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文件编写格式要求
第一条标尺标准
1.横标尺左距为“6”,右标距为“43”; 2.纵标尺上距为“ 4.5”,下标距为“49”。 第二条正文文字格式
1.标题字型“宋体”,字号“小二”或“二号”,加粗; 2.正文字型“xx”,字号“xx”; 第三条行距、段距要求
1.段前、段后距离为“0”或“段前 0.5”,行间距为“ 1.5倍”;
2.短落首行前空2个字符,次行顶格,每段标尺格式为: “上标为2,下标为0”。 第四条正文序号要求
1.第一层为“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序号使用粗体,文字内容不使用粗体,每段标尺格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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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标为0,下标为0”; 2.第二层为“(一)、
(二)、(三)…”,不使用粗体,每段标尺格式为: “上标为0,下标为0” 3.第三层为“ 1.、 2.、
3. …”,若第第二层没有分层,则直接只用第三层序号,不使用粗体,每段标尺格式为: “上标为2,下标为0”; 4.第四层为“(1)、
(2)、(3)…”,不使用粗体,每段标尺格式为: “上标为2,下标为2”;
5.第五层为“①、②、③…”,不使用粗体,每段标尺格式为: “上标为2,下标为2”; 6.第六层为“
A、B、C…”,不使用粗体,每段标尺格式为: “上标为2,下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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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序号如加括号,如 (一)(二) (三), (1)(2)
(3)等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8.序号编号位置、文本缩进数值均为0,编号后的空格缩小到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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