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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杭州“撤村建居”的现状与对策

来源:六九路网


浅谈杭州“撤村建居”的现状与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气息的不断加深,城市土地和房产的价格急剧上升,“撤村建居”工作对新形势下的建设任务也带来了新的更重的压力。面对错综复杂的新形势给“撤村建居”带来的严峻挑战,各级党、政机关应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深入群众,切实制定“以利益广大人民群众”的“撤村建居”工作细则,细化方针、统一思想作风、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能,针对现阶段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困难要在切切实实保护广大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大胆地、稳妥地、有序地解决和推进,确保城市化建设的稳步持续发展。

标签: 撤村建居;城市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市场经济

一、前言

撤村建居是一项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落实党的方针的重要举措,对各地来说又是一项新的考核领导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标准,真正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这项工作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今后城市的发展战略方向、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状况、关系到老百姓的实际生活水平。

杭州随着国家农村改革和城市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已经完全摆脱了曾经“美丽的西湖,破烂的城市”的情景;相反,目前已基本具备了“建设大都市、发展生态城”的战略条件。然而,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往城市边缘的农村正逐步向城市建设新标准的方向迈进,城郊结合部的建设任务和建设矛盾相对比较繁重和突出。正值党大力要求“新农村建设”之际,各地也均纷纷响应党号召,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采取切实措施,“为人民服务”。杭州自1998年首批“撤村建居”试点至今的十

五年以来,积极深入、不断摸索、逐步推进,但随着市场经济氛围的不断加深,城市土地和房产价格的急剧上升,当今的“撤村建居”工作也在不断萌发新的问题,“制度欠新、保障不全、撤村困难、建居滞后”的问题尤为突出,对新形势下的建设任务也带来了新的更重的压力。由此,“撤村建居”的工作又更新更深的摆在了“”和“人民”的面前,既是政绩的重要工作体现方面,又是老百姓真正过好生活的切实途径。

二、“撤村建居”的现状

杭州自1998年首批“撤村建居”试点至今,已经计划批复改造达159个行政村,其中目前正处改造的近90个行政村,大部分集中在城市控规范围内的城郊边缘农村,其中第一批试点村(如景芳村、近江村、半道红村、五联村等)已于早期建设完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改造建设后社区运转情况良好,人们安居乐业。

近年来,杭州通过钱江新城、之江板块等大区域项目的建设和带动,农居实施旧村改造、拆旧建新,农民实施农转非、农民变市民,行政村实施撤村建居、旧村落变新社区。原乡(镇)、村级封闭管理模式基本打破,已经撤村建居后的农民融入现代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杭州全市城区面积进一步扩展,中心市区面积以原有683平方公里扩大到3068平方公里,全市乡镇的数量不断减少,街道、社区数量明显增加。但随着市场经济气息的不断加深,城市土地和房产的价格急剧上升,其后“撤村建居”工作也在不断萌发新的问题,对新形势下的建设任务也带来了新的更重的压力。主要面临问题有:

1.建居农村拆迁难,动迁工作滞于推进

第一,村民对拆迁的态度冷淡。

据有关部门的抽样调查,杭州“城中村”村民每户房屋出租收入基本在每年10万元左右,长期形成的“租房产业”成为“撤村建居”改造的难题之一。杭州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使得价格相对低廉的“城中村”房屋租赁空前活跃。房屋出租收入成为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据调查,6个社区的村民有三成多的村民家庭,房屋出租收入为其唯一收入,致使人民对新的改造工作态度冷淡、不予支持。

第二,拆迁经办单位标准不一。

由于拆迁工作的开展艰难,工作人员又迫于上级领导的拆迁任务和工作业绩影响,部分人员存在“只管拆迁完成,不管价格高低”的思想,从而形成局部“放水”现象,同类房子、相同人数、相似装饰、同一地段、相近时段存在赔偿价格悬殊的情况,导致部分老百姓不相信工作人员的“”和“态度”,不肯搬迁。

第三,拆迁户存在“迟拆迁、多赔偿”的等待局面。

事实证明,土地和房产价格不断上涨,存在“迟拆迁、多赔偿”的实际情况,同一房子迟拆一年,赔偿价格可能比去年增加了50%,这种情况比比皆是。

2.农转非劳动力就业困难,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存在疑问

一方面,由于“撤村建居”引起“农转非”的劳动力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劳动技能偏弱,在劳动力择业难度较大和就业竞争激励的市场条件下,农转非劳动力的失业率相对偏高。村民彻底失去土地后如何开拓其生产门路、如何提供就业岗位、如何解决其生活出路是一大棘手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村集体资产管理沿用的是一套落后的,产权不明晰、管理不科学、监督不到位,存在着严重的“村企不分”现象,这使得一些私

心较重的少数人可以从中浑水摸鱼,侵吞集体财产。农村的集体土地不断被征用转为国有,由于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一旦征光,村集体经济收入将失去一块重要的来源。如果村集体不能保持原有的固定经济收入,不能确保稳定的股份分红的资金来源,那村集体资产的改革将无法进行下去,最终成为“泡影”。

3.改居后的较难到位,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撤村建居涉及诸多问题。撤村建居后农民变市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集中供养所需经费原乡镇(街道)负担部分还未及时改由市、区财政负担;再如撤村建居后的居委会工作经费及干部报酬,市、区财政拨付也不可能一步全部到位,类似的衔接调整要有经济作保障,有关基层部门感到操作把握难度甚大。因而如何解决好村民转变为社区居民后社会保障的制度健全和资金来源是重大问题。

三、“撤村建居”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撤村建居工作是积极应对城市化、工业化发展趋势,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问题的根本要求。撤村建居工作必须按照“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社会事务管理、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准,依法积极稳妥推进。(一)统一思想、制度创新

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程度的重要标志。杭州各城区经济虽然比较发达,但有的偏郊村庄阻碍了城市化发展,如不及时积极推进撤村建居工作,则会影响城市管理,阻碍当地经济发展。首先,对撤村建居的程序、模式、集体资产量化等重大事项,应制订原则框架及相关配套措施,以统一干部群众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其次,针对人们比较关注的赔偿价格问题,主管单位应制定分区按类的赔偿细则,明确不同情况

的不同赔偿价格,做到赔偿价格明细化、公开化、合理化、公平化,让老百姓真正透明的了解工作的进程和工作的平等合理性;再次,市、区、镇(街道)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检查,严格考核,明确工作责任,集中精力抓好典型,确保撤村建居工作落到实处;最后,针对个别蛮理“钉子户”也要明确落实原则、形成处理制度,要在做到依法、规范、公开的原则下推进工作,切忌蛮横强拆,要让广大群众满意。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应切实加强撤村建居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撤村建居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及时总结推广撤村建居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使“农村变社区、农民变市民”,“城市郊区化、郊区现代化”的思想深入人心,为撤村建居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确定范围、明确原则

按照城区规划要求,先进行调查摸底,将全部或部分规划为建城区的行政村全部列为撤村建居对象,对明确对象行政区域范围内做好动员工作。实施撤村建居过程中,要求遵循三项原则:一是要坚持依法实施的原则。撤村建居具体实施方案由街道(或镇)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报区、市批准后实施。二是要坚持积极稳妥、先易后难的原则。借鉴外地的经验教训,应采取分二步走的办法,第一步,先进行行政村和身份转换,所涉及的行政村,统一依法撤销行政村建制,改建为(或划归到)社区居委会,同时农村居民统一转为城镇居民,涉及的村级集体资产和土地的处置按原有关暂维持不变。第二步,着手进行村集体资产、土地等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置,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实施方案办事。三是赔偿价格体现公平原则。拆迁赔偿款要有一致的标准,不可擅自“加价”或“减价”,严格按统一标准办事,即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也让老百姓看到公平。

(四)勇于探索、不断完善

撤村建居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尤其是镇(街道)一级的工作任务更重。各地要有重点、有步骤地精心组织实施。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根据最新市场和思想动态信息制定最新可行方案,采取先试点、后展开,条件成熟一批、工作推进一批的做法。二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具体方案既要依法、规范操作,又要因村而异,合情合理。三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涉及撤村建居的具体,如集体资产(资金)的量化,集体房屋的租赁、拍卖等处置,一定要充分尊重,宜分则分,宜统则统,切忌搞“一刀切”。四要以城市社区建设为目标,加紧深化“变”翻牌式撤村建居居委会的改制工作,缩短过渡期,早日建成规模适度的新社区。

(五)依法征用、保留使用

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经审批同意可行情况下宜暂时分离。一是行政村建制撤销后,“城中村”集体土地一律依法征用,全部转为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或原土地使用者退还的土地、未利用地征用为国有后,进入土地储备库。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根据实际规划开发利用情况可暂保持原土地使用者及土地使用现状。二是由撤村建居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在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留出一定比例的土地,作为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留用地,可以由原村级保留使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是土地使用权与收益权可由出资一次性买断耕地、山林与果园的资源和资产,所得充实村集体资产。

(六)强化职能、提升品位

强化撤村建居后新居委会的城市工作职能,加快新居委会的制度和组织建设,尽快按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要求抓好新的居委会建设。为此,各地要加强对撤村建居后新居委会干

部的教育培训,使他们树立城市意识,淡化小农思想,弱化村级壁垒;要不断灌输“以人为本”的城市社区管理理念,努力培育市民的文明素养,改善城市社区发展软环境;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无偿培训农转非劳动力,积极帮助人员安置就业。市、区财政也应加大对撤村建居后新居委会的经费投入,要按城市社区居委会的经费标准拨付撤村建居后的居委会工作经费,以利新居委会在脱离村级集体经济支撑后迅速进入正常的工作运转,实现改革、发展和稳定互相促进的良性态势。

四、结束语

当今的中国,是在飞速发展的中国。杭州作为一个有名的”大都市”,城市规划区内行政村实施撤村建居是大势所趋,是促进城市化建设,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需要各级领导和干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拓创新,创造性地进行工作。针对现阶段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困难要在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大胆稳妥地开展工作。通过合理有效的实施撤村建居,必将有力地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繁荣富强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促进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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