN/2/Rev.6号文件统一准则的要求,提交其核心文考虑根据《公约》第21条和第落。
采取一切适当步骤落实这些建议,包括向政就建议采取必要措施。官方网站、媒体和非政府组织,广泛
中纳入详细。
迟于2013年11月20日提交第
难民身份难民地位正有待批准,其确保在实践
章所载国际人权件。
22条作出声上文第12段
传播该国向委员会提交
五次定期报告。”,其中纳入了不用不驱回条约机构
明的可能17段所府和议会成员
行本结论性意
中
义保 委
9
的程序的公约规定的令了中适第一性。实至载资料,说明为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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